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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穿成大冤种宿主她又打人了 > 第175章 万箭穿心谁之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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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万箭穿心谁之过(13)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

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

小宝纠结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接受了男人的施舍。

没有办法,鸡腿儿太香了。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穿戴精致的漂亮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

这女人竟然是李宝珠!

看得出她过得很好。

她似乎比以前更年轻漂亮了,满面红光,笑盈盈的。

那个小女孩,被包裹在一个绣花精致的虎头斗篷里,粉雕玉琢。

女人满眼慈爱,正在逗弄着怀里的孩子。

轻声细语,温柔得不像样子。

马小宝突然觉得鼻子里很酸,他慌慌张张地推开建哥的手。

落荒而逃。

李宝珠似有所感,她抬起头,望着那个慌乱逃跑的背影。

那个孩子,莫不是小宝?

马小宝跑过一个街角,便再也跑不动了。

他背靠着身后不知谁家的砖墙,慢慢坐下来了。

昏黄的夕阳照到这片老旧的砖墙上,一点也不温暖。

他又冷又饿。

他的头埋在膝盖里,无力的小声哭泣着。

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马小宝抬起头,便看到一个荷叶包裹举到他面前。

透过荷叶的包裹,他闻到了那股诱人的烧鸡香味儿。

建哥不由分说,把烧鸡放到了孩子手中。

他说:“吃吧,你妈给你的。”

说完,不等小宝拒绝,便大步回去了。

客人还等着他呢,还有他的老婆孩子。

马小宝抹抹眼泪,打开了面前的荷叶包裹。

里面是一只完整的,热气腾腾的烧鸡。

这烧鸡用的是小公鸡,个头不大,鸡爪鸡翅被整齐地盘了起来。

烧鸡的表皮金褐色,油亮油亮的。

表皮够脆,汁水够足,配上酒,真是太香了。

附近的人,不管是喝酒,还是招待客人,都喜欢买这家老字号的烧鸡。

马小宝路过好多次了,每次都被他家扑鼻的香味儿吸引,却从来没吃过。

他捧着那只烧鸡,毫不客气地扯下一个鸡腿。

马小宝咬了一大口,满嘴流油。

鸡肉酥香软烂,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马小宝又哭了起来。

他边吃边哭,边哭边吃。

不一会儿,一整只烧鸡都被他吃完了,有些软烂的骨头,也被他嚼碎了吃了。

最后荷叶上也没剩多少东西。

一只流浪狗跑过来,叼走了剩下的残渣。

他才恍然惊觉,自己竟然一个人都吃了。

没带回去给爸爸和奶奶。

但是,转念一想。

如果带了回去,爸爸就会问这烧鸡是哪里来的?

如果知道是妈妈给的。

说不定会打自己一顿。

马学文自从那天,满身脏臭的回家后,就恨上了李宝珠。

他不许儿子提起李宝珠,也不许儿子想妈妈。

要是敢说一个字,他就发脾气,把儿子一顿打。

马学文说:“你没有妈!那个女人早就不要你了!”

所以,马小宝不敢提起。

他磨磨蹭蹭地回了家,迎面就看见了,拄着拐杖的马学文。

马学文的腿好的差不多了,他最近都在拄着拐杖练习。

马小宝生怕自己嘴巴上还有油,赶紧使劲抹抹嘴巴。

但是在经过马学文面前的时候,还是神情紧张。

冷不防,他打了个嗝。

一股鲜香的鸡肉味扑面而来。

马学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小宝一定是在外面偷东西吃了。

他不由分说,抡起拐杖就要打马小宝。

嘴里还嚷嚷着:“我平时都是怎么教育你的?!

饿死是小,失节事大!”

马小宝拼命解释,但马学文根本不听!

幸亏他的腿还没好利索,马小宝麻利的跑了。

夜晚的星空下,马小宝头一次觉得,爸爸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

饿死,这事不大吗?

何况自己根本没有偷东西。

爸爸为什么就不相信自己呢。

建哥收拾了请客的桌椅板凳,又把地扫干净。

李宝珠被他安排在个椅子上坐着。

什么都不许干。

李宝珠笑着对他说:“哪就有这么娇贵,我以前还不是什么活都干。”

刚从椅子上站起来的宝珠,又被建哥按了回去。

他说:“以前是以前,反正我不许。你身体养好了,比什么都重要。”

宝珠不禁想起前世挑扁担的日子。

挑扁担苦啊,整个街上,除了她只有另一个女人何嫂干这个。

但是,挑扁担挣钱多。

那时候一个工人的工资才几百块钱。

但是挑扁担一个月,能赚个一两千块钱。

她就是靠着挑扁担,挑了十年,养大了儿子,养活了婆婆。

满脸风霜,青丝变白发。

一直到,马小宝终于考上了大学。

刚开始挑扁担的时候,好多顾客看她是个女人,担心她没力气,不肯让她挑货。

她自己求了又求,才有了第一单生意。

后来,她跑得快,抢的多,体力不比男人差。

也从不挑活儿,多小的活也愿意,终于在扁担工里有了立足之地。

她没想过藏私,婆婆虽然有点退休金。

但是她帮忙照顾小宝,宝珠把挑扁担赚到的钱,全都交给了婆婆。

后来,婆婆更是不客气,交钱稍微晚了点,就主动开口找自己要。

宝珠自己过得更节省了。

衣服都是旧的,自己一个扁担工,还能穿什么好衣服。

饭钱也是最省的。

有时间的时候,去街口吃一碗最便宜的炒面,顺便可以要一碗免费的热水。

没时间的时候,自己都是就着白开水啃馒头。

一口水一口馒头,就那么咽下去。

活计多的时候,甚至没时间吃饭,一整天水米不打牙。

李宝珠的嘴巴,永远都是干裂的。

爆着皮,有时候流着血。

她老想不起来喝水。

喝水太麻烦了,女人又不像男人一样上厕所方便。

男人找个角落就解决了。

她不行。

于是,她就少喝水,不喝水。

这样,就能抢到更多的活儿了。

每天很晚很晚回到家里的时候,婆婆和小宝早就吃过饭了。

桌子上摆放着他们吃剩下的饭菜,有时候菜都没了,只有剩下的菜汤。

李宝珠从来都不计较,倒上点热水,就那么呼噜噜吃完了。

晚上倒头就睡。

婆婆鄙夷地看着她,嫌弃她更粗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