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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魏宫莲 > 第27章 天子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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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张仲景的《伤寒论》,伤寒病在魏晋之后,已不再是致死的疾病。当时,没有大夫能治疗伤寒病。

但到了这时的北魏,魏宫里却有几位太医善治伤寒病。而伤寒也有了细分,譬如,南阳郡公家的郑家小姐就只是寻常的伤风。达官贵人家不免还是谈伤寒色变。

博陵公主想起来,也微微色变,“乐安这孩子也是,嫌她端方无趣,也不该作弄于她,知道她端方较真还撵了人出宫。”

“人没事就好。”太师府四小姐冯清也是才听说,魏宫里这等消息总是滞后。而她原本奇怪的是,居然有牛车等在宫门外,且一直送她回了太师府。

现在想来,是因为南阳郡公家郑家小姐的缘故。

然后,听她母亲絮叨着,提到她兄京兆王拓跋子推,偶染风寒。

前往青州的路上。“三两天就没了。太医还没赶到了。”她母亲说,“就是疑心是伤寒病。他家里也松了口,说是不运回京城,去了人,以土葬之。才回了。袭爵京兆王的,还是长子太兴。”

京兆王拓跋子推,景穆皇帝拓跋晃之子。太安五年,封京兆王,拜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都大将。秉性沉雅,善于绥接。

入为中都大官,以察狱有称。史载,显祖(拓跋弘)将禅位于子推,以大臣固谏,乃传高祖。

高祖(元宏)即位,拜侍中、本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未至,于道上薨。

“魏天子还是器重他家。”她母亲博陵公主说着,有些可惜。

其兄京兆王拓跋子推,长子拓跋太兴,袭爵京兆王,拜长安镇都大将。

她说,拓跋子推四个儿子看着都争气,可惜他家没有适婚的女儿。

提了她三哥冯宝业一句。又说,她公主姐妹家。

东家长西家短的。

冯清将上书请封递还,拿了去壳的栗子在吃,心里想的却是她三哥冯宝业以后就是昌黎王世子了。

又听她母亲说了句,“我的儿,彭城公主的事情且缓缓。她们公主姐妹有志气,她可说了,其父是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要替献文皇帝在魏宫守孝三年。”

天子丧,其儿女是要守孝的。太师府四小姐冯清在魏宫里听先生说了,人去世之后,亲属为表示对死者的哀思之情,制定出了一套五等丧服制度。

这套制度在春秋时期便已经非常完善了,主要内容包括服饰、服丧对象、服丧时间、居丧生活等。

在五等丧服之中,最重的一种是斩衰,服丧的时间是三年。

所谓的斩衰,就是指周边都不加缝缉的毛边衣服。服丧的对象是:子女为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

在这时的北魏,父亲已经是一家之主。对家中的子女有养育重恩,所以在他去世之后,家中的子女是要服头等丧服的。

纵使贵为公主,但因为死去的是其父魏天子,所以,也是头等丧服。且大行的献文帝,死前并没有想到这等事情上,提出“夺情”的服短丧的话来。

所以,只有继位的魏天子拓跋弘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历代天子参照。

说是服短丧就好。冯清听她公主母亲絮絮说着,说她们几个做姑母的公主也商量着。

服短丧,还是长呢。“论亲疏远近,我们是他的姑母,出丧后跟着服丧几天工夫便好。可国礼上又说,他是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冯清听她母亲絮絮说着,心里想着,魏宫里先生说的。

汉文帝短丧遗诏,是己知的第一个关于天子丧服的安排。汉文帝后七年夏六月己亥崩,遗诏:

“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朕之不明与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续带无过三寸。无布丰及兵器。无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

在诏文中,汉文帝将服丧人员分为“天下吏民”与“殿中当临者”两等。

作为普通臣民的“天下吏民”,只需服三日就可释服,而那些“殿中当临”的高官近属,在葬前要早晚哭临葬后还要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纤七日,共三十六日。

服虔注“大红”、“小红”指大功布、小功布,“纤”指细麻布。汉文帝七日而葬,葬后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纤七日,以表明哀痛之情随时日流逝而渐渐平。

此后,汉代诸帝皆依此制服。葬后服三十六日,成为天子丧服惯例。

汉文帝短丧诏,与儒家伦理思想和礼仪制度并没有什么瓜葛。诏文首先从黄老思想角度表达了文帝的天道自然的死亡观,接着表示重服久丧是劳民伤生的不智之举,表达他与民休息的政治主张,最后提出“短丧”之令。

汉武帝独尊儒术,确立儒家思想为国家指导思想。随儒家思想的社会影响逐渐扩大,服三年丧成为士大夫实践儒家孝道的行为。

政府也开始放宽限制,允许部分官员为父母服三年丧。服丧尽孝,成为东汉社会崇尚的道德行为,甚至出现以“重服久丧、沽名钓誉”者。

汉平帝崩,王莽为了在天下人面前标榜自己的忠孝之心,命官员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

三国时期政局动荡,统治者的丧礼,以简便为尚。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临终遗令强调:

将汉文帝的葬后三十六日的丧期,又缩减为葬毕除服。他所举出的以夭下政事为重的理由,在后世常常被当作前代“故事”,作为天子“权制”短丧的依据。

而自称汉统的刘备的“遗诏开丧制更是简短:

百寮发哀,满三日除服,到葬期复如礼;其郡国太守、相、都尉、县令长,三日便除服。

守丧三日就除服,到葬期再换丧服行葬礼。

吴国的君主丧期未见记载,但是,从孙权对大臣服丧的态度推测,也是不赞成重服久丧的。嘉禾六年(公元237年)春,针对官员弃官奔丧行为,孙权下诏:

古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工,而故犯之,虽随纠坐,扰已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后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

一言以蔽之,国家正在多事之秋,重服久丧,实在是不合时宜的行为。

“……现在的朝堂,听太师说,天子守孝且不提了。和文成皇帝那时仿佛,又提到,宫妃、皇太后乃至太皇太后的‘孝期’。”冯清看了过去,听她母亲博陵公主接着说,“只因天子为天下主。不能以家礼来说。”

皇太后冯氏那时便退了。归政给了守孝期满的魏天子拓跋弘。

只是,魏天子拓跋弘还没掌权两天。他们又说,“为大行天子和父亲服丧,却有了长子。”

也是不孝。魏天子拓跋弘年少气盛,懒得敷衍,总出宫游猎。这里到底不比南朝。

乱世里,儒家名士也要实用。当然,求神拜佛也没有用。

南朝名士的困惑,数百年分裂之下的圣言难履,一些被证实,错了。经典,也是有错的。

乃至值此乱世的放纵,和及时行乐。北朝也如是。而她母亲博陵公主说,“西宫娘娘又要为天子服丧,这一回,却是彭城公主提出守孝三年。”

彭城公主执意要为其父献文帝拓跋弘在魏宫里守孝三年。而这等事情,原本就没个定论。

天子服长丧短丧的,魏宫尚有争论,公主的话,北魏还没有细分到这份上。

只是西宫娘娘答应了她。又命人在中宫修缮佛堂,说她也该如此。

“魏天子现在守孝期满了。”

冯清在魏宫里多日,居然不及她住在太师府里的母亲博陵公主,消息灵通。

听她母亲叹息着,接着说,“现在,却是没法子了。上回就挨了说,说天子服心丧,也要诚心。”

三年而已。魏天子已经做了五年天子,肯纳谏了。博陵公主也想不到,女儿进了魏宫,做女官,却得老老实实读书。

陪公主读三年书。

“也是她们姐妹有志气,说是都要在魏宫里替献文皇帝守孝了。这一呼百应的。”

晋代,礼学世家出身的晋武帝司马炎试图将短丧制加以改造,与儒家三年之丧结合起来,创立“既葬除服,心丧三年”的天子丧制。

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八月,晋文帝崩,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国内行服三日”。

武帝亦遵汉、魏之典,既葬除丧。但是,除丧之后,他并没有如汉、魏旧例改服吉服,而是“深衣素冠,降席撤膳”。他的这种做法遭到朝中重臣的反对。

他们反复上言,以“干戈未敢,武事未堰,万机至重,天下至众”。为由,希望晋武帝能够遵循汉、魏旧制,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