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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灰琥珀 > 第八十九章 肉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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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到赤湾镇已经是快四点了。

“来,先带你去个地方。”下了车,区晓华用手揉了揉腰。

“这是赤湾镇了?”韦婉茗问道。

这是条不大的商业街,说是商业街,也就是有银行、超市,和一排商铺,不过这个点都关着门。

“对,不过这里不是镇中心,这里是工业区,这后面全是各种加工厂,有好几万全国各地的打工仔。里面的路车开不进去,我们再走一小段路。”司机小赵走在前面,手里捏着车钥匙。

区晓华和韦婉茗跟在小赵身后,路面不太平整,一路都是小石子,像是有人故意撒在路面上的。

路灯昏暗,韦婉茗今天刚好穿了一双半高跟鞋,行走很是不便,刚走出十来米,脚踩到了一粒石子,人没站稳,歪向了一边,她禁不住叫了一声,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了边上区晓华的胳膊。

区晓华赶紧扶住了她。

“对不起,区总,脚绊了下。”韦婉茗站稳了身子。

“都是我不好,没提前让你准备。”区晓华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

“没关系,我走慢点。”韦婉茗把手缩了回来,刚要迈步,只听脚下咔的一声响。

“哎呀。”韦婉茗蹲下身来,左脚的鞋跟断了。

“踮着脚能走吗?”区晓华也蹲了下来。

韦婉茗前脚掌往前撑起,试着后脚跟离地走了几步。

“没事,来,你搭着我走。”区晓华伸出手来。

“真不好意思。”韦婉茗脸一红,左手抓住了他的胳膊,然后慢慢把手朝区晓华臂弯里伸去,最后整个勾住了区晓华的手臂。

因为身体重心搭在了区晓华的手臂上,韦婉茗勉强还能继续往前走。

“快到了。”小赵带着他们穿过商业街,沿着一条边上都是农田的小路走了一百来米,前面一个路口,站着一个干瘦的男子。

见他们三人走来,男子快步迎了上来。

“阿华。”男子五十来岁,眉毛很粗,眉心处有颗黑痣,长脸,咧开着的嘴里一口泛黄的牙齿。

“老丁。”区晓华伸出一只手重重拍在男子肩上。

“路上顺利吧。”老丁望着挽着区晓华的韦婉茗。

“顺利,婉茗,这是我的老同事丁世信,你可以叫他丁哥。老丁,这是我的部下,韦婉茗。”区晓华给他们做着介绍。

丁世信看着韦婉茗的脚下。

“这就是你在路上告诉我的女孩吧,我都准备好了。”他又看向韦婉茗。

“我女儿和你岁数、身高、体型都差不多,她的衣服你应该都能穿,就是鞋子,不知道合不合脚。”

这下韦婉茗知道区晓华在车上一直发信息,原来是告诉这个老丁自己没带替换衣服,只是丁世信没想到韦婉茗的鞋子坏了。韦婉茗顿时心里一暖,她原本就发愁,今晚如果住在这个赤湾镇,这会到哪去买替换衣服。

“谢谢丁哥。”韦婉茗感激地看下区晓华。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老规矩,你爱吃的排骨饭。”丁世信转身带着他们朝身后一片高低错落的房子走去。

“区总,我回去一会,过会过来。”小赵显然住在这附近。

区晓华点了点头。

这里都是当地人自建的房子,一般都是二层或三层,门口都有一个庭院,考究一点的人家在主屋两侧还建了厢房。

丁世信带着他们走到一间卷帘门半开的屋子前,屋子里亮着三四个光秃秃的灯泡散着暖暖的黄光,门口摆着五六张桌子,坐着有一些穿着各异的年轻男女,端着手里的碗在吃,空气里飘着一阵阵肉和饭的香味。

“这会还有人吃饭。”韦婉茗诧异地看着这些年轻男女。

“这都快吃完了,每天一大批附近工业园区的打工仔都会来排队等开门吃排骨饭。”丁世信嘿嘿笑着。

区晓华和韦婉茗走近屋子,丁世信引他们坐在一张靠窗的大桌旁,桌子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桌上摆着切成沫的蒜、姜,还有看上去像酱油和醋的瓶子,瓶子上都是一层厚厚的油腻。桌上还放了一壶茶,四个碗口杯。

“福叔就等着你们来了,给你们留好了排骨饭。”丁世信朝店里的伙计挥了挥手。

“他们都排队来吃这个?”韦婉茗望着窗外三三两两的打工仔,他们的桌上只有一碗排骨饭,饭碗都空了,他们坐在那喝着茶,聊着天,像是刚上完晚班。

“一点半,你能想象吗?”丁世信笑道。

“天哪,一点半开门营业?”这完全颠覆了韦婉茗对营业时间的认识。

“福叔每天只卖200份排骨饭,卖完就关门,这饭做的可是很有讲究的,一会你可要听听。”区晓华品了一口桌上泡好的功夫茶。

这时,从里屋走出一个瘦小个子的老人,脸上红扑扑的,额头淌着汗,只穿了一件白短袖,一条毛巾搭在肩上,他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两碗米饭。

端上桌子,韦婉茗见这两碗饭中的米粒颗颗晶莹剔透,饭碗一侧盛着五六片柔嫩光滑呈淡粉色的猪肉片,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韦婉茗猛吸了一口这香味,不由得精神大振。

“福叔,你给这女娃子介绍下排骨饭吧。”丁世信指了指韦婉茗。

福叔点了点头,用广东话答应着丁世信。他从放平在桌上的盘子里取过一碗热气腾腾的调料,往两碗肉饭上浇了上去。只听得嗞啦嗞啦的声响,那调料像是酱油,还放了几段鲜葱,米饭和肉被浇上汁后满屋生香起来。

福叔对着韦婉茗比划着,满口广东话让韦婉茗无所适从。

区晓华笑着帮她做起了翻译。

“这个排骨饭的排骨,一定要用新鲜的排骨,都是福叔每天挑选的,买回来后他要把排骨剁成大小合适的小排块,加盐,生粉,蒜油和豆豉腌制,然后用大灶蒸3分钟,这种灶也就这里有。米饭就是当地产的稻香米。吃的时候,排骨倒到米饭上,浇几勺福叔自制的猪油香葱酱油混合汁,就是刚才浇的那个汁,然后你就可以大口吃了。”

韦婉茗已经按耐不住了,拿起筷子在排骨饭里搅拌了几下,往嘴里夹了一口。

“天啊,好好吃。”韦婉茗捂着嘴,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不知道是不是饿了的缘故,韦婉茗几乎没有任何停歇,几分钟便把一碗排骨饭吃完了。

福叔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吃完后,又说着什么。

“他说他还准备了排骨汤,要给你们尝尝。”丁世信忙翻译给韦婉茗听。

区晓华用广东话和福叔说了几句。这几句韦婉茗大致听懂了,是让福叔给她再来一碗。

福叔转身朝里面的厨房走去。

“哇,实在是太好吃了。”

“路上花点时间,是不是很值得?”区晓华接过丁世信递来的烟,点上了火。

韦婉茗是第一次看到区晓华抽烟,烟雾中,区晓华挺拔的鼻梁,坚毅的眼神让她脸又是一红。

吃第二碗时,区晓华和丁世信用广东话说着什么,他们的语速很快,韦婉茗一点没听懂。她至今也不知道区晓华带她到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从深圳赶到这个小镇子,真的只为这一碗排骨饭?

“吃饱了?”区晓华停止了和丁世信的对话,他抽完了一支烟,问韦婉茗。

“您好像没怎么吃。”韦婉茗足足比区晓华多吃了一碗。

“留点肚子,明天还要带你吃好吃的。”

“真的?”韦婉茗咯咯笑着,心满意足地偷偷摸了摸肚子。

小赵带着一个穿着牛仔裙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这是我女儿。”丁世信朝那女孩招了招手,示意她走过来。

女孩手里提着一个包,韦婉茗细看竟然是一个prada的旅行包。

“你好,是韦小姐吗?”女孩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向韦婉茗打招呼。

“是的,你好。”韦婉茗站了起来。

“我叫丁松琳,这是给你准备的衣服,全部是新的,没用过。这还有一双运动鞋,也是新的,你试一下。”她转头看下小赵,小赵手里也提着个包,装的是鞋子。

韦婉茗接过prada运动包,拉开拉链,里面整整齐齐叠放着一个个布袋,用手打开布袋口子瞄了一眼,是内衣内裤,袜子、毛巾之类的换洗物品,还有两件上衣、一件薄外套,所有衣物都贴着商标,显然都是新的,包的边上还有一个旅行杯,里面估计装了牙刷牙膏,旅行杯旁边竟然还有一整包没开封的卫生巾。

“太感谢了。”韦婉茗感激地看着丁松琳。

“鞋子试一下。”丁松琳的岁数看上去和韦婉茗差不多,两人的身高和体型也非常相似,只是韦婉茗比丁松琳更白皙。

韦婉茗接过小赵手里的耐克运动鞋。

“正好。”耐克运动鞋踩在地上正合脚,这下韦婉茗感觉舒服多了。

“你们俩还真像姐妹。”丁世信呵呵笑着。

“那我得叫您丁叔了。”韦婉茗莞尔一笑,路上的疲乏本已被这美味的排骨饭一扫而空了,这会丁松琳送来的衣物更是雪中送炭,她的幽默细胞也慢慢开始恢复了。

“哈哈。”丁世信哈哈大笑起来,“老区,你这个女部下不错,怎么给你找到的。”

“我的眼光从来就没错过。”区晓华放下了手里的茶。

“你跟着松琳去酒店休息一会,睡到中午,我再来找你。”

“不用,区总,我这会不困,您到哪我就到哪。”韦婉茗坚定地看着区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