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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君再次进入小区时,身边跟着林哲,还有两名出勤的警官。

路过门卫处,这一次,里面的大爷发现他们了,站起身走到了门边儿,但他一句话都没问,只是用特别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

他不懂,他们这个小区为啥要来警察?

倒是警察同志问了他,“需要登记吗?”

门卫大爷摇了摇头。

等人进了小区,他也还只是看着,没有丝毫反应,也不说通知一下上面的领导。

这一次,沈晓君又在单元门楼下遇到了之前的老太太,老太太杵着拐杖正准备回家。

见到她就笑:“闺女,敢情你家就在我楼下呢!对了,你在几号房?”

问完后,她才发现跟在后面的警察同志和身旁的林哲。

“这是?咋警察同志还来了?出啥事儿了?”

沈晓君:“有点儿需要警察同志处理。”

“啥事?”

一行人进了电梯,沈晓君便道:“我房子被物业的人给占了当宿舍了。”

老太太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就我楼下那套房子?”

沈晓君点头,“就是这么巧。”

“我的那个老天爷!”老太太的眼咕噜转得飞快,当七楼到了后,她也跟着出了电梯。

走到702门口,沈晓君拿着钥匙直接打开了门。

房间里还是那个男人,这会儿正抱着一碗泡面在吃,见到沈晓君的第一句话便是:“咋又是你?”

没人回答他的话。

林哲进了屋,指着房间对警察同志道:“警察同志,你们看看吧,我好好的清水房,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明不白的住了人,哪有这样的事情?这不是强占民宅吗?幸好我爱人今天过来看了,要是没来,这房子还不知道得被他们给占多久?”

“你们可得为我们这些老百姓做主啊!”

沈晓君进屋转了一圈儿,卧室里和客厅一样,搭了好几张架子床,只能落个脚,洗手间脏的没法儿看,她拿着林哲带过来的相机‘啪啪啪’的拍照,论像素,还是相机更清楚。

警察同志:“你们放心,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依法处理!”

又问屋里的男人,“你是谁?住在里面的都是些什么人?是谁让你们住这里的?”

男人已经愣住了,抱着碗不知所措,“我、我不知道啊!我就是个打工的,我们经理让我住这里的。”

“你们是物业公司的?”

男人点头。

这个时候跟着一起过来的老太太道:“他们就是物业的!我都知道,这个人在对面的紫荆园上班,是里面的电工,这里面还住了十几个人呢,他们都是一个物业公司的!警察同志,你们赶紧把他们赶跑吧!太祸害咱们小区了,光收钱不干活啊!”

老太太开始诉起了苦,“你们瞧瞧我们小区都脏成什么样了?投诉都没用,社区的人和他们穿一条裤子……”

警察同志无奈道:“老太太这个也不归我们管,您别打扰我们办案。”

这话一出,老太太就缩了,“哦,那你们忙。”

物业在小区里面是有办公室的,一行人又下了楼,直接去了物业办公室。

里面没人,房门紧闭。

然后又是打电话联系本小区物业经理,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半,已经秃了半个脑袋的物业经理才姗姗来迟。

一开始他并不承认自己是私闯民宅,还说是承租关系,还真让他拿出了一份租赁合同,上面还有签着沈晓君的名字。

不用沈晓君自己看,林哲瞟了一眼就知道这上面的签名是假的,压根儿不是沈晓君的字。

“你们不仅私闯民宅,你们还合同造假?”林哲直接就笑了,拍在桌子上让沈晓君拍照。

林哲又对警察同志道:“看到了吧,这就是物证!希望到时候咱们上法庭的时候,警察同志能给咱们作证。”

物业经理不承认,还指着沈晓君:“的确是沈晓君本人签的!就在这间办公室里。”

沈晓君拿着相机冷笑:“我可签不出这么丑的字!”

物业经理继续狡辩,“你们现在当然不承认,你们闹不就是想让我们搬出去吗?我们搬就是了,实在是没必要麻烦警察。”

林哲冷眼,“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你以为拿个合同出来说是我们签的就是我们签的?你是傻?还是蠢?老子把这合同往鉴定中心一送就能鉴定出真伪,还具有法律效应!要告你一告一个准!”

物业经理的手去拿桌上的合同,警察同志按住了,“这是物证,我们收了,如果情况属实,你就犯了合同诈骗罪。”

秃头经理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可、可能是别的人冒充了沈晓君。”

林哲双手环胸:“哟!又改口供了?”

此时,门外已经聚集了不少本小区的人,都是来看热闹的,老太太也在其中,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

“……这下能把物业赶出去了吧?”

“……我看悬!”

“我听我家老头子说,这个物业经理是物业公司老板的亲叔叔。”

“难怪,就这货还能当经理,选条狗都比他能干,原来是走后门的……”

“这么久的事情,我肯定是记错了,但我没诈骗,要不这样,我立马把房子腾出来,给你们恢复原样,租金也给你们,这两年你们就当是租给我们了。咱们一人退一步,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警察同志看向林哲:“咱们也是以调解为主,如果你们觉得合适,就签和解书。”

林哲就回了两个字:“不行!”

冷笑指着秃头经理:“等着收法院传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