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新水浒之心 > 第四十章 我的心腹在哪里!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四十章 我的心腹在哪里!

退路的担心一解决,王定六多少算彻底放下心了,不过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王定六:“阿爷,以您来看,那孙五的为人,用不用一起做掉?!”

王太公来回走了几步,捻着胡须沉吟片刻。

王太公:“以为父之见,张旺与孙五虽都只是年方弱冠出头,但那张旺明显是穷凶极恶之辈,手下杀人无算,罪无可恕!就算今日我儿放过张旺,为父也会想方设法将那厮送入江宁城大牢,或充军猛恶军州才会放下心来。而那孙五听其二人刚才言语,以及往日的表现来看,手上似还未沾上人命,还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又心怀义气,尚可留他一命。不过行事之际,也要防止那厮热血上脑,还要多带几人为好。”

王定六:“正是如此!对张旺那厮,儿子与阿爷见识相同,之所以非要杀了他,也是怕整日提心吊胆,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啊!”

王太公:“好!我儿虽年未长成,却已有英雄之气,为父甚慰啊!”

王太公又要夸儿子了,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是他一辈子的最大喜好。

王定六赶紧打断他的话,怕话题带偏了,退路虽然好说,可此事毕竟八字还没一撇呢,体怎么安排人选呢?

王定六:“阿爷所言,既然要饶了那孙五,那此行就要多派人手,凭你我父子如何够?儿子打算把王平王福两个都带上,可稳妥?”

他能想到的,还算关系亲密的也就店里这俩伙计了,不找他们又找谁呢?王太公在屋里转了几圈,却断然否定。

王太公:“不妥!”

王定六:“有何不妥?”

王太公:“首先王福此人年近三旬,在江宁城内家有父母在堂,又已有了妻小,此事不但不宜令其参与,还需瞒着他为好。”

王定六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就是有点遗憾,那两个伙计属这王福身材最高最壮,刚才在后院门口,手里提着把剔骨刀,看着也挺唬人的,可是人家有家庭,这就难办了,让人家跟着你吓唬人行,甚至替你打一架也有可能,真要让人家跟着你去杀人?还是别想了,谁不为自己一家老小考虑?而王太公也在那捻着胡须具体分析着。

王太公:“再说王福与我家签了三年契约,眼看今年就要到期,如让其参与这等事,就算给足银钱堵住他的嘴,设若这王福契约一到走人,我家当如何?莫非要一辈子指望此人守口如瓶?”

王定六一想也是这个道理,封一个人的口,能封一时还能封住一世?除非把他也杀了,不然一辈子都是个雷,最好还是别让他参与。

王定六:“王福不行,那王平如何呢?我家不是有王平的契约吗?让他跟着我去打个下手总行吧?”

王太公:“王平那契约又不是卖身契,是有期限的,契约一到照样走人,跟王福一样,他也不妥。”

原来这宋代的主仆契约,多数跟现代的合同差不多,都是有年限的。其实在北宋别说是家里的伙计佣人,就是你纳的小妾都有合同,期限一到给人家钱都得走人。

王定六:“唉,此事难办了,要干大事没个心腹如何能成啊?”

事到临头,他深刻体会到了封建时代心腹之人的重要,弄得他也想喊出梁山王伦临死前那句撕心裂肺的呼喊:

os:我的心腹,在哪里?!…

王太公听了儿子的话苦笑摇头。

王太公:“心腹之人岂是那么轻易可得?大郎年幼,我家又不是世家大族…不过此事慢慢来,既然大郎有这个心,为父也帮我儿寻觅就是。不过王福和王平这二人虽在我家为仆,可签的不是卖身契,又与金陵城里的本族,多多少少有些亲戚关系,就算签了卖身契,又跟王家族里没啥关系,那距离成为心腹之人也还差的远呢。”

王定六:“那又是为何?心腹之人为何如此难寻?”

王太公:“心腹之人不但要长期培养,用利益约束,还要心思单纯,最重要的是,懂得报恩,要忠心耿耿,就拿王平来说,这个小郎,年方弱冠,喜好读书,心思活泼善变,又有家人牵绊,如何能做心腹?”

旁白:王定六一听恍然明白,的确是这个道理,心腹之人的挑选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大户人家都如此,何况他这样的贫民下户家庭?那王福和王平确实都不合格!尤其王平,读书人的心思太多,不好掌握,尤其还又年轻,怎会轻易把自己一辈子的前途命运,就这么放在别人身上?那么除了这两人,还有谁呢?

王太公一看他有点垂头丧气,赶紧安慰。

王太公:“我儿不必灰心,其实还有一人,很有希望成为我儿的心腹之人,大郎却是忘了。”

王定六:“哦?是谁?”

王太公:“就是江宁城里我家那个远亲,也是你从小玩到大的伙伴,王安,大郎如何能忘了?”

王定六:“王安?忘到是没忘,孩儿年前进城不还刚还见过吗,不过王安才比孩儿大一岁啊,今年才满十六岁,如何能行此事?阿爷又何以见得王安可用呢?”

别看王定六才十五岁就敢谋划杀死张旺这件事,那是建立在他有个穿越者的灵魂上,在后世的华夏他都快三十了。王安可就实打实的是个少年人,这么小的年纪,而且身材也不强壮,又没学过什么武艺,所以王定六压根就没往他身上想。王太公却给出了充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