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集团那么大的公司,如果投资,必然会放出风声。”
“我们都没有提前得到消息,所以我猜测,这个莱恩集团的风声,很有可能是假的。”
“本来,上面就对你们拿百分之55的股份很不满意,不排除,这是他们想出来的,想要针对你们压价的一个行为。”
“如果是这样,倒是不用怕,等见了面,究竟是不是莱恩家族的人,就知道了。”
孟启辉分析完,山本刚沉默了,他觉得对方的分析没有错。
眼神逐渐冷静下来,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头脑越发清醒。
山本刚觉得自己的心态不对,就因为一切都非常顺利,他内心非常膨胀,这可是不对的。
“孟先生,既然莱恩集团是假的,这件事就简单多了,到时候让m国驻扎在这里的大使馆过来认领。”
“m国的人,总不能连自己国家的顶级财阀都不认识吧!”
孟启辉点头,指节在桌面上轻叩,“你说的对。”
“等拆穿了她们的把戏,132厂就正式收入囊中了,我先在这里恭喜你了。”
他说着,走到外面,开了一瓶红酒,倒进两个高脚杯里。
鲜红的液体在杯中摇曳,如同即将上演的血色博弈。
他将其中一个杯子递给山本刚。
“提前庆祝一下。”
山本刚轻笑一声,接过杯子。
两人的杯子碰在一起,质量上乘的高脚杯发出悠远的碰撞声。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到了去工厂考察。
金钧早早就在工厂等着了,负责接待两位投资人。
由于f国这边的投资人是孟启辉拉来的,所以由孟启辉带人来。
许蔓蔓这边也是,她配合贝萨一起来工厂考察。
给一个公司投资钱,至少也要看一下设施与设备,还有他们的流水线,生产效率等一些细节问题。
两拨人几乎是同时到达,工厂门口的气氛顿时微妙起来。
孟启辉率先下车,身穿中山装,脸上挂着公式化的微笑。
他身后跟着三位F国代表,为首的是一位银灰色头发的中年男子,眼神锐利如鹰隼。
“金厂长,这几位就是f国的投资人,为首的是墨尼克先生。“
孟启辉笑着给双方介绍,目光却瞥向另一侧刚停稳的黑色轿车,眼底晦暗不明。
许蔓蔓身穿波西米亚风格的职业装从车上下来,贝萨紧随其后。
今天的贝萨换上了职业套装,金发高高盘起,举手投足间尽显m国商业精英的干练。
贝萨一下车,f国的投资人就看向了孟启辉,不是说这个莱恩集团的人是假的吗?
不说别的,就人家这身穿搭,就挺唬人的。
金钧笑眯眯的上前打招呼,主动带着大家去车间。
现在能参观的,都是可以参观的,至于那些不能参观的东西,已经被他收起来。
许蔓蔓走到工厂门口,就觉得有几分熟悉,走到里面,很快就把工厂认了出来。
这不就是在她梦里出现的工厂吗?
所以,当初自杀的人是金叔叔?
如果投资132厂的人是f国的代表,拿到了百分之55的股份,他们对工厂有绝对的控制权。
她记得梦境,有人说,金厂长的死,另有原因。
还说什么被人坑了。
难道是f国的代表,投资以后,却把工厂的技术带走了,留下了空壳留在华国。
根据她的了解,这里的技术都是金厂长的心血。
当年是他力排众议,投资实验室,这些武器的制造技术,都是工厂的心血。
f国只投资十个亿,就拿走价值几百亿的技术,简直是赚翻了。
他赚的盆满钵满,留给132厂的,就剩下空壳和负债。
f国的投资人无所谓,大不了这个工厂就宣告破产,反正钱花了,技术有了,至于能不能收回来。
那些技术的价值可比十个亿重要多了,这些钱就算不收回来,他们也是稳赚的买卖。
可怜工厂上万的员工,拿不到工资,无数家庭被祸害。
金厂长更是死的无辜,薛家平白背负上空有其表的名声,成了最大的笑话。
许蔓蔓没想到,她梦境里面看到的一切,居然是132厂的未来,还有薛家的未来。
想到金钧一辈子为了工厂兢兢业业,最后却落得白布裹尸,当时还有激愤的家属上前捶打尸体。
这f国跟华国的关系一向好,怎么会突然做出这种事?
不过这又说不准,毕竟国际情况一直都是瞬息万变了,今天关系好,明天是不是还关系好,这也说不准。
许蔓蔓心里想着事情,很快就走完了两个工厂,这里设备和经营都没有问题,只是把钱花在了实验室上。
一直赔钱,没有收回来,再加上当初金钧觉得实验室那边肯定会成功,甚至抽了厂里的运转资金投入实验室。
没想到实验依旧没有成功,他这边也没有资金继续运转,这才有了现在这种情况。
一行人看完工厂,就到了会议室。
f国这边到底专业,很快有人秘书整理好了文件递给银发中年男子。
他看了一眼,表情看不出喜怒,只是话语里面,对工厂多有贬低的意思。
显然,是想要压价。
尽管投资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压价,也是正常手段。
贝萨这边,就显得业余多了,她就带了一个手下,还是临时从飞鹰队调过来的。
小天。
一个非常聪明的男生,年纪不大,但是脑子转的特别快,特别复杂的东西,他看一遍就能记住。
在看工厂的时候,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没少被f国的投资商鄙夷。
等到了谈判的时候,f国那边说了一大堆的毛病,随后,他们拿出自己的投资金额,预计八个亿。
接着,是许蔓蔓这边。
贝萨直接看向小天。
许蔓蔓也看向小天,笑眯眯的开口:“说得好,给你加鸡腿。”
过年前那次请客,小天也去了,午饭后还帮忙收拾东西,就留下来吃了个火锅。
从那一顿火锅,小天就喜欢上了许蔓蔓家,时不时的就被斐淮南带回去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