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看着差点杀死他的家伙在地上翻滚,嚎叫,无力挣扎,最后,只剩下一副盖着皮毛的骨架。
那些黑虫吃成了拳头大小,一个个嗡嗡的飞到血洞里,再一只只的飞出来。
肉虫探头探脑的露出自己粉色的头,只不过身体的颜色更加深沉,艳丽。
村子里的人被这种诡秘的血腥的手段倾倒,他们疯狂的寻找寄生虫,割开自己的皮肉让虫子钻进去,很多人死了,死于虫类的吞噬。但是那极少数的成功让更多的人去追求力量。
当人们疯狂渴求自由和力量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发疯了。
这种恐怖的获得力量的方法如同瘟疫一般逸散开来,席卷了整个西陆。获得力量的人们开始了自己的复仇,他们毫无理智,虐杀一切异族。
不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养虫人”第一次暴起时就颠覆了整个西陆的格局。
人类的仇恨比异族们所想的还要深,他们会不停地加强自己的仇恨,并且对同类的悲惨经历产生同情心,他们的恨意一点一滴的累积,当爆发出来时,便是滔天怒火,不顾一切的燃烧一切。
除了海族和仙族,所有种族都联合起来和养虫人战斗,那一场战役是第一次人类和异族的大规模战争,整个西陆都被卷入战火之中,数次战役爆发。
即使最后人类失败了,但是那九个种族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而其他三个大陆的人被西陆的战争所启发,他们开始寻找力量,开始实验,开始自己的拯救之路。而异族的元气大伤给了他们机会。
西陆的动乱是大陆解放的开端。
沃金奇在书里写道,这可能是比属物要强大得多的力量,不,是一定,一定比属物要强大的多。如果你能找到记录中的母虫,那么你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得血洗城池的力量。这条母虫如果要以魔兽星级计算,那么它最少为十星。换句话说,它全身就是一个晶核。
他还十分贴心的详细描述了母虫的样子:粉色躯体,初始体长约为一指长,血色副眼十六只,有足,小且密,通人语,高智商生物,初代子虫黑,嗜血,无智力......
光是母虫的描述沃金奇就写了满满当当十一页纸,其中还有着母虫的光辉战绩,男孩,不,那个时候他已经是个青年了,和母虫唯一一次战败就是最后一战,光龙族就付出了七个族人的性命才将他们绞杀。
沃金奇又加上了养虫人的饲养方法,寻找寄生虫的几个最佳地点,以血肉饲喂,赢得坠龙之力......
林知看的毛骨悚然,可是却还想继续看下去,在第二章尾页,有一幅手绘的画像,画纸已经泛黄发脆,高大消瘦的青年以及他腹部仰起脑袋的肉虫被各种狰狞可怖的虫类包围,棕发青年温柔的低着头,琥珀色的眼睛温柔凝视着深红色的虫,一手握着剑,一手温柔的触摸着母虫。
本来狰狞可怖的画面,却流露出浓郁的温馨。
画像的尾页标注着一行小字:战前的最后时光。
沃金奇还在反面絮絮叨叨的讲述了这幅画的来历,以及他费了多么大的力气才把这幅画弄到手,并且运用了药剂把画缩小,固化。
林知:“......”沃金奇你知道吗?你真是我这么多年来遇见的第一个这么会破坏读者心境的作者。
本来的感动佩服敬畏之情,全被你这个逗比打破了啊!
沃金奇不知道,而且还恐吓了他的读者。
是不是感觉养虫人很厉害,可是,养虫人很多都被自己的虫吃掉了。
所以,你要试试吗?
将自己的肉体贡献出来,成为虫类的口粮。
忍受刻骨的疼痛,和远离人群的寂寞。
你可以吗?如果你下定了决心,那么我祝你好运。
林知看着这句看起来就十分像诅咒的话,摇头,对不起,我拒绝。
他驾驭不了这么变态的方法,至少现在他还是个正常人。
即使渴望力量,也没有到达疯魔的地步。
林知看完了书,感觉沃金奇这个作者就是来报复社会的,这么鬼畜的方法,哪个家伙会用啊!
他吃完了小人送来的饭,今天是面,宽宽的黄色面条,配着绿色的青菜以及滑嫩的肉筋,汤汁鲜香味美,让林知吃的心满意足。
在夜幕降临时,人类抱着小鸟上了床。
之前一直做不到早睡早起,现在,在另一个世界却不知不觉成为习惯了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淡淡的香气填进了屋子,一点点的堆积,汇聚成甜腻的芬芳,床上的人在这诱人的香气之下安详的陷入黑甜的梦境,小胖鸟不安的动了动身子,细小的火苗从身上爆出,燃烧着某种东西,下一秒就没了动静。
嘎吱一声,沉重的大门被推开,一个人影慢慢的走了进来,爬上了床。
林知睡的十分不安稳,他总感觉有什么重物压在他身上,想醒过来,眼皮却像粘住了一样,死活睁不开。
他整个人混混沌沌的,意识是清醒的,可是灵魂却好像在梦境里。
一半在现实,一半在梦里。
有人轻轻笑了一声,撩开了被子,手抚摸着林知的胸膛,轻轻地撩拨着,弄得林知感觉自己胸口痒痒的。
林知这个时候是可以确定不知道什么东西进了他的屋子,上了他的床。
感觉到身体上的沉重感褪去,林知的眼睛猛地睁开,借着烛光看见漂亮到妖异的女人骑在他腰间,正低下身子去吻他赤裸的心口。
女人有着深红色的卷发,穿着一身性感的红色吊带长裙,林知正正好好的看见了那两团半露的丰盈,细白的手臂撑在林知身侧,一条雪白修长的大腿露出长裙,压在被褥上。
这般景色,让人不由联想到中国传说中的狐妖。
“我靠!你谁啊!?”林知简直要吓死了!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出现在你床上,本来应该是件让人脸红心跳,狼血沸腾的事。
但是,前提是,不是在一栋非人类聚集的城堡啊!
女人抬起巴掌大的脸蛋,甜腻的笑着,美艳动人的脸蛋凑近林知,她的眉细细的,睫毛不浓但是又长又翘,漂亮的猫眼,看人的时候带着一股子媚意,微挺的小鼻子,艳红的樱桃小口,很漂亮,身上带着隐隐的幽香,天生媚骨,妖娆惑人,她是林知这些年见到的最漂亮的女人。
女人伸出艳红的尖舌舔了舔嘴唇,撒娇般的说道:“啊,是问妾身吗?”
那拉长了的语气,就像是一把小刷子,刷的人心头痒痒的。
她那明媚的金色猫眼直勾勾的盯着男人,看起来天真纯洁的表情和语气,配上她性感妖娆的容颜,在她身上糅合出来一种露骨的勾引。
林知咽了咽口水,感觉又怕又刺激,“是啊,问你。”
女人伸手抚摸林知稍带青涩的英俊脸蛋,她的手指细腻柔软,细白的尖牙咬住饱满的唇瓣,娇笑着,“这个重要吗?弟弟,你,不想要妾身吗?妾身今天好寂寞,没有人安慰妾身呢,我们试一下,很舒服的,但是你一定要喂饱妾身哦。要喂得饱饱的哦。”
女人说着,细白纤长的手指就从唇顺着漂亮的下巴一直向下滑去,在柔软的腹部停下。
女人媚眼如丝,手指转移到林知的腹部不停的打着转。
我靠,这么刺激的吗!一见面就要直接那个啥吗?
林知十分感谢他自己还记得穿了内裤,被子也盖住了下半身。不然,咳,多尴尬。
“不不不!不行,我不约炮,这个不行。”林知疯狂摇头,想要推开她,却又没有下手的地方,能被触碰的地方都是裸露的肌肤。
“约炮?是什么意思?恩,为什么不行啊,妾身不好看吗,妾身对您没有吸引力吗?妾身,不好吗?”女人可爱的歪着脑袋,圆圆的猫眼里立刻蓄满了泪水,她看起来不可置信一般用自己的手捂住了自己的红唇,胸前随着她的动作波涛汹涌。
林知老脸一红,他又见不得女人哭,他手足无措的看着女人,“不是你不好看,你很漂亮,很有魅力,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有恋人,我不能背叛她。”
女人听见了这话,很认真的说:“没有关系啊,您和妾身做,她又不知道,就算是有了妻子,也可以在外面玩,男人这个样子不是很正常的吗?”
林知沉默了,确实,很多人都是这个样子的,甚至有些人以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为骄傲。
但是,这个样子不是不对的吗?这是欺骗,背叛,不忠。
最起码,林知的世界中是这样的,他没有资格干预别人,但是,他可以管好自己,守住自己的信念。
林知伸手按住了女人滑腻的肩膀,直视着她的金瞳,“我知道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但是这样子是不对的,爱情应该是忠贞的,我爱她,所以我不会和你做。”
女人痴痴地笑起来,她捂住嫣红的小嘴,笑的歪倒在床上,玉体斜横,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您在和妾身开玩笑吗?爱情?忠贞?妾身不比您的恋人好看吗?”
“她没有你好看,但是我很爱她,我会娶她。”林知拉起被子遮住自己赤裸的身体,虽然有点尴尬,但是他还是很郑重的对女人说。
女人停止了嘲笑,她沉默着看着男人,改变了她那轻浮妩媚的表情,有点端庄沉默的感觉。
她喃喃的说道:“原来您如此的坚定吗?是妾身失礼了。”
她说着下了床,红色的裙摆散落在地上,流畅贴身的布料勾勒出丰胸细腰翘臀的曼妙曲线。
林知尴尬的垂下眼睑,不太敢直视女人性感的身姿。
女人看着自己最后的勾引都失效了,有点失望的叹了口气。她本来就打算靠自己的容貌身体勾引他的,那么现在也没有必要用媚术之类的了,女人看着林知,语气失望,“那么妾身就告退了,既然您今晚不需要妾身的陪伴。”
女子妖妖娆娆的走向大门,林知叫住了她,“等一下,你到底是谁?”
女人转身露出一个温柔妩媚的笑容,娇软的音色发出来,“您一定会对妾身印象深刻的,妾身是利娅娜·莫斯科,祝您今晚美梦。”
利娅娜·莫斯科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退到了门外,红色的身影消失在紧闭的房门处,林知硬生生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他没记错,那个差点救杀了他的黑发黑裙的女人叫姬娃·莫斯科。
那这个和姬娃·莫斯科有着相同姓氏的女人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就是想睡他?
不可能,他长的不算很好看,身材也一般般,和姬娃结过仇,那利娅娜是来干什么的?想和她母亲或者姐妹想要置于死地的人类睡一觉?!
林知脑子里乱的不行,他呻吟了一声,抱住被子昏昏沉沉的再次进入梦乡。
他感觉自己今晚不做噩梦都很好了!
第九天,林知天没亮就爬起来了,坐在桌子前,脑袋痛得要命。林知想问问灰尘那个利娅娜·莫斯科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大门是被撞开的,听到熟悉的巨响,林知猛地回过头去,一张狗脸迎面而来,热乎乎的大舌头给他洗了个脸。
林知:“......”
狗子,你放过我行不行?
诺曼斯靠在门上以一种莫名的眼神看着他,林知被他看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揉着大狗的脑袋,问他:“怎么了?你这么看我很吓人。”
白发少年又看了他一会,在林知忍不住要骂娘的时候开了口,“我就是很奇怪,为什么亚伯仑对你这么热情,他从没有这样子过,而且你还是个人类。”
人类怎么了?!是人类犯法了吗?!跪求不区别对待啊!
林知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也为了未来的长远发展,还是规规矩矩的回答了诺曼斯,“可能是我狗运比较好,不对,我一般情况下都比较招动物的喜欢。”
确实,不论是今生还是前世,混在猫猫狗狗堆里还没被咬过就是林知比较讨动物喜欢的最有力证明。
诺曼斯不太明白他的意思,“狗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