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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巨坑里的长公主(二百四十四)

识时务者为俊杰!

该伏低做小的时候,哈里发的心腹演得比谁都虔诚。

被从灯塔上放下来后,当天中午就支付了剩余的罐头货款。

他狼狈不堪的逃回了麦加,抱着阿布·欧麦尔的大腿哭诉:

“哈里发,您是没看见,那六艘船有多厉害!

船上的水龙机关一开,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我们一百多艘船全给掀翻了,他们还在水里加了毒药。

我们的人至今眼睛都还睁不开,脸比之前红肿了一大圈,又辣又痛!

他们还脱光了我的衣物,并将我绑起来任人围观,呜呜呜......”

三十多岁的男人,委屈得像一个孩子,哭得那一个伤心欲绝。

本来对几艘船只有五分兴趣的阿布·欧麦尔,听到对方的船上配了如此厉害的武器,马上把兴趣提到了十分。

“你且仔细说一说,那个水龙是怎么回事?”

心腹闻歌知雅意。

用了极其夸张的方式。

把这几艘船的载重能力,船底如何坚固,水龙击穿他们的船身等夸了一个遍。

阿布·欧麦尔当下就点了三千亲卫军,连夜直奔西拉夫巴士格港口去。

在他想来,仅有六百多人的小国商队,再厉害也强不过他们的士兵。

不怪哈里发对阿拉伯士兵有如此的信心。

生活在阿拉伯半岛的阿拉伯人部落。

经常为争夺有限水源,草场和商路,有时还会为了血亲复仇而大打出手。

当冲突发生时,部落中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必须参战。

有时候,也会因为贫困劫掠商队和周边城市。

所以,能够活在这个大征服时代的都是武力强悍的部族。

这三千训练有素的亲卫军,更是骑兵中的佼佼者。

弯刀、快马,疾驰而来。

一开始只想在码头给对方来一个万箭齐发。

奈何,弓弩碰到宝船,未能伤及皮毛半分。

更别提,对船里的人有什么杀伤力。

亲卫军在岸上急得打转转,后站前骂阵,想要激对方下船。

殊不知,特种大队的队员们盼着他们来,已经盼好些天了。

战斗打响的第一天。

双方进行了最传统的单挑pK。

亲卫军也不敢小觑这帮人,还派出了队伍中单兵能力最强的一个士兵出战。

特种大队这一方,请战的人实在太多。

最后大队长还采取了抓阄大法。

好巧不巧的。

在三百人中,武力值排名最末尾的巫小郎抓到了代表出战的红签。

“战五渣”巫小郎那得意的表情,可把队员们羡慕坏了。

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严格意义上讲,他们至今还没有打过一场硬仗。

对自己的实力,没有一个切实的概念。

队员们有些许的担忧他们的老末,平时都是被他们毒打的命。

他能打得过,人家那人马披甲的大胡子兵么?

他们的担忧不算多余。

身经百战的亲卫军士兵骑着战马而来,差一点就把巫小郎给撞飞了出去。

勒马掉头之际,他看了看自己的弯刀,眉毛皱成了一团。

刚刚,他已经用上了八分的力气,刀上竟然没有见血?!

对方那一身看起来轻薄的绿衣裳,难道是另类的铠甲?

巫小郎又跳又闪躲。

摸着自己的肚子,狠狠的吐了一口浊气。

tNd,痛死了!

吃痛了的他,眼中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那一人一马之上。

二十几个回合后。

快被对方打得无招架之力时,巫小郎瞅准机会就给了对方的战马前腿一刀。

一声长长的嘶鸣后,战马“噗通”一声跪地。

失去了一截小腿的它,把它的主人生生的摔了下来。

战马,是阿拉伯人最珍贵的财产。

尤其是陪着士兵征战过杀场,还通人性的战马。

他的主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已是满眼通红。

就在他想要与对方拼个你死我活之际,亲卫军将领发出了收兵的信号。

首轮摸底结束。

第二天开始,才得算是一场真正的搏杀。

尤大郎所带领的三百特种大队,以绝对的武力值、娴熟的穿插配合战与锋利的寒铁唐刀而稳占上风。

阿拉伯亲卫军从一开始的勉强招架,到节节败退,最后损失惨重。

他们损失最大的还是战马。

缺了腿的马,还怎么上战场?

被砍下马来的士兵在与特种大队的近身战中,没讨到半点便宜。

一场酣畅淋漓的冷兵器交战,打了三个小时。

最终以杀死阿拉伯亲卫军三百人,俘虏五百伤兵,留下八百多匹缺腿战马而结束。

新南越国的特种大队成员,重伤七人,轻伤二十三人,无死亡人数。

就这个伤亡名单,把大队长和长公主心疼得不行。

他可不知道三千亲卫军的将领,气得快自闭了去。

已经找到了地方驻军,打算给他们来一个包饺子。

关于第三轮战役。

据后世《新南越国》的历史记载。

他们的大王子也是第二任国主带着特种大队,用高压水炮与唐刀,给阿拉伯帝国的一城驻军来了一个迎头痛击。

当年,就给阿拉伯帝国的所有人留下了,本国士兵骁勇善战的深刻记忆。

战后,新南越国与阿拉伯帝国反而在商贸合作上更加紧密。

阿拉伯商人已经将新南越国的罐头卖去了欧洲大陆。

光阴如梭,仅用了三年时间。

六万昆仑奴就完成了西部大开发。

他们种植了数百万亩的橙子、菠萝、香蕉、甘蔗、芒果、木瓜等水果。

果园里,漫山遍野的养着鸡鸭鹅。

后来,制糖坊、果干坊、水果罐头坊也陆续在渤泥州安家。

第一批加入新南越国的昆仑奴们,永远都记得。

他们的命运,在坐上那一艘宝船后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以为要被当成家奴,跟在贵人身后当牛做马。

没想到,他们竟然是被买来务农的。

职业农民。

日常工作就是:垦荒、种树、除草、施肥。

活计累是累了点。

但,他们有房子住,

干活儿就有工钱拿。

一日三餐能吃饱饭。

努力攒钱还能娶上媳妇儿!

生下来的儿女,不仅能成为新南越国的自由公民,还能免费上六年学!

听说。

今后想来新南越国落户的外国要求相当高。

又要有手艺,又要有银钱。

他们怎就那么好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