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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铮来到米铺查账,正巧碰上新来的伙计被掌柜的训斥。

那是个十多岁的少年,身上还打着补丁呢,被掌柜的说得直掉眼泪,一直央求着不要辞退他。

从来不管闲事的他今日破天荒的走过去,“此人怎么了?”

掌柜的看到裴铮,立马作揖问安,“回九爷的话,这小子干活毛躁,要不是老伙计发现及时…”

掌柜的当着裴铮的面打开面前的麻袋,用手抓了一把,摊开手掌展示给裴铮看,“这袋霉米就跟着车一块送到酒楼去了。”

“那还是咱们的老主顾,万一这霉米送过去了,不是有损咱们的信誉吗?”掌柜的指着那名伙计,“你把今日的工钱结了,明日不用来了。”

少年只觉得冤枉,他今天是第一天干活儿,哪哪都不知道,拿什么都是老人带着拿的,他哪知道自己扛的大包是霉米。

家里还有妹妹和娘等着他养活,少年不想失去这份工,他看到裴铮衣着华贵,掌柜的又毕恭毕敬,猜想此人定是身份不凡。

“东家!您一定是东家!”少年跪在地上,“东家,小人真的不是有心的,下次绝不会犯错了,求求东家再给个机会。”

不言在一侧直摇头,他家爷眼里从来都揉不得沙子,况且这阵子一直阴晴不定,这小子求了也是白求,有这功夫还不如赶紧找下家。

然下一刻,他家爷的话让不言惊掉了下巴,“掌柜的,这孩子看着实诚,也不是有心的,敲打一番就行了,人留下吧,年底了,人少了忙不过来。”

就,就这么放过去了?不言还以为自己听差了,直到看见同样一脸不可置信的掌柜的,才确信自己没听错。

见裴铮吩咐完抬脚离开,不言又赶紧追上去,从侧面偷瞄裴铮的表情,他看到了什么?爷在笑!

什么事让爷那么开心?

不言仔细回想,最近也没做什么,除了查少夫人,对了!一定是因为少夫人!

“爷,前面的糖水铺子做的桃花羹很是香甜,正好咱们也要回府了,不若小的去买上一份,少夫人准爱吃!”

不言难得长了次脑子,裴铮扫了他一眼,勾勾唇角,“你今日,倒是机灵许多,去吧,买两份回来。”

说罢,他先上车等候,不言去买甜品。

裴铮垂眸看着右手食指的扳指,轻轻转动。

查清一切后,他曾想着干脆将和离书直接给了沈云苓,毕竟她在裴府过得真的不快乐。

可这想法很快又被否定,他不愿承认想到沈云苓离开裴府,二人再无交集时,心中浮现的那零星的异样。

更不愿深想,总不能是对她生了情,舍不得她离开。

为这,裴铮几日不在沈云苓面前出现,就是想给寻个顺理成章面对她的理由。

为自己的小心思寻个借口。

他夜夜都宿在书房,和离书都不知被他拿出来看了几遍。

有很多次,裴铮都想唤来不言让他传信了,但人叫来之后,他又绝口不提。

纠结了数个夜晚,直到子嗣二字落入他的眼中。

一切混乱的思绪在此刻理到了头,他有了留住她的理由。

是啊,他们还没有子嗣,祖母还在巴巴等着,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肌肤之亲,彼此也还算熟悉。

一事不烦二主,把沈云苓送走了,他上哪再去寻一个这么乖顺而懂事的妻子?

反正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娶妻了,与其再费心去接触新的人,还不如留下她,综合考虑,她还是得当这个少夫人。

他想,等有了孩子,他再放她走,也不迟,反正这是他们一开始就商量好的,又或者,也许到时候她就不想走了。

到那时,留下她也无妨,裴府也不是养不起她。

“爷,买好了,咱们这就回?”不言很快回来,在车外询问道。

裴铮回过神,想起家中猫儿一般乖巧的妻子,也许在等着他,眼底不经意流露出几分柔情,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走吧,回府。”

……

沈云苓下午有了些精神,便继续绣香囊,答应人家的她不能食言,香料的配方早就写好了,这香囊是她自作主张绣的。

人家救了她多次,她无以为报,只能做点针线活聊表心意,况且香料配方对陆世子有大用,不能因为自己耽误了他用。

她在锁口,做完这一步,也就算是完成了,若不是前些日子她病得起不来床,这香囊早就绣好了,何至于拖这么久?

最后一针落成,她咬掉线,正检查有没有错处时,裴铮带着不言走进来了。

她吓得忙把香囊塞进针线筐的碎布下,交给了连翘,让她收起来。

她以为她的动作够快,可其实裴铮已经看了个彻底,却没揭穿他。

再过几日便是他的生辰,裴铮自负地想,也许她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也说不定。

自己是不差她这么个香囊,但总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她给自己做香囊,何尝又不是一种示好的表现?

裴铮觉得,她心里未必就没有自己,只是她还没意识到而已。

装作没看见她的小动作,裴铮将桃花羹放在她面前,“路过时不言非要买,买了他又不吃,毕竟也是钱来的,扔了太可惜,你不是喜欢甜的么,给你吃吧。”

沈云苓:???

不言也是开了眼了,爷现在拿他当幌子都这么自然了?

不过人家是主子,想说啥就说啥,他就听着就行了。

见少夫人目光投向自己,不言搔了搔头,嘿嘿笑了两声。

她也不想吃,她更不喜欢桃花,但瞧着裴铮那样子,这桃花羹自己是非留下不可了。

于是,她缓缓站起身,行了个谢礼,而后打开食盒,象征性地抿了一口,轻轻点头。

嗯,她果然爱吃,裴铮瞧着她吃东西的样子,心情说不上来的好,干脆坐到她对面,拿出另一碗,舀了一口。

桃花的味道很浓郁,怪不得女人都喜欢吃。

可也就吃了一口,裴铮放下勺子,甜得发腻的玩意他还是吃不来。

看着她只用了几口也放下勺子,他扬了扬下巴,“吃这么少?”

沈云苓摇摇头,将碗往旁边推了推,示意自己吃饱了。

裴铮嗯了一声,忽然想起一桩事,同沈云苓提起,“过几日陆家在郊外办马球会,我带你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