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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三只手 > 第30章 隆昌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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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掌柜一行装扮成小商贩,一路低调慢行,又恰逢春末夏初的多雨时节,江河湖水全都在上涨,走走停停,换了好几次船,才在六月底到达了衡川城,炎水河从衡川拐道往东,而他们往北只能上岸走陆路。

隆昌客栈位于进京的官道旁,客栈里人满为患,住店的吃饭的打尖歇脚的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申掌柜一行四人拣了个最靠里的位置坐下,叫了两壶酒,两斤肉,外加几碟小菜,他们原计划要在此住宿一夜再走,在船上晃了将近两个月,太久了, 人都有点不能脚踏实地,每走一步,总感觉地面也像波浪一样在起起伏伏的,他们还要雇轿或马,没想到客栈却没有房间。

“店家,生意不错啊” 申掌柜无奈地说

“呵呵,这都托了蕙城的福呢,我开店这些年来,从来没有这几个月的生意这么好过” 店家乐呵呵地笑着,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喜悦。

“怎么说呢?“一听说与蕙城有关,申掌柜的神经即刻就绷紧了。

“客官这是要往哪儿去呀,难道你不是去蕙城吗?”店家又问道。

“噢,我们要去京城”

“这就难怪您不知道了,最近听说蕙城出了件大事情”店家得意洋洋地开始卖弄他的消息,看上去他与很多人讲过关于蕙城的这件大事,并且一副生怕自己讲得不好而让人听不懂的谨慎:“听说蕙城里出了一件宝贝,叫火雀,你看哈,这些人几乎全都是赶往蕙城去的,你看后面那桌,火狐帮,他们对面,是他们的死对头水狐帮,这两个帮派,原来是一对恋人,不知怎么分手了,然后就成了仇家。再旁边那几位,青龙门的,您再往门口看,那几位腰板笔直的,你知道是什么来历吗?”店家说到这里住了嘴,他给客人留了个猜想的间隙。同时把他凑过来的脑袋收了回去。

申掌柜一行人跟着他说的方向望过去,这几位的确不凡,申掌柜看不出名堂,他后面的保镖可是内行,一看那几人,就知道身手不凡,必是武功高强之人,但他们什么也没说。

“不知道,难道也是去蕙城的?”申掌柜问道。

店家怀着天下事只我知的表情,神秘地又凑过脑袋,对着申掌柜的耳朵说:“告诉你吧,那几位是锦衣卫,也是要去蕙城的”,他用极轻微的声音怀着恐惧和敬畏般的口吻地轻轻地说出“锦衣卫”三个字,似乎这三个字就是一件杀人的凶器,不小心点说,就会从嘴里跑出来杀人似的。然后他心满意足,略带谦逊的地站直了身子,菩萨般地微笑着准备招呼其他客人。

“那这火雀究竟是什么呢?”申掌柜看上去很无知又充满了普通人的好奇心。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有人说是张藏宝图,有人说是本武功秘笈,还有人说是一柄宝剑,又有人说是个上古神器,究竟是什么,谁知道呢”

大堂里此时人更多了,别说住宿,就连吃饭都没有空位置了。火狐帮和水狐帮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穿青衣的女子是水狐帮的帮主,或者叫掌门人,拿着一柄镶着青色绾带的宝剑直指那个穿着一身火红色衣服的男子:“火雀是我的,你休想抢走”。

听他们这语气,似乎火雀是他们家的私人物品一样,他们不过在争夺自己家的玩具罢了。

在座的宾客都笑了。

青衣女子感觉被人看了笑话,很不痛快,把指着男子的剑转过来指着大家:”你们笑什么笑,难道你们也要去抢夺火雀不成“愤愤然,那没说出来的半句话就是:谁想抢火雀,谁就是找死。

青龙门的一个少年估计是看得非常不爽了,说:难道火雀是你们家的?

另一个不知什么门派的人也站起来说:“火雀是谁的不重要,关键是要看谁先找到”

又一个不知是什么帮派的人说:“火雀在蕙城,你们在这儿吵有什么用”

然后一个大胡子的人说:“去蕙城的船太少了,走陆路要翻过小静山杀人垭,各位还不如趁天早赶紧上路,在这儿吵什么呢?”

一句话似乎提醒了众人,马上就有人准备退房要赶路去蕙城。整个大堂里闹哄哄地,各种关于火雀的议论在屋梁上飞舞,申掌柜一行四人坐在角落里没有参与众人的讨论。

“老爷,他们说的火雀,究竟是什么,我们怎么都没听说过”申旺小声地问。

“我们也没听过,这火雀怎么弄得这么多人要去抢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从没听说过呢”洪虎也问道。

“我倒是听道上的朋友谈起过,但其实他们也是道听途说,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张伟说。

“我很小的时候听我爷爷说起过,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申掌柜这样说,算是回答了众人的疑问。

他们酒足饭饱,店小二送来了房间钥匙:“楼上两间客房,这前面的客人刚走,房间还没空收拾,你老要不嫌弃可以先住进去,等会儿就来收拾”申掌柜二话没说,直接接过钥匙,叫申旺拿上行李,一行四人上楼去了。

“申旺,咱俩住一间,洪虎和张伟住一间,咱们休息好了再出发”。

蕙城里,程令乔跟着沅炎玉影已经有好些天了,他觉得非常不解,这蕙东大街虽然热闹繁华,可已经逛了半个多月了,怎么这群女人就逛不够呢,他发现,沅炎玉影始终保持着相当高度的热情,她蹲在一旁专心地看吹糖人,在鞋匠铺前看人纳鞋,进绸缎庄里细看每匹绸缎,跟篾匠艺人学编一些小鸟小虫的玩意儿,她也常在大街上被行人撞得东倒西歪的,她不仅不恼怒,似乎还挺开心,诸如此类,程令乔跟得越久看得越多越不能理解,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姑娘呢,她每天都在街上闲逛,对逛街有着超乎常人的兴趣,每次给丫环仆役买一大堆可有可无的东西,但没有一样是给自己的,那几个丫环似乎跟小姐很亲近,要不是衣着有区分,根本看不出是主仆,倒更象是姐妹,那个贴身丫环青烟,那就更是个不折不扣的姐妹了。

直到那天书铺出了杀人案,他亲眼目睹她进的书铺,出来后没多久,那里就出事了,他心里惊异,谁杀的人,是她吗,为什么官差连问都没问过她,就好像根本没人看到她进去过一样,可是他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就算人不是她杀的,也应该被叫去问话才对呀。

现在那件案子已经查明,是钟淳在泽院杀死了恩客,而后恩客的家人找了杀手将钟淳杀了。

虽然有很多地方说不通,比如钟淳为什么要扮着乞丐,为什么是在书铺里,但官府就这么结案了。

距离那天的事已经过去半月了,这半月以来,他一直在等官府传唤玉影,可一直什么事也没有,他想不明白,终于憋不住将事情讲给程令琪听,“明天我跟你一起,看看这女人究竟有什么古怪”。

他觉得也行,弟弟比他心细,也许就能发现点什么,今日兄弟二人带着三名侍从程显章,程泽里,程贝伊,五个人若即若离地跟着前面那群逛街逛不够的姑娘,在路过街角时,一个小乞丐拉了拉程令琪的衣角,迅速往他手里塞了个纸团,程令琪看着小乞丐的背影,犹疑地展开纸片,脸色为之一凛,眼睛里闪烁着猎狗一般的光泽,他把纸片递给程令乔:“唐富贵送来的消息,‘西郊李家村’”

“走,去看看” 兄弟俩异口同声地说。

走出闹市区,程令琪交待侍从:“你回去通知老爷,我们去西郊李家村,那儿有情况”。

撒了这么久的网,终于有点消息了,唐富贵这老乞丐,总是一条消息卖百家,该收拾收拾他了。

西郊李家村外的小破屋里,田大早已一命归西,一个月前村子里李年庆家娶媳妇,田大是被那喜庆的鼓乐声吵醒的,他躺在床上回味了好大一会儿,才想明白前后所发生的事情。现在他有了钱,决计要重新做人,他现在还没心思想自己应该从何处开始,究竟要做些什么才能让自己不再次沦落为赌徒。

听着欢乐的鼓乐声,记得今天李年庆家娶媳妇,全村人都去吃喜酒了,可独独没请他,外姓人融不进他们这种家族式村庄里,也能理解。

嘴里说着不在乎,心里也没有多少不舒服,可这么被人撇下,到底还是有些酸,更多的是尴尬。

他翻身下床,也不洗漱,再摸了摸那片藏好的金叶子,他把十两银子都装身上,于是一个人出了村,独自找地方吃酒。

他尽量避开可能碰到那些赌徒的街道,特意选择绕道往城南而来,在这条自己平常少与行走的街巷,转悠了好一会儿才在乐十三胡同找到一家烧卤铺子,他买了一斤牛肉,两只鸡腿,又转到乐十一胡同的酒铺里沽了一壶酒,他拿着这些东西,忍着香味的诱惑也忍着饥饿的折磨,他要回到自己的小屋里,把酒温热了,再慢慢地享用。

唐富贵自从被人偷了钱后,心情郁闷了好几天,那可是一大笔钱呀,郁闷归郁闷,每五天一次去山神庙收钱也不能落下,从乐十一胡同的家里出来,并未象以往那样跩着悠闲的步子,哼着小曲儿,心情非常地不愉快,他一眼瞥见田大,看衣着以为是自己的帮众,见了帮主不行礼,乱套了不成,“黑衣佬,你哪个区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田大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不确定他是在叫谁,但明显不是叫他,因为他不是黑衣佬,他不知道自己那褴褛的衣衫和黑衣佬几乎没有分别,以至于唐富贵会错把他当成了丐帮弟子。他转头继续走自己的路,唐富贵觉得蹊跷,此人不是丐帮的,但穿着如此破烂,却拿着好酒好菜,且脸上喜滋滋的,好像得了笔横财一样。

作为一名资深乞丐,也算是阅人无数,积攒了些职业素养,什么样的人有钱,什么样的人大方,他一望便知。他现在行乞是副业,打探消息才是主业,所有他认为异常的人和事,都有可能成为他赚钱的内容,而这方面,他还从来没走眼过,这回盯着田大,只不过是其中一件罢了。

他顺手招来个小乞丐:“跟着他,弄清他的底细,最近的活动情况”

不用半天的功夫,田大的所有底细就全部呈现在了唐富贵的眼前,唐富贵得意地盘算着,是先给林家呢,还是先给程家,还是其他帮派。根据给钱的大方程度当然是林家,于是派人给林悦龙送了信息,并索得了100两银子的报酬,老规矩,等半个月后他才能把消息给其他帮派,唐富贵为了既能保住自己的富贵又能保住自己享受这富贵的小命,他不得不遵守和林家的约定,他清楚地知道,林家要灭他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所以,半个月后的今天,他才把消息递给了程家,为了一点一点地多收些银子,他选择性地给了程家只言片语的,他等着他们再来要其他的信息,每次收100两,也差不多了。

程家向来看不起唐富贵,尤其是程楠锐,根本就不屑于和乞丐往来,他向来认为,沦为乞丐的人,除了好吃懒做之徒,不会有别人,自己做正经生意,没有什么事是要向乞丐求帮助的。因此在跟乞丐的交往中,程家向来都不大方。

程令琪不同意父亲的观点,乞丐也好,黑帮也罢,凡是能为己所用的,干嘛不利用呢,保持自身正气,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也就不违背做一个正派人的立场。

田大在外面游荡到很晚,估计李家的酒席已经散了才墨戳戳地回来,尽量避免碰到熟人。

他始终也没想好自己应该怎样开始新生活,他去找过以前的东家,但显然东家不会让一个有污点的人进自家作坊,连门都没让他进,他去找过其他同行的铺子,没人愿意雇用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人,尤其是在珠宝行业。十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他想先置家置业,买田买地买房屋,然后再娶个媳妇,让黄土里的爹睡得安稳些。男人一旦有了钱,就必定是要娶媳妇的。他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过得太久了, 如今有了钱,衣服可以不穿新的,但绝不想让自己再饿肚子,虽然省着花省着花,半个月过去了, 也快花掉了五百文钱,他有些心疼和着急,一是在焦急地等黄媒婆的答复,二是焦急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正经的工作。他又不方便去催问黄媒婆,找工作也暂时没着落,一时之间有点束手无策。每当束手无策时,他就安慰自己,先吃饱了再说其他吧。

林悦龙找过来时,田大刚刚送走了黄媒婆,姑娘家里嫌他是个光棍,怕不可靠,要他先盖好几大间瓦房,要给十匹绢,十匹稠,20只鸡,两头猪,等等的,一大串聘礼的清单。田大正看着清单在盘算自己的钱究竟在娶完媳妇后还能剩下多少,剩下的钱在自己找到工作之前还能撑多久。

林悦龙领着人破门而入了。也没费什么事,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全部信息,然后,田大也就失去了他存在价值,被一刀割喉,命丧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