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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林宸林翊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他们自从一个多月前,从永生界出来当天,把容旭给的几千万撞没之后,就一直在倒霉。

像是冥冥之中有种力量在整他们,一路下来,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事故都遇见了。

幸运的是每次人都没事,不幸的是每次都在赔钱,本来他们卖了名下两套房,手里现金充裕的,结果一路赔下来,就剩下一点基础生活费了。

当初林翊不喜欢容旭给他买的那辆奔驰,在离开他们原来的城市前,把车卖了,换了辆小房车。

现在他们居无定所,手里的钱越来越少,按天付费的地方是住不起了,到晚上只能睡在房车里,无比庆幸当初换了这辆房车。

清早,天还没亮。

林宸把房车门窗都打开换空气,林翊还在睡,他轻手轻脚地收拾完后,开始给林翊做早饭,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喊他,“林翊,该起来了,再晚等会儿上班要迟到了。”

林翊被从梦中吵醒,烦躁地睁开眼,思考着,我真的需要这份工作吗?今天还是平安夜,实在不想去,要不辞职吧,以前他觉得上学苦,现在开始打工才知道以前的日子多好,这班他是真不想上了。

林宸看他半天没起来,把日历翻到最新页,放到他枕头边。

日历上写着他们目前的资金余额,林翊瞅了眼,瞌睡全无,一个打挺从床上起来。

林宸的情况现在还无法工作,只能靠林翊打工赚钱养家,虽然他们两都有超能力,仅凭林宸的催眠能力,就能过得很好,但他们骨子里刻着遵纪守法,做不出掠夺普通人的事,所以一直以来都遵守着人类社会的规则,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在林宸能赚到钱之前,林翊这班还得上下去。

早餐是林宸煎得三明治,还给配了杯现磨的咖啡。

林翊没睡饱,吃得味同嚼蜡。

林宸不用吃东西,但他需要鲜血,去买人血的费用他们现在是出不起的,所以每天都是林宸负责给林翊做饭,而林翊吃饱了以后,割一点自己的血给他,不需要太多,一小杯就够。

事后林宸再用自己的血治愈林翊的伤口,这两人可以说是把资源最大化利用了。

林翊割了这么多天,已经习惯,吃饱了以后,面无表情地割手取血,再递给他哥。

这么做也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帮林宸训练控制血瘾,通过这一个多月以来的练习,林宸的情况比最开始稳定了很多,至少在林翊伤口流血的时候,即便眼睛变红,也能认出他,从而尽量克制住自己。

不过为了保险点,他们在房车里准备了很多植物,最多的是可以用于捆束的常春藤,林翊每次割血之前都会先操控几根长春藤,绕着林宸手腕和脚踝处,随时防止他失控。

毕竟林宸是六代,比他最开始在雾村接触的那个吸血鬼速度不知快了多少,真的动手,林翊的眼睛是跟不上他的速度的。

等林宸喝完了血,眼睛里的红色彻底退下去,他才会放松控制。

看看时间,该出发了。

今天运气不错,是个阴天,没有阳光的时候林翊能轻松一点,林宸可以自己开车,他的技术更好,反应更快,只要是他开车基本不出问题。

去上班的地方有半个多小时车程,林翊窝在副驾驶座打起了游戏。

“你怎么一大早就打游戏,不能看看书吗。”

“哎呀,今天过节还上班已经够痛苦了,要是连游戏都不能打,那还有什么乐趣。”

“看你说的,不过是个咖啡店的工作,就动动手,又不用你动脑筋。”

林翊还没毕业,能应聘上的只有基础的销售,服务员,外卖快递这些工作,林宸情况不稳定,他做什么都得把林宸带在身边,找了许久,就只有现在这家咖啡书店适合他们。

这家店在一条背着阳光的商业街,那条街人流少,安静,两边全是高楼,除了正午时,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晒不到阳光的。

林翊面试的时候编造了一个故事,说他哥生意失败破产,患上了轻度的精神疾病,不能受刺激,林翊不放心他一个人待着,所以要带他一起来上班。

老板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是林翊颜值高,光顾咖啡书店的女性顾客居多,有个这么帅的小哥哥在店里,多少有点作用,于是答应让他带哥哥来试试,只要他不影响顾客,就给他一个位置,随便他坐到什么时候。

谁知道这位有精神病的哥哥颜值也很高,而且坐在那儿不说话的时候一点也看不出有病。

就这么,角落里靠窗的座位成了林宸的专属,林翊在店里人缘不错,同事们知道他哥的情况,还专门给放了个请勿打扰的牌子。

等林翊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便在这个专属区域学习写作,他的情况短期内改变不了,只能学会怎么当一个自由职业者,写作是最合适的。正好店内有很多可以免费看的书,他现在看书很快,不太厚的书几分钟就能看一本,林翊通过一周的试用期后,他已经把店内有意思的书全看完了,基本弄明白写作是怎么回事。

林翊成为正式员工那天,他也开始在网上连载小说了,得益于吸血鬼的强悍体质,他的脑速和手速比寻常人快很多倍,打字时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几乎没有停顿,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不知是谁把他疯狂码字的小视频发到了网上,还附上了林翊编造的那个故事,网友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疯狂小说家’。

因为林宸颜值高,再加上他日更三万的速度,莫名就火了,不少人慕名而来。

林翊起初还很担忧,人多会不会刺激林宸,导致他失控,后来发现前来打卡的顾客素质都挺高,从没去打扰他,只是隔着远远的拍个视频什么的。

店里的营业额直线提升,老板每天乐开了花,一天照三餐的给林宸送免费的点心和咖啡,林宸不吃东西,这些都进了林翊的肚子。

这天午间,林翊忙完了一阵,照常端着老板送的点心咖啡去林宸那个角落摸鱼。

“哥,下次老板要是再问你喜欢吃什么,你就说你喜欢披萨或者三明治吧,我这么天天吃甜点也挺腻的。”

林宸双手不停,一心二用道,“这是别人送的又不是你花钱买的,还要求那么多。”

“我又不是平白要的,现在店里每天三分之二的人都是冲你来的,你都快成网红了,又不收他广告费,就吃点东西怎么了。”

“网红?”林宸的动作停下来,“这会不会让我们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