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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公园白天看着还可以,到了晚上怎么会这么难受。”

马克抖了抖身上的露水,11月的伦敦的天气反复无常,气温只有13度,刚在长椅上神游的马克直接被大雨给淋了一个透心凉。

躲在一棵大树底下,马克掏出手机给自己的朋友发了一圈消息,统一都是一句话:在么?

很快他就接到了回复:

“马克,别为难我们,昨天我们都接到了家族的通知,不允许任何人收留你。”

“就这么不看好我!”马克忍着想要把手机砸在地上的冲动,毕竟自己现在可以说是身无分文,要是连手机都没了,那可真就要去大街上流浪了。

擦擦——擦——

就在马克还在为今晚的去处发愁的时候,雨声伴随着物体被拖动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男人粗重的喘息声说明被拖行的东西一定很沉。

马克打量起四周的环境,自己躲雨的大树正巧在维多利亚女王纪念碑的前面,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表,从玛莎家出来的时候才是傍晚,没想到现在已经到了凌晨1点钟,难怪周遭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这么晚了还下着雨,谁会出来?

就在马克疑惑着寻找着声音源头的时候,一个身穿连帽雨衣,身形佝偻的男人,费力的拖行着两个百货公司的编织袋,前进的方向正是圣詹姆斯公园的中心湖。

抛尸!

马克瞬间就想到了这个雨衣男想要做什么,在这里抛尸,就算是苏格兰场的警探们都不敢想象,与白金汉宫相邻的公园中心湖里竟然会被人用来抛尸,这个人要么是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要么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疯子!

所以这个人是不是有备而来?

马克紧了紧身上的大衣,快步跟上了雨衣男。

雨幕中,佝偻男人拖行两个编织袋显得异常费力,袋子在草坪上拖拽出两条长长的印记,印记中还夹杂着血迹与不明组织,一切都显得无比粗糙,跟在后面的马克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个疯子,不然能想出在这里抛尸的人绝对不会让痕迹如此明显。

“就是这里……气味对了,气味对了。”连帽男右手向前一用力,把手中的编织袋狠狠地甩到前边,血水夹杂着雨水在脸上抹了一把。

该死!马克发现自己的手机被雨水浸湿,完全无法拨打报案电话,绝不能让这两包东西入水!

“把东西放下!”

马克大喊一声,吓了连帽男一激灵。

“我说把东西放下,你知道你这种行为有多危险么,中心湖里有那么多鸭子跟水鸟,你这两包东西扔下去,你想让这里的环境遭受污染么!”

本着不激怒嫌疑人的原则,马克假装自己并不知道包里是什么,装作一名热心的环保主义者。

连帽男转过身,马克从他暴露出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疯狂,破旧的衣领,许久没有清理的胡须,从雨衣暴露出的部分,显然这个人一定是个流浪汉。

“嘿!你想干嘛!这是我的!”

连帽男神情激动,紧紧护住自己身后的编织袋,好像下一刻马克就要把它们抢走。

“别激动,别激动,我只是说你不可以把这两包东西扔下去,这样会对环境造成破坏。”马克连忙安慰道。

连帽男似乎有些为难,“这可不行,那个人说了,只要可以把这两包东西扔下去,就会有一块面包,嗯~你都不知道面包有多美味,我尝了尝,这两包肉都没有面包香。”

马克觉得自己的胃里有些翻滚,这个流浪汉忍不住饥饿从编织袋内偷拿了两块肉吃,而这肉……

不敢想下去,马克不漏声色的退了两步,“伙计,只要你把这两包东西放在这里,对,只需要放在这里,我保证带你去吃比面包更好吃的东西,怎么样,这是我们的小秘密,不会有人知道。”

连帽男显然有些意动,刚想要张嘴说什么,马克就觉得自己的身后有一阵风声传来,就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有一股热意,再感受一下,疼痛感瞬间席卷了大脑,眼前一黑便径直向前倒在了地上。

完犊子……系统刚激活自己就要栽了。

伴随着这个想法,马克在临昏迷前费力的看到了一个男人背着手走向了连帽男,一刀插中了他的心脏。

……

嘶~

好疼!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克的眼球微微转动了一下,后脑部分剧烈的疼痛让他差点再度昏过去。

“淦!下手真黑!”

伸手想要揉揉自己的脑袋,马克才察觉到自己手中多了一样东西,睁眼看去,一把剔骨刀正被自己握在掌心。

马克瞬间清醒过来,猛的起身才看到连帽男正躺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身下还有一滩血迹。

还真是粗糙。

马克自嘲的笑了笑,前世作为一个普通小职员,生活在安全的华夏,自然没有这方面的忧患意识,竟然在别人的抛尸现场大摇大摆的出现。

要不是这个凶手乱了心智,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顶罪,自己真的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以后绝对不能让自己暴露在这种危险的境地了!

马克下定决心,回去以后就找个助手,以后再出去查案,最少也要两个人,还有系统的用法,这些都要赶紧摸索出来。

把手上的血迹从地上抹了抹,马克走到湖边洗了洗手,现在那两包尸块已经消失了,看来是偷袭自己的那个人把尸块拿走了。

从兜里掏出手机,用力甩了甩手机上残存的水渍,马克发现自己的手机又能使用了。

999。

嘟……嘟……嘟……

“喂,我要报案,圣詹姆斯公园发生了一起命案,还有疑似抛尸的行为,请快点派人来处理,我?我算是半个嫌疑人吧,嗯,我就在尸体旁边,你们过来吧。”

放下电话,马克揉了揉自己的后脑,那里明显就有一个大包,凶手显然是已经紧张到失去了理智,一位有充足不在场证明且与被害人并无任何联系的人,后脑有明显外伤,就算他手里有一把带血的刀,就能把苏格兰场蒙过去?

现在是凌晨4点多,公园里除了偶尔出现的鸭子叫,没有任何声音,马克没有去翻动连帽男的尸体,他现在要确认那两包尸块到底有没有被扔进湖里,如果是扔进湖里,那还真不好调查。

沿着拖拽的痕迹,马克径直走向了卫队博物馆的方向,直到草地消失,拖拽的痕迹也就消失了,他可以清晰的看到,拖拽痕迹明显比连帽男要浅,这个人可以说是半提着编织袋走的。

呼,看来凶手真的乱了方寸,直接把尸块带走了。

马克返回连帽男的身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副白色天然橡胶手套,仔细观察起连帽男的尸体。

比起的pVc、丁腈橡胶、氯丁橡胶这些一次性的医用手套,马克更喜欢天然橡胶材质的,这让他可以更好的感受尸体的变化,还没有什么束缚感,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性,天然橡胶手套可以在不影响触感的情况下抵御锐器伤的风险,谁知道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会不会被尸体上暴露出的骨茬刺伤,万一有什么传染病,自己上哪哭去。

从伤口的形状看来,连帽男是被人在面对面的情况下,一刀毙命,从伤口倾斜的角度看来,这个人的身高明显高于连帽男许多,按照连帽男的身高推算,凶手最起码有1米85左右。

而且凶手极有可能有过部队服役经历,这种一击毙命的本领可不是民间可以掌握的。

但是一个拥有部队服役经验的凶手,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管是找其他人抛尸也好,还是匆匆忙拖拽尸块也好,简直可以说是漏洞百出。

如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他一定是被什么事拖住了,没有办法完成自己抛尸的行为,而有能力让一名流浪汉带着尸块还不被发现进入这里的……

马克还在思考的时候,警笛声伴随着警犬的叫声,从不远处传来。

“双手抱头,趴下!离开那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