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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戏说西域36国 > 第二百六十章 休屠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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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哪一国”,距离精绝国最近的,当属扜弥国。

如果说精绝国,是女王的天下;那么扜弥国,则是“废柴”的天堂。

说它是“废柴”,实在是太有些“抬举”它了。

事实上,这是一个谁都不愿意当“国王”的奇怪国家。

原因也很简单:在这个小国里,每一个被选举当上“国王”的人,都要接受一种奇怪的仪式:

沙冥。

面对着包围着自己的无边沙漠,这座守着一道冰川水下流而聚焦成的绿洲小城,一直处于沙进人退的窘境。

为了减缓这一日复一日被沙漠侵吞掉的“国土”消失进度,每一个当选的国王,都必须要举行一个特殊的仪式:也就是这个叫做“沙冥”的东西。

具体讲,其实也就是一场“单兵沙漠越野探险”。

能活着回来,并为扜弥国找到新水源的“国王”候选人,就可以连续担任该国的“国王”三年,期间,无论他是否有才与否,都不再举行其他竞争者的新选举;

但是,如果不能活着回来,那么他的全家人,上上下下,都会被视为“不祥”之族,必须全部被赶进沙漠,永远不许再踏足扜弥国一步。

如此苛刻的条件,让符合选举条件的候选人,都会主动采取一些“自残”措施,好失去其“被选”资格。

不知道是不是事先商量过了,他们最偏爱的“自残”方式,就是把自己的右手砍掉。

因为,按照传统:能够手持权杖,高举冲天的,一定是右手。

而身有残疾的人,尤其是右手残疾的人,是一定没有这样的资格和机会当选的。

这样的行为一多了,在扜弥国的大街小巷中,右手空袖甩摆着走动的人,也越来越多,甚至,他们还自发地形成了一个组织:

弃手团。

这些由年轻小伙子们组成的弃手团,由于身体残疾,也无法再得到姑娘们的亲睐,时间一久了,他们就干脆抱团取暖,彻底断了与人婚配的念头。

虽然姑娘们是不愿意与他们为伍;但他们自己,也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弥补方式:

有一部分长相阴柔,性格温柔的男孩子,也便不准备再改自己的性子了。

奇怪的组合,奇怪的合谐。

当扜弥国的新任“国王”,带着全新的“收获”———从昆仑山上捉到了他们一直所恐惧的“大脚怪”下山的时候,这群原本离朝堂很远的“弃手团”,就会突然举团来贺,把并不太大的宫殿,用人堵人的方式,堵得满满登登。

而他们聚焦到这里,就是为了一睹“大脚怪”的风采。

传说,能把“大脚怪”拿下的人,不但能当扜弥的王;并且能娶到精绝国的女国王。

这样的话,一直被他们所垂涎的精绝国,也就会被“理所当然”的成了隆重的“嫁妆”,合入扜弥的国土。

然而,这只是可笑的“一厢情愿”。

在精绝国女王的耳朵里,从来就没有听到过什么区区小国“扜弥”,以至于,到底这个国家,是叫“屋弥”,还是“曲弥”,在精绝国的国师团的笔下,还是被翻译得乱七八糟。

明明相隔并不远,这两块绿洲所使用的文字、语言,却完全不一样。

可以说是,鸡同鸭讲。

精绝的文字、语音,偏向于软舌多弯的“拐来拐去”的印度音;而扜弥国所使用的文字和语音,却是不存在一个卷舌音的,舌头平摆,似乎每说一句话,都是含含糊糊,好像生怕一旦说清楚了,会咬了舌头似的。

最接近这一期的年轻扜弥国国主休屠,是近三十年以来,唯一一个,一次性通过了“沙冥”仪式的人。

他也因此而保全了自己的家族。

但是,娶精绝国女王的责任,也落到了他的肩上。

休屠个性很强。

他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但是性格上,却有着多疑的毛病;对所有人,都不是那么得百分百信任。

包括自己的家人,亲卫等等。

强悍的体魄,掩盖他他长相上的缺点:下巴有些地包天,还有坚而方硬的下颌骨。

虽然这可以让他轻松撕咬下一大口带血的羚羊肉;但是,从美学的角度上看,实在是有些“过硬”了,失去了美观的可视感。

所以,他最喜欢的事,就是锻炼肌肉,并且不穿上衣,只以金饰珠宝装扮自己,并且涂上一层厚厚的香粉与金粉的混合物。

靠近他的人,远远的,就被这股浓重的味道所吸引———应该说是所“驱赶”,不得不对他“敬而远之”。

不知道他的“香”踩到了谁的“审美点”上,这味道选得,让闻者头晕,近者丧胆。

估计他能从沙漠中,囫囵个儿地进得去,又出得来,应该和这身独特的装扮,以及他的“化学外衣”,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一开始他是不喜欢自己的下巴;后来,连自己的名字,也不太喜欢了,于是发起了一场“举名”大赛:

全国上下,无论是谁,如果能够替他“休屠”,重新取一款让他“赏心悦目”的嘉名者,奖励黄金一箱!

是的,他之所以这么大手笔,也实在是因为扜弥国虽然不大,可是他们的矿脉,尤其是金矿,却一直是这几处绿洲中,最便于从近地表开采的。

这就让他,有了“底气”。

“既然我有这么多黄金,娶个精绝国的女王,又有何难呢?”

休屠就是这么“自信爆棚”!

人少,钱多,好地。

他所夸下的这句“海口”,用了沙漠中最朴实无华的方式传递了出去:

野骆驼。

随处可见的野骆驼,最爱吃的东西,不是骆驼刺,也不是红柳枝,而是人类的一个叫作“油坊”的地方所压榨出来的菜籽油。

偷喝下一整桶生菜籽油,这些野骆驼,就可以整整一个月,不吃不喝,横穿整个沙漠。

而这样的习惯,让它们,可以替代着有着生理劣势的人们,完成“传信”的任务。

于是,休屠选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在河中仔细沐浴之后,把自己心爱的“涂料”,在一张新扒并拉展晒干了的羚羊皮上,认认真真的厚涂了三、四层,直到确定这层羊皮的内面,与自己的“美肌”,质感最为接近的时候,拔下挽住长发的骨针,开始在上面一针一针地刺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