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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小时候,萌凶萌凶的叶诗情!

“诗情,这个道歉就不用了,毕竟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早就不记得了!”

看着叶诗情,那长长的指甲,林宇立即就选择了从心。

“记性这么差啊,那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一下?”

叶诗情一脸的坏笑,朝林宇走了过去。

看到叶诗情这个样子,林宇好像又回到十四年前,幼儿园的那个午后。

小胖妹在骑木马玩,他有些手贱,就去扒拉了人家一下。

结果,被按在地上一通胖揍。

还被小胖妹,用长长的指甲,把他的脸,给挠成了大花猫。

想到这些童年阴影,林宇撒腿就往后跑。

“啊,小诗情,你谋杀亲夫了!”

“林宇,你给我站住,别跑!”

叶诗情张牙舞爪的在后面追,那样子萌凶萌凶的。

就在这时,有两个男生路过,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其中一人叹息道:

“哎,你说谈恋爱,到底给我们男生带来了什么?这么大的一个男人,被一个女生追着打,丢不丢人?”

另外一个附和道:

“就是,简直就是丢人他妈,给丢人开门,丢人到家了!”

可过了一会,他们两个就都又流露出了羡慕的口水。

“我想丢人了!”

“俺也是!”

……

原来,萌凶萌凶的叶诗情,追着去打林宇。

追着追着,就追到了林宇的怀里。

月光下,叶诗情小拳拳要捶林宇胸口。

林宇则一把将其抱住。

两个人你侬我侬,看着那两个一天都没吃饭,出来觅食的男生,莫名的有点撑。

被人强行喂了一把狗粮,还齁甜齁甜的!

看着叶诗情那犹如,无暇玉璧一样的白皙脸颊,还有卡姿兰的大眼睛,垂露欲滴的樱桃红唇。

林宇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就是当年把他,当成玩具木马来骑,还把他的脸,给挠成大花猫,萌凶萌凶的小胖妹。

看来缘分这东西,还真是妙不可言!

叶诗情见林宇一直都盯着自己看,脸颊就不由的一阵羞红,低声问道: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有东西吗?”

说完,她还用小手摸了摸脸颊。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就是感觉你今天的口红很漂亮,味道应该很好吃的样子!”

听到林宇这句话,叶诗情原本就红扑扑的脸颊,就又是一红。

她知道,林宇又想对自己坏坏了。

“切,你要是敢打什么坏主意,你就不怕我再把你的脸,给挠成大花猫吗?”

叶诗情说完,还就又扬起自己,那白皙修长的手指,跟少女恶龙咆哮一样,一副萌凶萌凶的表情。

林宇见状,说道:“诗情,我要是早点知道,那个小胖妹是你……”

“你要是再叫我小胖妹,信不信我挠你?”

还不等林宇说完,叶诗情就又杏目圆睁,一副萌凶萌凶的样子。

叶诗情小时候,相对于同龄人而言,的确有点胖,那小脸都肉嘟嘟的。

而林宇小时候,则多少有些体弱多病的样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上将近一岁的叶诗情,给按在地上摩擦。

看到叶诗情那核善的目光,林宇赶紧改口。

“是小仙女!”

听到这里,叶诗情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才对嘛,你早知道那个小仙女是我,会怎么样?”

林宇说:“还能怎么样,肯定是不转学了呗。这样的话,我就不至于,直到上了高中,才会认识你!”

“到时候,我们可就是从幼儿园,就开始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一对!”

叶诗情灵动的眼眸,当空眨了眨,说道:“其实,我感觉那样反而不太好!”

林宇闻言一怔,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叶诗情嘴角之上扬起一抹狡黠的笑意,说道:

“因为……你不抗揍!”

林宇愕然:“我不抗揍?”

叶诗情小鸡啄米一样,轻轻的点了点头。

“嗯对啊,我小时候可厉害了呢,当年就像是你这样的,调皮手贱的小朋友,我一天都能打哭好几个!”

这句话,叶诗情还真没有夸张的成分。

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小学结束,叶诗情都是女生里的大姐大。

别说男生来欺负她了,只要看到有女孩子被欺负,她都会主动站出来,去帮人家讨个公道。

青春期之前,女生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要比同龄的男生要早一些。

许菁又担心女儿在学校受欺负,还给她花钱报了散打班,跆拳道班。

虽说叶诗情,也仅仅只是学了一丢丢的皮毛而已。

可打班级里,那些调皮手贱的男生,却还真是绰绰有余。

最绝的是,叶诗情把班里那些手贱的男生,胖揍一顿后,还会主动去告老师。

她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幼儿园年年得大红花,小学时,更是门门功课都满分,老师们对她这样的小女孩,自然都非常的喜欢。

而且,她每次都不会无缘无故打人。

一般情况下,凡是被她修理过的男生,还会被老师给训一顿。

然后回到家里后,还又免不了被家长混合双打。

总而言之,叶诗情这一顿胖揍下去,能顶的上三顿。

占着理,学习成绩好,家里有钱,还非常能打……

试问,这一通bUFF叠加下来,哪个男生能扛得住?

而林宇小时候,别看他体弱多病,可那叫一个调皮捣蛋,今天抢女生的发夹,明天又给人家起个外号。

总而言之,就是被叶诗情,给重点修理的对象。

而且,他还记吃不记打,性子还比较倔,属于那种典型的又菜又爱玩。

所以说,他要庆幸自己,当年只是和叶诗情,在同一个幼儿园里呆了一天。

要不然的话,他得一天被修理三顿,而且顿顿不重样。

直至上了初中后,叶诗情才开始走淑女路线。

到了刚上高中,和林宇再次相遇时。

她已从小学时的那个大姐大,完全蜕变成了个,端庄典雅的淑女。

而且还出落的亭亭玉立,宛若一朵含苞待放的空谷幽兰。

可以说,她再次和林宇相遇时,时间不早也不晚,刚刚恰到好处!

也正是因为时间刚刚好,林宇才会对她一见钟情。

当然了,用叶爸爸的话来说,这叫见色起意。

听完叶诗情的讲述后,林宇的嘴角不由的抽了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从幼儿园一直被修理到小学毕业,别说对叶诗情有心理阴影,恐怕对女生这个群体,都会产生排斥心理。

到时候,哪怕叶诗情是个天仙,而且再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再去追人家。

叶诗情见林宇听到自己讲完之后,神情有些古怪,就轻轻的抿了抿嘴唇,说道:

“怎么,被我吓到了吗?”

林宇连连说道:“怎么会,再说了,现在的我,早已今非昔比,已经不再是小时候的我了!”

叶诗情忽闪着灵动的眼眸,好奇的问道:“哦,你和小时候比,哪里不一样了?”

林宇说:“至少我现在抗揍了!”

叶诗情听到后,表情先是一怔。

继而,就“扑哧”一下,笑靥如花。挥舞着小粉拳,轻轻的捶打林宇的胸口。

“林宇,你真讨厌儿!”

林宇也不再躲闪,任凭叶诗情的小粉拳,招呼在自己身上。

毕竟,现在的她,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萌凶萌凶的小胖妹。

林宇也不再是那个,体弱多病,又菜又爱玩的小弱鸡。

叶诗情在闹。

林宇则看着她笑。

一阵嬉闹过后,林宇就紧紧地搂住了叶诗情,那不盈一握的芊芊腰肢。

出于女孩家的矜持,叶诗情本能性的挣了一下。

不过没有挣脱,也就任凭林宇去抱了。

甚至,她还主动将自己的小脑袋,依偎在林宇的胸口上,静静的聆听他那强劲有力的心跳。

就在这时,林宇凑到叶诗情的耳垂前,轻声说道:

“小诗情,我想尝尝你的口红味道!”

叶诗情虽说羞得脸颊绯红,嗔了一句“讨厌儿”后,就轻轻的点了点头。

而且,因为害羞和紧张的缘故,她那长长的睫毛,还微微有些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