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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快穿:恶毒女配训狗手册 > 第107章 温柔正直的知青(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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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温柔正直的知青(番外)

叶蕴秀到了京市后,没有拒绝秦笙笙跟凌柏舟的帮助。

凌柏舟帮忙找了一个便宜又安全的房子,叶蕴秀付了租金就搬了进去。

她上午复习,为高考做准备,下午挑两个小时出门逛。

一边观察市场一边找了份体力工作。

等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到了高考的时间,她已经攒好一笔钱,支撑她完成学业。

京市真繁华。

是前世她从未见过的繁荣昌盛,欣欣向荣。

叶蕴秀渴望留在这里。

高考结束,她如愿考上了京大。

写了封信将分数和被录取的消息告诉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并让她们不要担心自己,自己找到了一份工作,有钱念书。

也给秦笙笙捎了个消息,告诉她自己考上了大学。

叶蕴秀大学报到那天,秦笙笙竟然来送她了!

叶蕴秀非常开心,并忽视了跟在秦笙笙身边的凌柏舟。

大学期间,她半工半读,有了京大学生的名头,她无论找什么工作都方便了一倍不止。

叶蕴秀甚至可以偶尔寄一些钱和京市的特产回去。

大学毕业后,她选择创业,但不是在京市,而是选择去沿海。

去之前,特地请了秦笙笙跟凌柏舟吃饭,将自己的想法跟她们说了一下。

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建议,叶蕴秀更改了部分细节,勇敢的朝沿海进发。

一个农村来的女人,先是在京市读完书,又跑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经商。

你说苦吗?

当然苦。

但这个苦,是能赚钱的苦,是对未来有期盼的苦,是她心甘情愿吃的苦,是哪怕最后没有混出头也不后悔的苦。

跟上辈子的苦不一样。

上辈子是被困在山村里的苦,是从天亮忙到天黑,伺候一下老小做家务,下地劳作的苦。

是得知丈夫背叛钻心的苦,是被尽心伺候的公婆背刺的苦。

是想离婚却被公婆丈夫联合打骂关进地窖的苦。

是被当做畜生当做生育工具肆意欺辱的苦。

是得知母亲去世犹如当头一棒的苦。

是没有能力没有认知无法挣脱泥泞,只能选择同归于尽的苦。

跟上辈子的苦比起来,这辈子的苦都算不上苦。

甘甜。

在男人堆里打拼,被男人看不起,被男人指着鼻子骂。

甘甜!

她就是要抢男人的饭碗!

骂她,她没这个能力舞到他们面前来触犯到他们的利益,他们会指着她叶蕴秀的鼻子骂吗?

这恰恰,证明了她的能力!

叶蕴秀在沿海挣到了第一笔钱,兴奋得一晚上没睡得着觉。

她就说,连常华皓这种废物都能挣到钱。

她一定也能挣到钱!

等凌柏舟的生意开始覆盖全国,往并向海外触及时。

叶蕴秀正好,有渠道有人脉。

一拍即合。

当初秦笙笙要带叶蕴秀走,且让他帮叶蕴秀找房子时,凌柏舟只是把叶蕴秀当秦笙笙的朋友。

但后来的一系列帮助,则完全处于投资者的角度。

从投资者的角度上来看,叶蕴秀非常值得投资。

而叶蕴秀也用时间和实力证明了,投资她的回报是巨额的。

叶蕴秀早已不是山沟沟里飞出的穷学生,她已经是名噪一时的叶总。

重生回来后,她的父亲躲过了上辈子导致身亡的意外,平稳的从村长的职位上退下来。

跟她母亲一起来到了沿海叶蕴秀的别墅里居住。

豪华别墅,叶蕴秀当初买这套别墅看重的就是别墅外这个大院子。

房产中介给她介绍时,说可以简单打打高尔夫或者种种花,亦或者修个亭子什么什么。

不,叶蕴秀是买来给她父母种菜的。

叶蕴秀本来还担心父母突然从农村来到城里会不会不习惯。

但显然是她想多了。

福谁都会享。

刚开始两位还不太敢出门,后来出门逛得比谁都勤快。

功成名就时,叶蕴秀特地带着父母衣锦还乡,作为村里前村长的女儿,又是如今知名企业家。

叶蕴秀回来后又是修路,又是拉电线,力求干实事让村里变得更好。

并且琢磨村子的卖点,拉着村长村支书开会看能不能将农产品售卖出去让村里人赚到更多的钱。

叶蕴秀这么大一个企业家,这么大一个老板,竟然如此念旧,如此平易近人。

又得知她还没嫁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常华皓开始有意无意的出现在叶蕴秀面前,叶蕴秀毕竟是个体面人,对他也还算客气。

一来二去,常华皓看不起叶蕴秀,觉得她有今天全靠走狗屎运的同时,也生出了再续前缘,将她的一切据为己有的想法。

叶蕴秀毕竟是个女人啊,女人总得嫁人生孩子啊,一直在外面抛头露面算怎么个事?

等叶蕴秀嫁给他,往后的生意都由他来打理。

叶蕴秀只需要待在家里照顾照顾他爸妈,给他生两个儿子就行了。

叶蕴秀的助理云若就这么看着一个就算刮了胡子洗了头,也掩盖不住一身脏臭的男人含情脉脉的喊自家老板秀秀。

你能想象一个三十多岁的,屁股上还有灰的,穿着一双灰扑扑的鞋跟他老板搭讪,还一脸老板能跟他说话是老板福气的男人吗?

云若想象不到,云若只觉得拳头硬了。

云若只想一拳头砸到常华皓脸上。

什么东西?

什么玩意?

常华皓走后,云若知道老板做事有她自己的想法有她自己的道理,所以憋着忍着没问。

还是叶蕴秀看她憋得难受,才主动开口:“别生气,你看着吧。”

自己的心思就这么被老板一眼看穿,云若脸上飘着绯红,嘀咕道:“也不是生气,我就是在想,他哪来的这个脸?”

想不通一个农村男的怎么能这么自信?

要知道在老板的名头,整个华南,乃至港市海市,谁没听说过?

那些海外留学的海归,那些本地老牌家族的儿子,那些商界名流,政界清贵,俊男乃至美女。

对老板示好对老板有意的大有人在。

一个农村又脏又臭的老男人,哪来这个脸?

会觉得是一个地方的,老板就会看上他?

叶蕴秀轻轻一笑,“不要去试图探究底层男人的心理,对于底层男人而言,身上多二两肉,便觉得天下都是他们的。”

叶蕴秀也没那么多功夫跟常华皓玩,只需要跟他接触两次,这个自命不凡的废物就会巴巴的黏上来。

叶蕴秀带父母离开时,村长村支书都来相送,整个牌面非常大,就连当地的报社都得了消息,特地来到这个小地方拍摄报道。

云若不理解为什么老板还要给那个男人可乘之机,让那个男人追着她们到了深城。

但很快,云若就明白了。

叶蕴秀重生后只是跟常家撇清了关系,又不轻不重的让他们吃了几次苦头便收了手。

并不是她心软,也不是她没手段,而是相比于报复这窝烂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重来一次的宝贵时间,宝贵的生命不值得浪费在这窝烂人身上。

没了自己这个傻缺,常家当然不可能好,常华皓都不可能像前世那样还发个财。

而如今功成名就,一切都有了,父母也安顿好了,便可以着手处理常华皓。

如今的她处理常华皓甚至不需要她自己动手,只需要稍微给底下的人一点暗示。

让别人知道她对常华皓的不喜,多的是人会替她解决。

既生活美满和谐,又不用脏了自己的手便能看到仇人坠入深渊。

何乐而不为呢。

叶蕴秀摇着红酒,冷眼看着包厢外,染上赌瘾把老爹老娘卖了还欠下巨额赌债的常华皓被丢进斗兽场。

人类的尖叫,野兽的嘶吼。

血腥。

暴力。

常华皓的生命在此时存在的唯一价值只是为搏这些人一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