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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这会儿是真的慌了,她一个二婚的女人,孩子都生了三个了,这要是真被赶回娘家,那不得被街坊邻居的唾沫给淹死。

带着双胞胎回房间的元丽丽,安抚好了双胞胎,这会儿整个人趴在门上,耳朵贴着门听着外面的动静。

听到爸爸要赶妈妈回外婆家的话,想想外婆家的环境,赶紧打开门跑了出去。

“爸爸,家里的钱都借给外婆家被小舅舅拿去买工作了,你别赶妈妈走,外婆家都住不下!”

杨秀看到女儿跑出来就知道不好,要去捂住女儿的嘴,可惜被元建斌拦住了。

“闭嘴,你这孩子在这瞎说什么呢,就算再不喜欢你外婆家也不能在这乱说!”

元丽丽不理她,带着哭腔尖叫到,“我才没有胡说,我都看到了!你还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搬了回去,每次回去外公外婆还问你要钱,我都看到不止一次…”

“啪…”

哭声戛然而止,杨秀气的浑身发抖,一巴掌甩在元丽丽脸上。

“你这孩子,那是你外公外婆!由的你在这编排长辈!”

元丽丽从来没挨过她妈的打,以前都是母女俩狼狈为奸的一起收拾元念初,这会儿巴掌落在自己脸上了,可算知道痛了。

“本来就是!舅妈们还在背后说你是婆家贼!别以为我不知道…”元丽丽不管不顾的一顿吼,吼完才哭着跑回房间。

元建斌看杨秀那表情就知道这事儿让元丽丽说对了,这会儿也懒得和她争吵。

“给你三天时间,把这些年除了年节的孝敬之外,拿回去的钱给我原封不动的拿回来,不然你就收拾东西回娘家去吧!”

说完也不等杨秀回话,提上带回来的行李就出了门。

家里乱糟糟的,也没人做饭,元建斌饿的遭不住,更不想留下面对家里的烂摊子。

这会儿国营饭店都关门了,也不好去同事家里打扰,直接来到街角的招待所开了间房,给了钱票,让招待所的同志帮着煮了碗面条当晚餐。

刘敏家里,元念初吃到了这个年代的细粮,是刘敏专门焖的大米饭,还切了点咸肉一起炒了。

还别说,这年代的肉那是真好吃,香味儿很浓,不像现代那种饲料催熟的猪肉,总有股腥臊味儿。

不过这粮食却跟现代的根本没法比,说是细粮,怕是跟现代的糙米一个级别,碎米居多,米粒上还带着些没脱干净的谷糠,米香味儿却很浓。

元念初中午给自己加了餐,这身体的胃被饿小了,不适合一次性吃太多,只能少食多餐,这会儿小半碗米饭和着几片咸肉下肚,肚子就饱了。

晚上刘敏带着元念初睡大房间,元念初洗漱完先上了床,本想撑着等刘敏来了再睡,不过身体也是累了,前几天中午都会在空间睡个午觉的,今天没来得及,打着哈欠很快就睡了过去。

刘敏收拾完进房间的时候,元念初都已经和周公约会去了。

第二天,元念初听着窗外大喇叭的声音睁开眼睛,还有点没回过神来。

缓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是在刘姨家里,顶着鸡窝头挣扎着从暖和的被窝里坐起来,扒拉一下因为静电而竖起来乱七八糟的头发才下床。

刘敏听到声音,手里拿着一套半新的棉袄走进来,“初初醒啦,这是刘姨用自己的衣服改的,换上看看喜不喜欢合不合身。”

元念初看着被塞到怀里的衣服,鼻子一酸眼眶就红了。

这衣服怕是昨晚自己睡着以后,刘姨熬着夜改出来的,眨眨眼睛,把眼泪憋了回去,杨起个灿烂的笑脸,笑吟吟的开口,“谢谢刘姨,我很喜欢!”

自己在现代的父母,从来不会操心这些事情,从小到大都是穿学校发的校服,父母也从来不会给她买新衣服,直到她自己做兼职赚了钱,才学着自己置办这些。

记忆里,小念初也是自从亲妈去世之后就没做过衣服,后妈进门后,都是捡元丽丽的旧衣服穿,她爸也从来不关注这些。

“这孩子,一套旧衣服谢啥,换了衣服出来吃早饭,待会儿好去医院,去晚了怕是排不上号了。”刘敏看出元念初的不自在,转身带上门出了房间。

饭桌上,只有元念初和刘敏两个人,刘敏的儿子张国伟已经早早就上学去了。

早餐是熬的大米粥,可能熬的时间长,碗里浮着厚厚一层米油,配着腌制的酱萝卜,还有一个煎的金黄的鸡蛋,元念初吃了个肚儿圆。

两人收拾完下了楼,正好在楼下遇上推着自行车的元建斌。

元念初愣了一下,蹦蹦跳跳的跑过去在元建斌面前转了一圈。

“爸爸,这是刘姨给我做的新衣服,好不好看,可暖和了!”

元建斌看了眼女儿,冲刘敏不好意思的笑笑,“麻烦刘姐了,下午我就带初初去买衣服。”

刘敏翻个白眼,也不好把关系搞的太僵,“没事儿,一件旧衣服改出来的衣服罢了,不过时间来不及,没办法给初初做双棉鞋出来,你待会儿带初初去买个棉鞋吧。”

元建斌看着女儿脚下还是那双破破烂烂的布鞋,里面倒是穿上了袜子,更觉得无地自容了,连忙点点头应下了。

刘敏不放心元建斌一个大男人带着元念初去医院,上午就直接请了假,也跟着一起,她自家有自行车,元建斌就载着元念初,三人朝着医院出发。

元念初来了几天了,之前也不敢出来晃悠,这会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光明正大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大马路上干干净净,路过的人有自行车的还是少数,大都脚步匆匆的走着路,或者面色焦急的在站台等着公交车,不愧是大城市,瞧瞧这些人,虽然普遍偏瘦,可是看上去气色还是很好的,穿着打补丁衣服的人也很少。

街道两旁都是海城风味浓郁的建筑,这会儿还没有后世那种建房技术,房子大都不高。

矮的有个两三层,像是国营饭店,供销社,粮站这些地方。

高一些的有个八九层,像是专门招待外宾的高档餐厅,酒店,百货大楼之类的,透过玻璃橱窗还能看到里面不算多的人,大都是穿着上档次的,崭新的毛呢大衣或者厚实的大棉袄,脚下蹬着小皮鞋或者白色回力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