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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侦探推理 > 大冒险 > 第63章 修整和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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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光之山,冒险者们就正式进入了精灵一族的领地。广袤的原野上已经可以看到道路,道路上不时还有行人出现——既有身体只有巴掌大小,生着蜻蜓一般光翼的小妖精,也有模样和人差不多但稍稍纤细娇小一些的精灵。

大约是因为常年生活在和平之中,无论妖精还是精灵都缺乏危机感和警惕心,对于他们这一伙一看就知道来历不明的家伙非但没有防备,反而很客气地打着招呼,完全没有追问他们来自何方要去何处打算做什么的意思,让众人准备好了的一番说辞全都落了空。

“这些家伙……还真是悠闲!”龙彪叹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觉得如果诸神黄昏战役打响的话,精灵族一定会死伤惨重的。”

“谁说不是呢。不过那终究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张禅念很无所谓地说,顺手从身边一棵硕果累累的大树上摘下几颗果子,将其中一颗送进嘴里。

“唔……很甜啊!这果子不错!”他惊喜地赞了一声,又跑过去摘了许多,并且扔给大家。63

“泉水甘甜、土地肥沃,连路边都自然生长着许多果树,精灵们或许光靠吃果子就可以生活,边境上还有那样的强者坐镇。生在这样环境里面,想要不懈怠也难!”程鹏也叹了口气,接过张禅念扔来的果子吃了起来。

这不知名的果实的确好吃,松脆清甜,既有坚果的香味又有水果的脆甜,称得上是难得的美味!纵然程鹏并非贪吃的人,也忍不住打算偷偷收藏一些,有机会拿来款待朋友都能多几分面子。

但还没等他把果子收起来,理查德已经冷冷地说:“这果子的确好吃,但要是谁打着吃不完带走的主意,那就请他自己留下吧。”

“什么意思?”张禅念很不友好地问。

“精灵的果子,吃吃也就罢了,想要偷走?从神话时代这么多年,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谁能在亚尔夫海姆之外享用这些果实的?”理查德一脸看土鳖的不屑,“你就带着它们吧,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变成一颗果树了。”

这话当真是如雷轰顶,吓得张禅念差点把手上的果子都给扔了,众人也大吃一惊,纷纷看向理查德。

“不信吗?不信的话尽管试试,反正少一两个人也没什么。”

大家当然不敢试——虽然说玩家是不死之身,但却偶尔会有被封印的情况。某些个倒霉鬼甚至会被连着封印很多天,最终在游戏系统每半个月一次的自检时候才能回到复活点。

要是为了区区几个果子就被变成树,在这里呆上半个月的话,一定会成为大家的笑柄的!

一路走来,渐渐繁华,大家甚至在远处看到了一些小小的精灵村庄。这些村庄建立在树丛里面,是将一棵棵大树变化成树屋组成的,精灵和小妖精悠闲而快乐地生活于其中,犹如最美的田园诗歌一般。

他们并未进入村庄,而是在理查德的带领下远远避开每一个村子,避免和精灵们发生太多接触。

就这样在路上走了两天,前方出现了一片广袤的密林,这片密林的树木非常奇怪,无论树干、树枝还是树叶都发出微微的金光,看起来仿佛整个森林是金子打造的一般。

“这树林真奇怪。”一向富有好奇心的张禅念嘟嚷着打算过去看个究竟,却被程鹏一把拉住。

“别去!那恐怕是金之森林!”

“哈哈!你倒是机灵!”冷眼旁观的理查德之前并未阻止张禅念的冒失,直到这个时候才开口,“那就是金之森林,我之前说过精灵一族的军营。别看它似乎空『荡』『荡』的,可树林里面住着精灵的战士,究竟有多少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干掉我们肯定够了。”

“别这么看着我,也别问我里面的详细情况,总之我不打算过去。”

因为唯一的道路是穿过森林的缘故,大家不得不离开大路,远远地绕着金之森林行进,这么一来就兜了个大圈子。纵然他们行进的速度已经很快,也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才离开了这座仿佛整个用金子制造的树林,重新回到了通往精灵之国首都的大路上。

顺着这唯一的大路走了两天之后,理查德终于决定让整个队伍在一个路过的精灵小镇休息一下,理由是“快要到树之城了,我得好好整理一下资料,重新复核一遍,再对计划进行一些调整,所以就放你们一个假吧,我可是很仁慈的。”

“这家伙上辈子绝对是嘴臭臭死的!”王虎恶狠狠地说。63

“这辈子他也会死于嘴臭,我保证!”张禅念阴森森地说。

“见过贱人,可没见过这么贱的!”萧默然冷笑着说。

“他自以为吃定了我们——东方不是有句名言吗,小人得志便猖狂。”约翰没好气地说。

程鹏并未参加对理查德的口诛笔伐,他已经提前一步告辞,来到了小镇的广场闲逛。

这个镇子很小,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商业一条街”、“美食一条街”之类景点,除了路边的食品店,广场上的地摊就是剩下的所有商业『性』设施。

不过这些地摊的数量倒也不少,出售的东西也琳琅满目,看起来颇为繁华,倒是很有一点血.拼的价值。

如果有女孩子在这里,一定会被那些精致的精灵饰物所吸引;如果有老饕在这里,一定要尝尝那些精灵秘酿的美酒和特制的糕点;如果有好斗分子在这里,一定要仔细挑选两件精灵出品的优质武器……然而程鹏对这些都没太大兴趣,他享受的是闲逛本身——当然,有好东西的话,也不妨享受一二。

长途跋涉之后的修整让他心情格外的好,出手间也阔绰了许多,一路走来,看到不错的东西就随手买下,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尝上一点,不一会儿,他已经买了许多。于是来到广场中央雕像下面的长椅上,右手端着一小杯翠绿的甜酒,左手边放着好几种精致得犹如艺术品的糕点,开始专心享用起来。

“这些东西真的不错。”坐在旁边长椅上的一个游客显然已经喝得半醉,笑呵呵地对他说,“难得的休假啊!果然还是这种小镇子比较悠闲,树之城那边规矩太多了,一点也不适合我们这种粗人!”

程鹏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循声看去,顿时吓了一跳。

那人一身红『色』的铠甲,面容端庄帅气,柔软的金发看起来令他显得有几分软弱,但脸上几条不起眼的伤痕则给他增添了许多男子气概。仔细看去,他的铠甲上也有不明显的破损,显然经历过许多的战斗。身经百战之后的金发青年自然流『露』出一种沉稳强悍的气质,倒是令他更加显得帅气。

这人,程鹏认识。

他叫路西欧,之前曾经在阿库代恩遗迹里面伴随在战女神蕾娜斯的身边,和他们恶战了一场!

路西欧显然没认出程鹏——上次见面的时候,程鹏一身金甲,勇猛过人,威不可挡,宛如传说之中的骑士英雄一般。而这次见面,他却一身便装,坐在长椅上喝甜酒吃糕点,犹如随处可见的富家少爷。两个身份差别如此之大,尤其是气质迥然不同,除非是跟程鹏很熟悉的朋友,否则还真没几个人能够一眼就认出他来——更不要说路西欧这家伙还喝醉了。

所以路西欧非但没有拔剑开打,反而笑得很开心,犹如跟老朋友聊天一般絮絮叨叨起来……

——————

嗯……究竟是一般结局还是真结局呢?

这个选择真是叫人有些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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