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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当作曲人的我,横扫榜单! > 第361章 这首歌有点短,但绝对够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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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这首歌有点短,但绝对够燥!

“你要现写?”

录音棚里,汤普森觉得自己脑子转不过来了。

刚才汤普森问林一凡拿歌谱,林一凡竟然告诉他,让他说个想要的类型,马上写给他。

汤普森以为林一凡早就写好了,没想到还未动笔。

临时现场写歌?

汤普森听到林一凡的话,第一感觉是自己被耍了,林一凡不尊重他。

但《吻别》是实打实摆在那的,林一凡的水平有目共睹。

林一凡还是龙国一家大型娱乐公司的股东,身家巨富。

完全没有理由为了黑他800万美元,搞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但现写,着实有点离谱了。

“我写歌,一般都是现写。”林一凡点头回道。

汤普森的眼神,他太熟悉了。

自他出道起,这种眼神他经常见,直到他出成绩后,才再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他。

骤然见到,林一凡还挺怀念的。

“你放心,如果你对歌曲质量不满意,我包退款。”林一凡信心十足的说道。

汤普森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他这次其实并没有想要具体的歌曲风格。

对于林一凡的实力,他已经很确信,只要林一凡拿出的歌曲他唱的来,质量不输于《吻别》,他都可以接受。

一时半会的,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风格的歌。

想了一会后,他说道:“还是摇滚吧,旋律要比《吻别》更强烈,更适合互动合唱。”

目前他的歌单里,只有《吻别》一首摇滚风格的歌曲,在演唱会上,他总是唱不过瘾,歌迷兴致刚起来,他就唱完了,也听的不爽。

导致他有时候不得不再唱一两首别的歌手的摇滚歌曲,平白无故多付了一笔版权费。

《吻别》这首歌虽说带了点摇滚,但其实更偏向流行抒情,大合唱的时候,也没有那种炸掉舞台的感觉。

这次既然可以选择,汤普森想来一首能让现场气氛爆炸的摇滚歌曲。

他虽然是抒情天王,但他也有一颗摇滚的心。

“没问题。”

林一凡比了个oK的手势后,随手拿起录音棚里的曲谱本和笔。

寻了个位置坐好,闭上了眼睛。

汤普森和录音棚里的人,面面相觑。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狂炫吊炸天的作曲人。

为天王歌手写歌,还敢现写。

这自信心估计得有三四十层楼那么高。

写的让汤普森满意还好,若是写出来一坨屎,从三四十层楼摔下来,肯定落不了好。

……

“系统,我要定制歌曲《we will Rock You》。”

汤普森说到互动合唱,林一凡第一时间想起来这首歌。

林一凡还记得第一次在视频里,看到皇后乐队演唱会时,全场观众大合唱的情形,真特么震撼。

正如这首歌的歌名《我们将震撼你》,确实有够震撼。

特别是开头的那段拍掌鼓点,拿来和观众互动,简直适合到无以复加。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林一凡找不出比这首歌更符合汤普森要求的歌曲了。

“收到宿主定制请求,评估歌曲价格中。”

“评估结束,宿主使用人气值还是现金定制?”

林一凡想了想,回道:“现金吧。”

人气值存着以后定制影视剧,定制歌曲费不了几个钱,还是用现金划算。

“歌曲《we will Rock You》,现金定制价格为1800万,是否定制。”

“是。”

林一凡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这首歌会很贵。

1800万的价格,还是有点出乎他预料,好在汤普森给的钱够多,扣除掉定制歌曲的费用,还能挣2000多万。

这一波,还是挣得挺爽的。

“扣除宿主账户资金1800万元,歌曲定制中。”

“歌曲定制成功,传送信息中,传送成功。”

“欢迎下次继续使用。”

……

录音棚里,寂静无声。

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大家既怕打断林一凡的思路,又觉得他不太可能有思路。

写歌确实经常靠灵光一闪,但这个灵光一闪,大多数时候不是命题作文,闪出什么玩意,作曲人也无法预料。

汤普森加了那么多限定条件,林一凡单靠灵光一闪写出合适的,质量达到汤普森要求的歌曲,可能性几近于无。

汤普森抬起手看了眼手表,寻思着要不要让人准备晚餐。

他可不相信林一凡一两个钟头就能把歌写出来。

“嗯?”

汤普森目光微凝,林一凡睁开眼了,他竟然开始画音符了!

这么快?

这才几分钟?

汤普森张嘴想问问林一凡,歌曲是什么主题,可不可以先哼一段旋律给他听听。

但林一凡的速度太快了,没有一丝停滞,一气呵成。

如此的丝滑,让他实在不好意思打断。

“好了。”

“好了?”

“好了!”

林一凡将歌谱从曲谱本上撕下来,递给汤普森,道:“这首歌绝对满足你的要求。”

汤普森将信将疑的接过歌谱,很快他就意识到,林一凡没吹牛逼。

这首《we will Rock You》,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都很符合他的要求,没的挑。

就是歌曲的篇幅,比他预料的短了许多。

以他多年的经验,如果按照正常的歌曲制作方式,这首歌的时长,估计不会超过两分三十秒。

这也太短了!

“林,你确实是个强者,这首歌我很满意,但歌曲篇幅可以加长些吗?”

正常歌曲的时长,一般在三分钟到四分钟左右,两分半,实在是短了点。

林一凡摇了摇头,他倒是想改,问题是他没这个能力呀。

汤普森没有纠结,作曲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犟,他认为这样是最好,歌手磨破了嘴皮子,说到口水都干了,也说不动作曲人改歌。

有的歌手无奈,只能自己动手改。

但自己改歌,又要冒着得罪作曲人的风险,担心人家以后不做你的生意。

很难搞,大多数时候,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这种待遇仅限于牛逼的作曲人,比如面前的林一凡。

林一凡不想改,汤普森不会强行要求,他以后还想继续和林一凡合作呢。

“你准备在编曲方面,将时长补回来吗?”汤普森问道。

直到现在,汤普森也不认为林一凡写的这首歌,真的只有两分多的时长。

在他看来,林一凡应该是在编曲上,有什么独特的安排,有信心牢牢抓住听众的耳朵,让听众不会厌烦。

前奏超长的大火歌曲,时不时的也能见到一首,汤普森很期待林一凡的发挥。

“补?”

林一凡摇头说道:“这首歌的时长,就是两分钟左右,我没有在编曲上搞花样的想法。”

汤普森笑容凝固,两分钟时长的歌,你莫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看看榜单,上面哪有一首歌的时长是低于三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