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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喝着香喷喷的豆沫配上炸的焦脆的油条,别提多好吃了。两个小家伙喝的头都不抬,徐静安眼睛都眯了起来。

徐静安又怀孕了。这个孩子来的很是意外,打破了她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前一段时间胃口不好吃不下东西。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想喝豆沫,已经连着喝了5天了。

豆沫是本市的特色小吃。它并不是豆面做的,而是用小米面做成的。

豆沫的起源据传与商代的伯夷和叔齐有关。《史记·伯夷列传》记载:“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

把小米磨成面,煮的时候放上黄豆、花生米、碎粉条、有的还放海带、豆腐(看当时物资情况酌情添加),临出锅再放上切的碎碎的菠菜。盛到碗里吃的时候再撒上芝麻盐,那是真香啊!

徐静安也就吃这个的时候不反胃。现在一大家子都想法换小米面留给她和两个孩子吃。

算了算日子,离上回给徐家寄信有五个多月了。徐静安拿出一张印蓝纸垫在信纸下面,给徐父徐母写了一封家常信。

整个钢厂才有一台复印机,个人想要复印就用到了印蓝纸。

印蓝纸是复写纸的一种,通过韧薄的原纸以蜡料和色料混合制成的涂料加工而成。

将它垫在纸下可以将你写的东西印到下一张纸上去。写印蓝纸须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使劲写可以写透三到四张纸,最下面一张的字迹仍旧清晰可辨。但不小心就弄得手上都是蓝色,还特别不好洗。

留下复印件,别到时候徐父徐母反咬一口,说她不孝顺。结婚前,她每月一封问候信。里面除了好听话就是哭穷,回回都一样。婚后她开始半年寄一回信,让谁说都不能说她不惦记父母、不孝顺。

毕竟“万恶淫为源,论迹不论心。”“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

8月底的时候,徐静安又生下了一个男孩,大名沈灿,小名毛毛。同样宝宝的小名是由两个孩子商量后给弟弟取得。

75年9月份,壮壮开始上小学一年级。毛毛已经两岁开始到处跑了。

沈母在家带着豆豆和毛毛。小姐姐“豆豆”和弟弟“毛毛”一起画画:绿色的太阳,红色的房子,天空都是五颜六色的,姐弟两个拿着蜡笔给画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

一到家,两个孩子举着画给爷爷、爸爸、妈妈看。徐静安挨个亲了亲三个孩子,“真棒!壮壮今天上学,努力学习。毛毛和豆豆今天在家画画,没有调皮捣乱,画的特别好。给以上三位小同志提出表扬!”

全家人都笑着给孩子们热烈鼓掌。三个孩子特别兴奋,小胸脯都挺得比刚才高高的。

12月中旬

“老沈,老大来信了!”

“说什么了没有?”沈父关心的问道。

沈母一提起脸上的笑遮都遮不住:“老大媳妇怀孕了。”

“那可太好了!”沈父也激动。这么多年,老大的心可算是能回转想开了,他也能有个后了。

沈岳当兵不在身边,老两口本就时常惦记。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脾性当爹妈的能不知道吗?

沈岳性格坚毅,认定目标不会轻易放弃。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说长大要当兵,他从小学习好,每天跑步锻炼身体,十几年下来有几个人能坚持下来的?

老大也最终努力考上军校,成为了一名军人。可以说他从小在别人夸奖声中长的,提起沈岳周围人谁不伸出大拇指!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硬摁着头应下这桩婚事。儿子咬牙认下来的媳妇儿又是一个算计太过的人,她怎么能不担心?明显两人性格不合,儿子这辈子不就被拖悔了吗?

她都没仗着母亲的身份去压儿子结婚,不就是心疼儿子嘛!本身军人就是个危险职业,让儿子找个他喜欢的女人结婚,过点舒心日子,她从没觉得不对。

果然,这是五年来第一次信里提起老大媳妇儿。不管怎说,老大能有个孩子这就是值得高兴的事。

饭后一家人商量,年后天气暖和沈母再去沈岳那儿。到时候伺候完月子再回来。

……

顾盼盼摸着还不明显的肚子,总算放下心来。这四年多近五年时间,自己七天一封信,半月一次包裹。

做的肉酱,炒的油渣咸菜,积的酸菜,摘得野果放上白糖熬的果酱,冬天包了冻饺子装到订的木盒里,碰到的野鸡野兔做成腊鸡腊兔,河里捞上来大点的鱼做成酥鱼,小点的鱼做成麻辣小鱼干,蒸上白面馒头烤成馒头干,夏天做的大裤衩子,仅剩点布头做成新鞋、纳的鞋垫……

可以说每月收到的5块钱和下地挣得那点儿细粮,山上找到的东西她一口没吃过,都寄给了沈岳。

近五年的时间,她咬牙挺了下来。村子里一开始看她笑话、说闲话的多,后来大多数人不也开始同情她了嘛?

这些年下来,在部队她顾盼盼都出名了。沈岳领导和沈岳周围的人知道她是硬逼着结的婚,一开始也是同情沈岳看不上她。可现在谁不羡慕沈岳老婆惦记着他,三天两头的寄信邮东西。

不管是她的付出终于打动沈岳的心,还是这么些年他年纪大了想要个孩子,又或是被周围舆论逼着不得不把她接过来,给个交代。总之顾盼盼想要的达成了,她终于脱离农村,而且时间还比上辈子提前了。

只要她不行差踏错,沈岳就甩不开她!好日子就是她的,谁都别想和她争抢。

包括肚子里的孩子,也是她算着日子得来的。说出来谁信?结婚这么久沈岳就没碰过她!

上辈子结婚好歹沈岳还要了她,结果这次在沈家算计沈母工作、说错话后,沈岳就不碰她了。

当时和她回去领证,在村子里办完婚礼,当天晚上他就走了。

看来等沈母来后,她更要孝顺才是!好听话多说几句,眼皮再活着点儿(就是会看眼色,眼里有活儿,会来事儿),孝顺懂礼的名声必须打出来!

更何况沈母来这里是为了照顾她和孩子。老二一家的孩子已经大了,她也得趁着婆婆在的时候多要几个孩子,不然她一个人看不来。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