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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顾倾城选定邬堡的位置,并开始大肆建设的时候,临渊部的临渊女王就曾经进行过数次“劫掠”。

一直到邬堡建成,临渊女王与顾倾城虽然没有直接见过面,双方却已经进行了好几次的争斗。

双方各有输赢。

临渊女王占据地理的优势,可以跟顾氏打游击战。

他们仿佛是丛林里的蛇,神出鬼没,来去迅捷。

顾氏邬堡这边,有充足的人手,也有丰富的物资。

若是需要的时候,还能得到越州刺史的帮忙。

他们占据人数和身份上的优势,像一头霸占山林的勐虎。

虽然总被偷袭,可也能凭借强大的力量,将对手逼退!

总体来说,顾氏邬堡并没有吃太大的亏。

但,总有这么一股不可控,又不愿意归顺的力量在家门口熘达,顾倾城本能的抗拒!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造次?

临渊部,不愿像黎部一样成为朋友,那就当个敌人吧。

对待敌人,顾倾城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

这次去广城,除了探查梁王的虚实,看看有没有合作的价值以及可能等,顾倾城还打算“借刀”。

而此次的广城之行,让顾倾城收获颇多。

借刀什么的,似乎从利用变成了校考。

这一点,顾倾城知道,似陈端这样的不是单纯武夫的老狐狸,应该也心知肚明。

所以,当一侧山林里响起了牛角号声,上百名穿着民族服饰的部落勇士拿着弓箭、木枪等冲出来的时候,陈端就明白了!

他别有深意的扭过头,看了眼那个靠在马车车窗上的倩影。

很好,不愧是顾家女郎!

哪怕心动了,也想再称一称他的斤两。

好个有心计的小狐狸。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利用(被考察),陈端非但不气恼,反而有些雀跃以及莫名的兴奋——

他要的是能够帮助自己成就霸业的贤内助,而不是只知道情情爱爱的小女人。

顾三娘,简直太完美了。

除了家世、容貌,她还有能力,有心计,有谋算……把大后方交给她,自己就能放心的在外面开疆拓土呢!

“杀!”

陈端抽出腰间的横刀,没有二话,直接发动攻击。

他此次出行,只带了三百护卫。

但,这三百人,却是从两万人里精挑细选的精兵。

即便做不到以一当十,也差不许多。

那些部落勇士,到底不是职业军人,没有系统的经过操练,不会列阵、不会配合,只凭借本能的冲杀。

双方实力严重不对等。

只一个照面,临渊部的勇士们就被杀得七零八落。

死伤大半,剩下的则慌忙逃回部落。

“去,抓个舌头回来!”

陈端打赢了,却没有就此罢手。

既然是一场考核,成绩合格跟成绩优秀,还是有区别的。

陈端要的是彻底展现自己,让顾氏知道,自己才是她的最优选。

所以,陈端会像一只孔雀,完全舒展开自己的羽毛!

只是打退一次偷袭算什么?

他会亲自带兵,直接把临渊部荡平!

咳咳,虽然此举有“杀鸡用牛刀”的嫌疑,但公孔雀嘛,要的就是开屏。

只要美人儿高兴,其他的,陈端就顾不得了。

他为了表现自己,甚至把这次的剿灭山寨,当成了一场真正的战役。

提前派出哨兵探查敌情,搜集情报。

掌握了敌方的老巢,进一步了解老巢的情况。

然后,亲自带兵,正面出击,侧边包抄。

连敌人可能逃亡的路线,也被陈端堵得死死的。

“投降!我、我投降!”

不到三天,那位曾经发誓要把狡猾的山外人赶出山林的临渊女王就乖乖的投降了。

不认输不行啊,自己的部落都要被扫平了!

三百部落勇士,被杀得只剩下了一半。

若是不赶紧下跪,估计就真的被屠戮殆尽。

呜呜,她就是不喜欢狡诈的山外人,也唾弃黎明珠居然跟山外人勾结,这才——

她认输,她也可以跟黎明珠一样,跟那个什么顾三娘做朋友!

陈端却没有直接答应,而是看向了顾倾城。

他的眼神透着些许宠溺,仿佛在说:阿卿,是杀是放,听你的!

祸水:……呕!

这才几天啊,已经开始亲昵的称呼“阿卿”了!

它好想捂脸,不愿目睹天后陛下从女王堕落为小女人的去勾搭男人。

呜呜,当个骄傲、霸道的女皇不好吗,为什么要——

顾倾城:……呵呵,说你是智障,你还不承认?

女皇就不用靠男人了?

都说过多少次了,搞朝政的人,只为目的不择手段。

别说是勾搭男人了,只要能给自己弄来一柄利刃,顾倾城连女人都不介意!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想要坐到那个至尊的位置,更是要用尽手段。

帝王的心,都脏着呢!

“九郎,她既投降,索性就饶过她这一次吧。”

顾倾城也改了对陈端的称呼。

陈端在家族中排行第九,所以亲近的人,都会唤他一声九郎。

“不过,既要认输,那就要认输的姿态。”

顾倾城可不是一味的圣母,她提出了条件:

“第一,临渊部的所有山民,必须在越州官府登记户籍。”

“第二,临渊部必须接受官府的教化。所有十二岁以下的少男少女,都要读书,学习圣人经典。”

现在还做不到“改土归流”,但,似临渊部这样的原着部落,必须要在官府的管辖之内。

教化,下山,慢慢的融合,最终实现大一统!

陈端眸光闪烁了下。

这顾氏,小小年纪,还有着“教化万民”的执着与使命感?

她,确实担得起“主母”的重担!

……

解决了临渊部,大部队继续赶路,抵达了顾氏邬堡。

“这是顾家在越州的邬堡?”

看到巍峨的城墙,以及严密的防卫,陈端的喉结滚动了几下。

“对!这是我亲手打造的顾氏邬堡!”

顾倾城没有藏拙,也没有把功劳都推给阿翁。

是她做的,就是她做的。

陈端借用临渊部的事儿,向她展露肌肉。

她也不吝啬于展现自己的优秀!

“……”

陈端没说话,定定的看着顾倾城。

眼前这比越州府城还要壮观的城池,居然只是一个邬堡。

高高的城墙,城墙上可以跑马车;

深深的护城河,想要攻城,根本不太容易。

穿过城门,是一片片的农田和农舍。

只靠这些农田,也能让邬堡哪怕被围困了,也能坚持好几年!

越过外城,还有内城。

内城里房舍林立、店铺兴旺。

街道上人来人往,其繁华程度,根本不像是私人邬堡,而是一个繁华的城市。

不,不只是繁华!

还有干净!

对,陈端发现,顾氏邬堡的内城非常的干净。

街上几乎看不到牛马的粪便,也没有污水横流。

每条街道都有排水沟,每家每户都能做到“各扫门前雪”。

应该还有人专门打扫公共的街道。

“……为什么?”

陈端看着干净、整齐的街道,忽然问出了这么一句。

他并不认为这是世家贵女的“矫情”,非要把城池弄得跟自己的闺房一样。

再次强调,顾卿不是寻常小女郎。

她做每件事,都有原因,也都有目的!

陈端问得没头没脑,顾倾城却听懂了。

她没有隐瞒,而是一脸“坦诚”的回答,“干净了,才不会生病!”

“岭南气候独特,越州等地更是常年湿热。”

“如此环境,蛇虫鼠蚁就格外霸道。”

说到这里,顾倾城还不忘举个例子:“九郎来到广城也有几个月,想必已经亲身体会到了广城的蚊虫是何等的厉害!”

陈端听到“蚊虫”两个字,就忍不住抽了抽额角。

建康也湿热,也有蚊虫。

但绝对达不到广城这种近乎变态的地步。

大冬天的,那么大个儿的蚊子,叮一口就是一个包。

若是在城外练兵,更是能够被叮的红呼呼的一大片。

严重的,还会发烧,甚至——

还是军营里有了伤亡,陈端才终于体会到世人为何畏惧岭南如虎。

不只是偏僻,不只是蛮荒,而是那些蛇虫鼠蚁真的能够要人命!

“嗯!”陈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明自己确实体会到了蚊虫的凶残。

顾倾城勾了勾唇角,好看的丹凤眼里闪过一抹俏皮。

她似乎很享受她的英雄偶尔流出来的尴尬。

陈端:……到底还小,不过,这样的顾卿愈发灵动。

“干净些,就算不能杜绝蚊虫,也能减少蚊虫叮咬而产生的疫病。”

“岭南的瘴气,极大可能就是因为蛇虫鼠蚁而滋生的病毒!”

顾倾城收敛笑容,认真的说着。

而她的话,让陈端童孔勐地收缩——顾三娘竟把自己最大的底牌都亮了出来?

她不知道顾氏扎根岭南的“秘密”是何等的珍贵?

陈端直直的看向顾倾城的眼睛,流光溢彩的丹凤眼里,干净、澄澈,一如山泉水。

她知道!

但她还是愿意将这个秘密与他分享。

顾氏待我竟如此赤诚?

陈端的心,被微微触动了。

原本只想找个合适的贤内助,但,陈端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竟然动了心。

祸水扣了扣鼻子:……这算什么?

依着天后陛下的功力,你早早晚晚会变成恋爱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