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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门,入目便是办公室地毯上蠕动的白色虫子。

再往里一望,办公桌旁被密密实实的泡沫箱堆满了,里面是红润润的水蜜桃。

办公室内确实是水蜜桃香气弥漫,水蜜桃也红润饱满,但禁不住白色的无脊椎动物在泡沫箱上爬来爬去。

傅典最讨厌这种软体虫子了。

他强忍着不适,叫过行政助理质问,“这是在做什么?”

助理毕恭毕敬道,“报告大少,二少说要朋友果园的水蜜桃成熟了,请全公司同事吃水蜜桃。”

“吃水蜜桃,你们把我办公室当仓库?”

“二少嘱咐了,大少说自己最爱闻水蜜桃的香气,所以让人把水蜜桃都放在这儿,一会儿再给大家发下去。”助理一脸无辜。

傅典意识到傅闻笙是在报复他,他急急走出办公室,向对面一望,正与傅闻笙目光对上。

只见傅闻笙正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透过玻璃窗,举着一只个头饱满的水蜜桃,示意了一下,嘴角带着摄人的微笑。

助理的意思是,傅闻笙处处考虑自己的感受,自己也不好在公司众人面前失态。

他刚平复下心绪,就感觉腿腕又麻又痒,像是被湿凉的蛇舔过了后脊梁似的,让他心里发冷。

低头扯起裤腿一看,是一只虫子爬了上来。

傅典尖叫着让人扑掉虫子,再也抑制不住,冲进卫生间地吐了起来。

当天,傅大少被虫子吓吐的事情便在公司传开了。

他自觉没脸,连续两天都没去公司。

一闻到水蜜桃的香气,就想起湿湿软软的虫子,胃部不适。

第二天早餐,傅闻笙让人专门准备的白米粥,趁傅典也在,他挑挑眉特意问时初,“昨天的水蜜桃吃着怎么样?”

时初知道傅闻笙是在气傅典,虽然觉得幼稚了些,但也忍不住加了把火,“水蜜桃是不错,吃着很甜,就是没打农药,太爱招虫了,那小虫跟这白米粥似的,笙笙你看像不像?”

傅典低头,一个没忍住,跑到旁边卫生间狂呕起来。

他干呕了半天,掬起水洗了一把脸,转身望向正厅中谈笑的两人,目光阴冷,傅闻笙越是与他作对,他便越是要把时初抢到手。

这边,傅典蠢蠢欲动,却不知,另一边周聿风也在一步步布下棋局。

近来,时初夜里总能梦见第二世的事情,那个身穿盔甲的人,像是一直在召唤着自己。

而每次接近周聿风,他都能感觉自己会有新发现,会离真相越来越近。

这天,他又去看周聿风展示穿云箭。

这是时初在分化成omega后,周聿风第一次见他。

时初的头发略长了些,雾粉色的碎发柔顺的垂在鬓边,在青春洋溢中,反多了一丝柔和风情。

他穿着一身很休闲的衣服,看起来就像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与之前清雅的茉莉花气息不同,身上淡淡的水蜜桃味道香甜诱人。

周聿风忍不住向他后颈瞥了一眼,那里牢牢贴着抑制贴,像是在替傅闻笙守着某处禁地。

很明显,周聿风意并不在穿云箭,展示了一部分后,教时初也练习了几套招式。

虽知肢体接触能唤醒omega的记忆,但他深知时初警惕心很重,不想功亏一篑。

于是在教习招式时,也刻意与时初保持着距离。

在时初眼里,好像周聿风真的只是想与他交个朋友。

但周聿风却在另一边紧锣密鼓地安排着。

练习了一阵儿后,周聿风便邀请时初去一处茶楼,用完午饭再走。

时初犹豫,他怕傅闻笙介意,出来的时候说是去剧组。

如果与周聿风去吃饭,恐怕不妥。

周聿风露出了一个无奈又委屈的笑,“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没想到你还像防贼一样防着我啊?这青天白日的,到生意火爆的茶楼吃个午饭,也要这么纠结?”

见时初眼珠子转动,在思考着,周聿风知道他有些动摇,于是又加了一把柴,“你整日这么叫我给你展示穿云箭,请我吃顿饭总不为过吧?”

既然周聿风都这么说了,时初也不再好拒绝。

办公室里的傅闻笙,坐在桌前看文件,鼠标垫移动,他竟在鼠标垫下看到了一根红绳。

蹙着眉扯出,丁零当啷一阵响。

他嘴角压得平直,这东西他熟悉。

是时初的腰链。

他将腰链随意缠在指尖观赏,回忆着那天的场景,时初急匆匆来找自己。

估计是坐在办公桌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

他来找自己还准备了这东西,可见还是花了许多心思的。

傅闻笙转动着座椅,望向玻璃窗,又想起时初那天在玻璃窗前情动的场景。

发热期的时初,就跟勾人的小兽一样。

但今天,似乎好像没怎么找自己,发热期后时初总爱与自己待在一处的。

是不是小傻子不好开口。

他抿唇,指尖勾着腰链,拍了一张图,发给了时初。

加了一句,“在哪儿?”

时初与周聿风刚在茶楼坐下,手机便叮咚收到条信息。

他打开一看,细细的腰链缠绕在骨节分明的手指上,说不出的色气。

如果时初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的还好,一想到跟傅闻笙这样那样的时候,那铃铛就在自己腰上丁零当啷的响。

一时脸上发热,回了句在和任逸吃饭,便匆匆关掉了手机。

周聿风远远瞥见了,知道是傅闻笙在跟时初调情,心里酸溜溜的,眼里划过一丝失落。

不过很快,他就调整好了神情,没让时初看出一丝端倪。

毕竟有一场大戏要演。

他在商会活动那天,刻意留意了时初的喜好,今天点了一桌子时初爱吃的。

用餐时也进退有度,只与时初聊些商会工作,拍戏打算等等,从不跨越界限。

比起傅典,分寸拿捏得甚好。

甚至让时初有点惭愧,之前跟防贼似的防着周聿风,似乎很没有必要。

他只是没什么朋友,只想与自己做个朋友而已。

是自己多虑了。

但Ao有别,他也与周聿风保持着一定距离。

用餐过半,就在相聊甚欢的时候,茶楼里走进一个人,向着时初的方向走来。

那人走的极慢,拄着拐杖,右腿打着石膏,脸上也青紫遍布。

看起来要多惨有多惨!

进来便要跪伏在时初面前,哭诉道,“时初少爷,你放我一条生路吧!”

时初看他一身的伤,赶紧抬手拦住了。

“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时初直接问道。

那人一脸苦相,“时初少爷,我错了,商会活动的地址是我偷偷换掉的。因为我,因为我一直想要那个主理人的位置,出于嫉妒,才将地址换掉了,想让你出错。”

时初静静听着,未置一词。

那人继续哭诉道,“后来周少爷发现了,想让我长长教训,搅黄了我两个合作,我知道自己有错在先,我也认了。可不曾想傅二少也知道了,想要把我搞得倾家荡产,找人差点把我给打死。”

周聿风在一旁抿唇不语。

时初听了个明白,原来他这一身伤,是傅闻笙做的?

他倒是不奇怪傅闻笙的手段,上次在马场傅闻笙揍卫浔的事还历历在目。

周聿风以为时初会说些什么,至少会万分同情徐升,顺带气一气傅闻笙的残暴的。

这样一来,既体现了自己为时初出气,又体现了傅闻笙的残暴。

谁料时初突然开口,让周聿风和徐升都惊了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