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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儿,又来了几个客人,为首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

男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衣裤,头上还戴着同色的帽子,胡子花白。

程景默一看见男人就迎了上去,“三叔公,您来了。”

听得出,程景默很尊重这个男人。

“捡娃啊!”三叔公仰着脸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还多的程景默,感叹道:“有出息了!三叔公都认不出你了!”

程景默谦虚的说:“没啥出息。您身体还好吧?”

三叔公边走边说:“还算硬朗。”

看到于向念,他满意的点点头,“捡娃这媳妇长得水灵!”

于向念颔首,“谢谢三叔公夸赞。”

下午两点多,客人都差不多到齐了。

院场里,坐了满满当当的六桌男人。

要是连女人、孩子都算上的话,估计有九桌。

于向念和程景默走进来,就见程拴春和张红丽站在于向念他们住的那屋门口,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

于向念腹诽,这两个女人不会去翻她的东西吧?!她包里可是背了两百多块的现金。

不过一想,小杰一直在家里呢。

要是她们进去了,小杰肯定会跑来告诉她的。

客人已经将桌子坐满了,程景默告诉于向念等客人走了,他们再吃。

“捡娃!捡娃!”人群中有人喊道,“今个是你大喜的日子,不带着新娘子来敬大家一杯?!”

程景默回:“你们先吃着,等会儿我们过来。”

程景默酒量不好,偶尔战友间在一起才会喝一小杯。

他是在拖延时间,等客人差不多走了,实在躲不过去的时候,他再去敬上一两杯。

程拴春在程景默和于向念路过她身边时,突然说:“捡娃哥,这次你带着媳妇回来,也没给家里带点东西?”

她的声音很大,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刚才她就很不友善,于向念懒得计较,现在当着这么多人面,想让她下不了台。

于向念没什么语气的说:“你一个嫁出去的姑娘,我带不带东西回来,都轮不到你管!”

程拴春不屑的笑,“是轮不到我管,我就是替我父母问问,他们可是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捡娃哥拉扯大的!”

于向念回:“又不是你拉扯大的,也轮不到你来问!”

于向念此时对程景默的家人心凉了两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来质问她,不就是当众打程景默的脸!

程景默再跟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可每个月都没落下的汇给他们钱!

这姑嫂俩才第一次见面,就硝烟弥漫的,来的客人都等着看热闹。

程景默将于向念拦在身后说:“拴春,东西我们带了,还在路上,没寄到。”

程拴住将程拴春拉开,狠着脸说:“今天这么多客人,你闹什么?!”

话音刚落,门口就有一个男人问:“这里是程花子家?”

程拴住转头回了一声,“哎!是!”

男人说:“喊两个人出来搬东西,一大箱子!”

程拴住叫了一个男人跟他去搬东西。

于向念估计是他们的东西到了。

她朝程拴春扬了扬眉,心说:你等着!

没一会儿,程拴住他们就费力的抬着箱子进来了。

“爹,这是啥啊?这么重,得有五六十斤吧!”程拴住问。

程花子说:“俺哪知道!”

程景默和于向念都认识那个箱子,程景默说:“刚好我们带的东西到了,拴住,把箱子打开。”

众人都好奇的走过来围着箱子,想看看带了些什么。

箱子一开,入眼就是两盒酒和两盒茶叶,酒和茶叶拿开后,是一大箱子鱼干、虾干、鱿鱼干,散发着一股腥香味。

平县是内陆地区,这里的人没吃过、没见过的海鲜。

人群中有人说:

“这就是海鲜?听说海鲜比猪肉还贵呢!”

“这么多,还是干的,那不得多少钱啊!”

“从那么远的地方邮寄来,光邮费就得花费不少吧!”

于向念原本是带给程景默家人的,可看大家都眼巴巴的样子,口水都咽了又咽。

再者,她也想打一下程拴春的脸。

她笑了笑说:“也没多少钱,光是这些海鲜的话三四百块钱。”

“这么多钱!”大家都惊呼起来。

于向念对程花子说,“爸,安排人做一些给大家尝尝。吃完了,我再让我爸妈寄一些过来。”

程花子虽然舍不得,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也不好拒绝。

他让做饭的厨子拿一些去厨房做。

厨子从来没做过海鲜,问程景默:“捡娃,这些东西咋做?”

程景默回:“先用热水泡发开,然后加上调料蒸煮炒都行。”

席吃到一半停下了,大家都等着尝尝海鲜的味道。

程拴春脸色白了白!

三叔公也在看热闹的人群里,他看了看酒和茶说:“这白酒和茶叶,都是上等货。”

他这么一说,众人看向酒和茶叶,大家刚才光顾着看那么多海鲜了!

有识字的人念了念包装盒上的字,众人又是一声惊呼。

这酒和茶叶可是全国闻名的,他们也只听说过,没见过。

程花子一听,顿时笑容满面,他从箱子里拿出酒和茶叶,自己看了看,虽然他不识字。

他又传给大家看看。

三叔公仔细的看了看说,“这酒和茶叶是特供的,外面都买不到。”

众人惊呆了!

捡娃能搞到特供的东西?!

那他不得是多大的官啊?!

程拴春面色白了又红,看着程景默,拳头都攥起来!

于向念趁热打铁,“对了!我父母还准备了两根人参。程景默,你去拿一下!”

程景默回房间,没一会儿就抱着两个盒子出来。

他把盒子交给程花子,“爹,我们想着等东西到齐了,一并给你们。”

程花子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一根浅黄色,有鸡腿这么粗,四周长着长须的人参出现在众人面前。

“哇!人参呐!”有人惊呼道。

程花子将人参捧到三叔公面前,让三叔公鉴赏。

三叔公看了看,点点头,“是正宗的野山参,得有六七年了!”

程拴春轻嗤一声,“哼!才六七年的人参,我爸可是养了捡娃哥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