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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那边有情况!”

前面一辆车停下了,士兵跑过来请示。

沈枭也下了车,就着月光看到了下边的林子里,有七八个人被一群丧尸包围了,打得很惨烈。

“去增援!”

沈枭抽出大刀,对付丧尸大刀比枪好使,一刀砍了脑壳就行。

但他对这把大刀不满意,材质差了些,等和念念会合后,他就能用存放在空间里的合金钢大刀了。

他和念念各做了一样武器,他是大刀,念念是斧头,都是用的合金钢,削铁如泥,砍丧尸肯定好使。

有了沈枭他们的加入,那群丧尸很快就被灭了,得救的七八个人都不住道谢,看到解放军他们就安心了。

对于华夏人来说,解放军就是他们的坚强后盾,危险在哪,解放军就在哪,哪怕在末世,解放军也依然是百姓们心中的神。

“你们从哪过来?”沈枭问。

七八人回答的地方都不一样,有个年轻男人的回答引起了沈枭的注意,因为这年轻男子是从沪城回来的,他还是力量异能者,也是这群人的临时队长。

“我老家是湘省的,父母和妹妹都在老家,我回来找他们。”

年轻男人神情有些哀伤,其实他知道父母和妹妹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但他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才会冒着风险千里迢迢地赶回来。

“沪城现在什么情况?”沈枭又问。

“飞鹰联盟越来越嚣张,连官方都不放在眼里,不过最近他们遇到硬茬了,斧头公主劈了他们好多异能者,周子扬在黑市悬赏五百斤大米,要斧头公主的人头,有几个异能者揭了榜,都被斧头公主给劈了!”

年轻男子提起斧头公主时,整个人都有了神采,因为他以前被斧头公主救过,当时他差一点就要被丧尸咬断脖子,斧头公主从天而降,一斧头劈了丧尸,救下了他。

虽然斧头公主戴了头盔,全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可他就是觉得,斧头公主肯定是貌美如花绝代风华的大美人。

沈枭眉心跳了跳,急问道:“斧头公主叫什么?”

“她叫唐念念,她救了好多人,还让这些人帮她找一个叫沈枭的男人,据说是斧头公主的爱人,也不知道这个叫沈枭的还活着不,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啊!”

年轻男孩是个文艺青年,说着说着就念起了诗,还触发了他的情伤,眼睛红通通的。

沈枭向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亮起了光,他的念念果然在沪城,他要赶紧过去和念念会和。

“这些物资给你们,你们可以去省城基地,沿这条路过去比较安全!”

沈枭给他们拿了些物资,还指了条路,这条路上的丧尸基本上被他们灭完了,相对安全些。

“谢谢解放军同志,谢谢你们!”

大家都感激涕零,还要下跪,被沈枭拦住了。

上了车后,沈枭让兄弟加速前进。

“队长,那个斧头公主是不是嫂子?”

开车的士兵十分好奇,他们队长就叫沈枭啊。

“对!”

沈枭冷漠的脸变得温柔,冷硬的眉眼都柔和了,嘴角还微微上扬,完全颠覆了平日的冷面阎王形象,车上的几人都直搓身上的鸡皮疙瘩,没想到冷面队长居然还会谈恋爱,还谈得这么肉麻。

不过那个叫唐念念的斧头公主,应该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吧?

要不然咋抡得起斧头?

大家脑海里都出现了个高大健壮的女人,身上的肌肉比他们队长还发达,举着一把闪着寒光的斧头,砍丧尸就像削甘蔗一样。

大家心里都是同样的想法,队长可太幸福了,有这么厉害的嫂子呢!

末世一来,白幼瘦的美人就不吃香了,男人自顾不暇,抽不出精力保护弱小女人,所以高大健壮的女人才吃香,因为这种女人能自保,不会拖男人后腿,甚至还能护着男人。

沪城,深夜。

唐念念像幽灵一般,潜入了沪城的官方基地,她找到个空地,从空间拿出大量粮食和药物,还有煤炭和石油,堆成了小山,然后将手放进嘴里,打了声尖利的唿哨,便飞速离开了。

几道人影跑了过来,看到堆成山的物资,他们都愣住了。

本以为又是飞鹰基地的人来闹事,没想到竟是好心人来送物资,基地的物资和药物,以及能源都短缺,如果再不能补充,基地顶多还能撑一个星期。

可沪城周边的物资基本上被搜罗完了,基地研发的粮食种植也没太大进展,再没有物资补充,基地就会陷入巨大危机,这个好心人是雪中送炭啊!

“首长,要不要去查?”

“不必,义士不想暴露身份,不要打扰他,去叫人来搬物资,先把药送去医院!”

基地负责人是个沉稳严肃的军人,如果唐念念看到他,肯定会觉得面熟,这个负责人像极了明振兴,其实他是明振兴的后代,叫明安邦。

有了这批物资和药物,官方基地的危机暂时解除了,医院里受伤的军人和异能者,也脱离了生命危险。

基地百姓们这天很开心,因为官方贴了告示,新得到了一批物资,以后每天可以多领一两饭了。

连续好几天,基地的百姓每天只能领到二两饭,勉强维持生命运转,基地的领导也是同样的待遇,只有出去找物资的异能者和军人,才能吃六分饱。

虽然只是多了一两饭,可大家还是很高兴,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说不定这该死的末日很快就要结束,他们又能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了呢!

唐念念并不在基地,她不喜欢受约束,基地规矩太多,不适合她。

她天天都在外面浪,看到丧尸就砍,顺便收集物资和救人,然后让这些人帮她找人,来到末世一个月了,她救了不少人,沈枭应该快找来了吧?

唐念念在空间里躺了几天,腰板都躺酸了,吃了饭后,她便又全副武装地出门了,提着斧头四处找丧尸砍,看到飞鹰基地的人在作恶,也顺便砍了。

她一个人懒得去单挑飞鹰基地,等和沈枭会和了,再去灭了飞鹰基地。

不过今天她运气有点背,遇到了一群变异丧尸,这群丧尸速度很快,反应灵活,还有个领头的指挥,唐念念知道,这是丧尸进化了。

进化后的丧尸脑子里,会生成晶核,像水晶一样,非常漂亮。

这些晶核蕴含很纯净的能量,在上上一世的末世,有科学家发现,将丧尸晶核埋在土地里,能净化被污染的土地,种出粮食。

那些变异植物和动物,也都含有晶核,效果和丧尸晶核一样,都有净化功能。

或许这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吧,凡事都相生相克,福祸相倚,人类对环境地破坏和掠夺,导致了末日的发生,还形成了丧尸和变异动植物这些可怕的东西。

可丧尸和变异动植物含有的晶核,又能净化这个世界,带来生的希望。

但上上一世的末世,人类发现晶核的作用是两年后,那个时候人口急剧减少,几近灭绝,就算发现了晶核能净化土地的作用,人类也大伤了元气,估计要过很久很久才能缓回来。

唐念念没再回忆往事,专心砍丧尸。

沈枭他们赶过来时,正好看到一个戴着头盔的人,抡着斧头在砍丧尸,这个人身材纤细,看身形应该是女子,身手非常厉害,面对几十只变异丧尸都毫无惧意。

“去支援!”

没等车停稳,沈枭就急不可待地跳下车,抄着大刀就冲了过去。

其他人都有点傻眼,队长以前救人都是最后一个,今天咋这么积极?

“念念!”

沈枭叫了声,哪怕戴了头盔,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也一眼认出了是自家媳妇。

唐念念回过头,从空间拿出那把大刀,扔了过去:“抓紧把他们灭了!”

说着的功夫,她反手一斧头,劈了一只丧尸的脑壳。

“好!”

沈枭接了大刀,如虎添翼,一刀砍死一个,等其他士兵赶过来,丧尸都灭了一半。

不到一刻钟,所有丧尸都倒下了,大部分是沈枭和唐念念弄死的,他们一个用斧头,一个用大刀,都是一招砍了脑壳。

士兵们都在心里吐槽,不愧是队长的对象,两口子砍丧尸都一模一样,就是他们嫂子长得也不人高马大啊!

虽然看不清脸,可这身材绝对是个大美人,他们队长福气可真好!

地上倒下一大片丧尸,腥臭扑鼻,沈枭手心出现一团蓝色火焰,他觉醒了火系和雷电异能,但他更喜欢用大刀砍丧尸,然后用火烧了丧尸清理现场。

“别烧!”

唐念念阻止了他,走到领头的丧尸面前,斧头将断了的脑壳劈成两半,脑浆四溅,她拿了根棍子,在脑浆里掏了半天,掏出一颗淡蓝色的晶核,用水冲洗干净,漂亮得像宝石。

“把它们脑子里的晶核掏出来,有大用!”

唐念念不喜欢掏丧尸脑子,太臭了。

士兵们都兴奋了,打了这么久丧尸,他们竟不知道丧尸脑子里有这么好的东西,想到以前浪费掉的丧尸,他们都心疼坏了。

“只有变异丧尸脑子里才有晶核,普通丧尸没有!”唐念念说道。

大家立刻安心了,他们以前消灭的都是普通丧尸,今天才遇到第一批变异丧尸。

所有丧尸脑子里的晶核都被挖了出来,士兵里有个水系异能者,指尖涌出清澈的水,将晶核冲洗干净,有四十多颗。

大部分都是白色晶核,有几根粉色,还有一颗是蓝色,就是领头那个丧尸的。

“丧尸变异越厉害,晶核颜色越深。”

沈枭看出了规律,唐念念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就是这么回事,她记得上一世的末世丧尸王,举全基地之力,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消灭,脑子里的晶核是非常美丽的紫色,能净化一座城市。

而每个城市都会有一只丧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