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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笑落红尘 > 第132章 二十一天一个习惯,一朵花儿一种意象(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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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二十一天一个习惯,一朵花儿一种意象(六)

第十三天 昙花

你已经是个大人了,大人该有大人的样子,不许偷偷想念,不许怀念,更不许思念,你要看清现实,看清眼前的苟且,毕竟你已经长大了,你远离家乡,一个人在外即使再不容易,再苦再累都不许偷偷流泪,不许矫情,没人愿意看到你不开心的样子,人前你要尽量微笑,你要坚强,你要自信,你要相信你想要的总会来的,你要继续相信爱情,尽管你知道没有爱情。

你要等待,等风来,等雨来,等君至,等她的微笑,其实你的压力好大,但是有人需要你去支撑,你必须得站起来,笑着活给别人看,笑着活给自己看。你不要丢失你自己,我知道你有点儿二,你喜欢自潮,也有点儿屌,时常喜欢回忆,却也无奈只能回忆,睡不着时是真的没办法,睡着了就做一堆奇怪的梦,然后盼着闹钟声响,却每次都比闹钟先醒,记得,那次晚上陪你一起走夜路,记得那根路边捡到的棒棒糖,我说“真奇妙”,你说“家常菜”。我笑了,你也哭了,然后你说“晚安”,我说它的意思是“我爱你”,后来我终于想通了,好了,遥遥无期的她,晚安。

如果再有下一次,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长成这样,就这样,你旁边的一束蒲公英,风一来,我就飞走了,我毫不留恋土地的深情,也毫不留恋你的久久陪伴。你已经二十五岁了,想想挺不可思议的,那一年,我们明明才十三四岁啊,十年的光阴都去哪儿了?漆黑的夜,寂静的人,城市里归于平淡的我,我就像一粒沙子,随波逐流,就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随风而逝,两眼迷茫,没有方向,看不到未来。

十年以后,十四年以后。我们能留住什么,还能拥有什么?再看一遍写过的字,惊叹于自己的耐力,曾经那么多个夜晚,我是凭着什么心情写下的那些字。说好的不再回忆,说好的再回忆一次就这样告别过去,哪怕后来就真的是一个人度过余生了,也不再回忆,可是总是会回忆,会想起,会羡慕,会感慨。还是活在过去,尽管过去并不是多美好。会害怕自己长不大,不够成熟,没能力去应付身边的老谋深算,两面虎,大领导,怕自己说错话,得罪人,怕自己表现不好,怕自己的好不被发现,而学着去势力,去勉强,去坚持,去成长,去表现,去讨好人;而另一方面又想着保持童心,善良待人,用心去感动人,用关心去对待喜欢的那个女生,还会惊叹并且羡慕于十八岁的女生可以随意的哭随意的笑,真的,后来我们都活成了自己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社会啊,这就是生活啊,这就是成长。别说我想的多,其实回忆最痛苦,相比于现实的残酷。想的多就对了,我在写作,在构思小说,敢想才能敢写嘛。我已经一无所有,有本事再让老子难一点儿,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再痛也不流泪,自己一个人可以住在一间大房子里一个月,最穷的时候身上就剩下十一块半,可以两个月没有电话,除了工作,可以两个月不和任何人联系。

好了,也该睡了,你以为开玩笑呢,今天上晚班,下了班十一点左右,大半夜的还得一个人骑车回家,开玩笑,啰嗦这么多,就是因为下午睡多了,你他妈的闲的蛋疼,瞎矫情。

第十四天 马蹄莲

当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在海边弯腰用双手捧起一汪海水

一个老奶奶手里拿着十几串贝壳项链在沙滩上售卖

一个少女双手抱膝坐在波浪前注视着远方

一个小男孩儿抬头看着天上飞来的雁群

我就充满敬意,赞颂这大海的宽阔

而不再去想他们从何而来,明天又将去向何处

既然他们是这样,那他们就是这样

第十五天 狗尾巴草

又很晚了,一个人走在路上,走的路太多,感觉脚都快废了,想用不停的走刺激一下自己,忘掉一些东西。一整天了,心情还是好不起来,有一种贱,叫好了伤疤忘了痛,明明知道自己不配,却还是要勉强欢笑,我还真是犯贱。你再他妈的犯贱,老子都看不起你,非得又一次把自己弄的这样的身心疲惫才罢手,自找的自己受着,说自己早熟,可是有时候内心幼稚的像个孩子,自己总是后知后觉,每次都把感情看的太重,后果就是自己难受,走累了就停下来歇一歇,谁都不想理,明天一切都得继续。

或许以后会把最重要的东西,所谓的感情看淡一些,得想办法让自己不再去为了谁而傻傻的,或许也不会再喜欢上谁。两年了,以为再也不会喜欢上谁,原来自己尽然还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儿。

再也不这么犯贱了,你一无所有,你他妈的凭什么去打扰人家。一个人的路走习惯了,反而不那么害怕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承受的,只是真的会很难受,会想不通,当然也知道,迟早会想通一些事儿,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大树下坐着写这些文字,夜空里飞过一架飞机,想起两个月前一个人来到这么远的厦门,想起之前一个人去海边看海,想起自己利用下班后睡前的时间写了八万字的自传,想起自己无论多难过,多不堪一击,多失败,自己还是会喜欢上一个女生,其实自己够牛逼了,哪有那么顺利的就成功。

抬头看看夜空,今夜月亮不在了,月圆月缺,或许,相遇,对我已经是最大的回报。

——写于那年今日,于厦门

第十六天 三色堇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回忆,可能是回忆比较美吧,也能是现实的世界太残酷。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住在村里,那个时候我们都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儿。那个时候我们可以随心所欲,那个时候我们可以不物质,喜欢了就可以静静的爱着对方,悄悄的看着对方,不会想到一些车呀房呀。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奶奶也还在。奶奶她总是有好吃的先给我留着,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孩子,上学,玩儿,没有任何压力,姥爷也活着,夏天了村里也不热,跟着姥爷下地干活儿更好,像这个时候的大豆角和豌豆角地里摘半包装袋回家煮着吃,水倒锅里,很快就煮熟了,大树下搬几个小板凳,乡里邻居的就都来吃,欢欢喜喜的,吵吵闹闹的,奶奶几个人便在那堵半截土墙根坐那儿聊天,这个时候,西边的火烧云烧起来了,半个村子都变成红色的了,夕阳照在她们那慈祥的脸上,,,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那些小伙伴们也还都是孩子,冯倩是个爱哭的女孩儿,跟她妈妈要钱她妈不给,她就坐在地上一边搓腿一边放声大哭,刘焱和雷鸣是个爱流鼻涕的孩子,鼻涕就出来了,对着大家的面,用兜里的抹布死劲一洗,就没了,那个时候的我们为了能有几块自己的零花钱,我们就到河边的垃圾堆里找塑料瓶,小铁棍,啤酒瓶卖了换钱。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每个星期就盼周五下午,因为周五下午只上两节课就过礼拜了,然后可以整整的玩儿两天半,周一上午才去上学。周五下午两节课结束以后,我们跑回家把书包往家里一扔就跑去约定的地方玩儿去了。如果是春天来了,我们就到山里采野花,或者是去爬村后边那座大山,村后山的半山腰上有个玉皇庙,谁先爬到那儿谁就算赢,然后等周末玩儿小偷警察的时候,那个人就可以多当三次警察。如果是夏天的时候,那最美了,夏天的时候各种野果都熟了,先是地楞,再是秃盘,还有河里的泥鳅和蝌蚪,长大以后在超市干过一段时间,可是长大以后吃到过的水果再也没有小时候村里的野果那么美味。对了,夏天的傍晚家里热,我们小孩子们晚上十点以前是不回家的,外边凉快,我们一帮小孩儿便在大树下捉迷藏。长大以后我特别喜欢一本书,是刘亮程写的《一个人的村庄》,里边有关于晚上在村里捉迷藏的描写,那一段我反反复复看了十几遍,因为那种感觉,那种意境似曾相识。冬天也好啊,那个时候的冬天有下不完的大雪,大雪一下就好了,村边河面上便都是在滑雪的人么,那可不光是我们小孩子们玩,有时候大人们都来凑热闹,我们每人一个滑冰车,在冻了几丈高的冰面上来回穿梭,乐乎不已。冬天还可以去山上追兔子,那个时候林子里的野兔还很多。

亲笔的朋友们,我说了这些你们是不是也会想念起我们曾经的那个时候。不为别的,书写如此,只为怀念。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