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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法眼:明王 > 第93章 八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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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八重天

大源国,龙都之外有个不起眼的小小村落,名叫八重天。意为跨过这座村子,便是媲美天宫风光的龙都圣地。

由于坐落在首善之地,这座小小的村落一向太平无事。村子里的土地全都是龙都大世家所有。这些城里的老爷们只有夏日避暑时,才会来到他们豪华的乡下庄园,过几天自诩耕读传家,采菊东篱下的田园日子。其余时候,都是老爷们的一些远房族人带着佃农们住在这里。

这里的居民虽然都是些农夫,但常年和富豪们打交道,也颇看过些世面,所以看什么都是波澜不惊。可偏偏这些日子,八重天来了一个奇人。

这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刚来的那天,神秘的很。是由几个黑衣的侍卫用马车遮得严严实实的送进了一座小院。而且那座小院,竟然是归属于王室的领地。

这副排场村民们倒不奇怪,因为他们见多了王城里的贵人到乡下来避难。不过,这个家伙却似乎活跃得很。侍卫们走的第二天,他便大刺刺的从院里出来闲逛,东走走西看看,没一会就把附近都转遍了。

不仅如此,这小伙子还十分热心。在路上但见有人耕田插秧,除草赶车。他都会笑吟吟的上前帮忙。看他的动作,对这些粗糙的农活倒是十分在行。说话也毫无架子。见年长的就叔叔阿姨,伯伯婶子的叫着。一点也不像是城里锦衣玉食的贵人,倒像是自幼生在乡下的农家傻小子。简直就和自家看着长大的小侄子一模一样。

从他嘴里,村民们知道了这个小伙子名叫剑秋,只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不过关于剑秋的其他信息,这些村民们倒是十分默契的从不打听。毕竟八重天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村子,而是龙都贵人们的后花园。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和城里的贵人们沾亲带故。尤其是那些突然光临的外乡人,个个的背景都是深不可测。村里的人们知道的太多,也许并不是件好事。

村里有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曾经有个村汉,跟一个到自己家暂住的青年交好。那家伙的年纪和剑秋差不多大。后来在酒醉后,那青年对村汉透露。原来自己是龙都某个贵妇人的相好。被她特意藏在村里,以便借下乡的机会私会的。结果后来事情败露。不仅小青年被抓回龙都,生死难料。那个村汉全家也在一夜之间,从村子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此再也没人见过他们…

有了这些前车之鉴。村民们对待这些从龙都来的人们早就十分警惕了。毕竟龙都里的那些豪门隐秘与自己无关,可八重天的田地和地主们才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少听点八卦不会死。可如果失去了村子里的土地房子,这些以种田为唯一技能的农夫们可就真是欲哭无泪了。

起初时,大家都对剑秋这个家伙的到来见怪不怪。可后来就发现着这个年轻人的不凡之处。

这天,剑秋一人无所事事的从村头转到了村尾。忽然看到隔壁的马婶正把一大车干草推上山坡。她家的骡子今天生了病,只能留在家里,马婶自己把一大车干草从村外拉回家里。可是马婶只是个五十多岁的瘦妇人,根本没有太多力气。

所以,走到村尾那条三十多度的大坡时,马婶终于再也难以再前进一步,停在坡上不敢动弹。

就在马婶进退两难,一不留神就会被摔个大马趴时。一双有力的手忽然扶在车尾,一把就把大车推上了坡。

马婶感激的向后一看,帮忙的正是剑秋。忙不迭的连连道谢。剑秋也不啰嗦,上了坡后,就抢过马婶手里的缰绳,帮马婶把干草车拉进了村里。

一路上,两人还闲聊了几句。

剑秋问:“马婶,你拉车多危险啊。咋不等家里的骡子病好了再拉?”

马婶摆摆手:“现在正是干活忙的时候,哪有时间闲着呢?咱们力气多,累点没关系。”

剑秋想了想,又问:“马婶,你们种地这么辛苦,一年能得多少粮食?”

马婶笑道:“我家的地都是王城里马老爷的。收了粮食,得和马府三七分成呢!”

剑秋不解:“怎么才七成啊?”

“七成那是人家的!就这,有多少人想种马家的地还没门子呢!”

“可你们也太累了,听说你们和马老爷是亲戚。咋不和他说说,多分些粮食给你们?反正马老爷既不缺钱,也不必亲自下地干活。白拿的粮食,多些少些又有什么关系?”

马婶哈哈大笑,似乎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们城里的孩子,不懂俺们乡下人的日子。在婶子的老家,那些薄地根本种不出粮食。多少乡亲一年到头的土里刨食,一年的收成还抵不上一年的嚼裹。到了岁末,还得去跟地主借粮。日子越过越穷。可婶子和马家有亲戚,被接到咱们村里赁了马老爷的地。马家的地好,种一年下来,除了交给马家的地租,自己吃完了还能留下余量。再加上马老爷心善,到了年底,还能赏咱们些酒肉衣服。比起婶子老家的乡亲们,可真是人间天上了。婶子家里受着马老爷的恩惠,怎么还能和人讨价还价?这不是不识好歹么?再说了,马老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哪轮得到我们和他说得上话?”

“那凭什么马老爷生下来就该享福,咱们生下来就得下地受苦呢?”

马婶说道:

“婶子听老人们说,地里的农民,是牛马得了福报转世为人,生下来就是受苦的。马老爷是什么人?是菩萨下凡历劫来的。要不然,哪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剑秋若有所悟的点点头,没再说话。

……

又过了几天,村东头的林子里忽然来了一群野猪。听说领头的野猪王都快成精了。长得极其庞大,站立起来活像是一座小山。已经伤了好几个村民的性命。就连运气不好,在田里浇水的马婶也被野猪们拱伤了,幸亏她命大,跑了回来。

于是,村里的年轻人们集合在一起商量着准备进林子打野猪。可就在他们准备猎叉箭矢时。一旁路过的剑秋也听说了这事。呵呵冷笑一声,转身进了林子。

年轻人们拦不住他,只好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就在他们即将去林子里和野猪群一决雌雄,接应剑秋时,剑秋却已经扛着被打断獠牙的野猪王回来了。

就在村民们不可思议的看着趴在地上,假山一样雄伟的野猪王时。剑秋告诉他们,剩下的野猪都在林子里,大家快去抬猪。

一大群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抄起家伙将信将疑的赶到林子里。真的发现三十多头野猪被人打得奄奄一息的躺在树林里。整个族群都已经被剑秋连锅端了!

大家这才确信,这个小伙子果然不是凡人!

剑秋在八重天生活了半年。在扶摇的关照之下,这半年来,绝没有什么江湖豪客或是法门弟子去打扰他。剑秋就这样和一群纯朴的农夫一同生活,与世隔绝,不知外界的变化。倒是十分安稳。

半年以来,他也曾想起过炬子的遗嘱,如今法门群龙无首,自己还担负着挑选新炬子的重任,不该在此耽误时间。

可是他又转念一想,练霹雳曾经告诫他:万物自有出路。他现在觉得很有道理

自己本就是肉眼凡胎,并没有慧眼为法门挑选新的领袖,就算自己选出了新的炬子,八成也无法服众。

再者如今自己在法门得名声已经被铁锋抹黑,就算自己出面,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自己。运气不好的话,也许还会招来恶人的追杀,若是自己死了,保管炬子令的重任就更加后继无人了。

若是自己不去插手,说不定法门中自然会涌现出新的豪杰来带领法门度过难关。

或许到时候自己再重新露面,将炬子令移交给新炬子,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剑秋想通了这一环节,索性将此事抛于脑后,安安分分的过起自己的隐居生活来了。乡村岁月,悠长恬静。倒是让他胸中的抑郁之气平复了不少。

直到有一天,扶摇的再次造访。才打破了剑秋的平静日子。

这一天上午,王室的车仗浩浩荡荡的从远处而来,卷起了路边的灰尘。八重天的佃农们纷纷暂停手上的活计,在田边地头一边瞻仰王室威仪,一面啧啧称赞。

扶摇找到剑秋的时候,他正在村尾帮马婶劈柴,只见他手起斧落,劈开地上的枯枝似乎毫不费力。阳光洒在他修长的手臂上,肌肉的曲线构成一副人体之美的生动画卷。

马婶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往常这些活计她至少要半个时辰才能做完,可按照剑秋的效率,只怕用不了一柱香的时间。

直到扶摇笑着向剑秋招手,马婶和剑秋才回头看去。扶摇走到了剑秋身后,马婶慌忙行礼。

可剑秋却回头笑道:“师姐,再等一会,我得劈完这些柴。”

扶摇笑着说:“你这副样子,让我想起了当年我们在白叶山学艺的时候。你和鱼蛋师弟,可就是专门负责砍柴劈柴的。想不到现在做回了老本行。”

剑秋也点点头:“是啊,当年如果没有霍先生渡我上山修行,而我又能侥幸活下来的话。只怕现在也是个砍柴为生的樵夫。”

他顺手又劈开一根枯枝,回头看了扶摇一眼:“师姐你好些日子没来看我,今天怎么来了?”

扶摇回头,见侍卫们都退到几十步以外,这才小声说道:“今天找你是有事情,是法眼会出事了!”

剑秋皱了皱眉头,看着剩下的干柴说道:“不急,再有几根就劈完了,师姐你再等待片刻。”

只见他迅速劈完了柴火,两人才走回剑秋居住的小屋。

剑秋看师姐来得匆忙,只怕早上没来得及用膳。于是给师姐端来了两碗自己做的米皮儿。白乎乎的米皮条儿蘸上了红得发亮的油辣子,再佐以香葱蒜泥。令人一看就食欲大开。

扶摇吃得满嘴红油,啧啧称赞:“铁子,当年在白叶山没让你负责伙食可真是屈才了。想不到你小子这些年可真学会了不少的本事,本领既高,又会干活,还会做饭…将来谁家姑娘嫁给你,可就享福了。”

剑秋呵呵一笑,不禁想起白叶山的童年往事。又想到如今白叶山人对自己的态度,叹了口气,幽幽的说:“要是我当年没有去秋原一趟,留在白叶山做一辈子饭,倒也不错。”

扶摇又吃了一碗,这才放下筷子,抹抹嘴。对剑秋的手艺赞不绝口。剑秋看她吃完,收了碗筷,这才问道:“师姐,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

这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说道:

“差点忘了,师弟,我这次过来是告诉你,法门出事了!”

“究竟是什么事?”

“我国的情报机构得到了最新的情报,秦国新王赵赢,对你们法眼会下手了。而且是下了死手。听说他正在动员军队,准备对付你们,看来这次是想要把秦国的法眼会组织连根拔起呢…”

剑秋吃了一惊,他原以为扶摇所说的法眼会出事,是金刃派和流水派争权夺势,引得内乱,因此没放在心上。可是却万万没想到此事竟然会和庙堂之高的国王扯上关系。随后才在扶摇的解释下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自从明阳城一战。法眼会炬子白慕青率领众死守明阳城,对抗天兵的消息就传到了大秦首都庸凉城。引发了秦国新王赵赢的严重不满。

这位新王生于深宫,从前从未听过法眼会的名字。他本以为这个法眼会只是个什么不起眼的犯罪小团伙。充其量也就是由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泥腿子组成的。由于过于无知,才敢对抗天兵。于是便派出密探前去打探法眼会的消息。

可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秦王眼中的犯罪团伙竟然在神州列国中都有分布。拥有会众教徒数百万。其头目炬子在江湖上更是声望极高,不仅呼风唤雨,从者无数。甚至就连不少贵胄官宦之家。也对自己阳奉阴违。竟然屈尊降贵,加入到法眼会之中。

更何况这个法眼会的总部,竟然就设在大秦境内,距自己首都不算太远的西凉城内。时刻威胁着自己的安全。

这样的结果实在令新晋的秦王无法接受。毕竟他生来就是天潢贵胄,天之骄子。一向视国民为己物。可是如今竟然出现了一群乱民,其领袖不过一介白丁,可在的民间的影响力竟然能横跨三国,一呼百应。这让骄傲的国王无法容忍。立刻决定,就算是动用军队,也要把这个法眼会彻底铲除。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作为国王的威严,更是为了王国将来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