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离婚吧,程医生 > 第128章 林艳秋的故事(下)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128章 林艳秋的故事(下)

那是在邺城周边的小镇上,有一个女孩,她长得很漂亮,可以说是从小漂亮到大,她家世很好,父母都是镇上的公职人员,但是因为拼二胎的缘故,在那个年代,自然是有了二胎便会失去工作的,所以自然而然的,女孩的父母便都体面地‘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开始下海经商。

不得不说,女孩的父母气运冲天,在体制内辞职之后,开始经营起了木料这方面的生意,很快,他们的生意也就开始如日中天,他们家便直接成了当地的富户。

而这一切,女孩的父母都是将功劳归功于还没出生的二胎身上。

女孩也隐隐约约听父母说起过,肚子的孩子是个男孩。

女孩也明白,为什么父母宁愿丢掉工作,也要生下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是个男孩。

是个能传宗接代的男孩。

想想也是挺可悲的。

后来,母亲顺利生产,果不其然,是个男孩,这可把女孩的父母高兴坏了,给这个男孩取名为林明煦。

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如太阳一般耀眼、炽热,能够带给人温暖,同时也充满了自己儿子的期盼,期待他能前途光明、成就不凡。

多么美好的名字啊。

当时才十二岁的女孩看着母亲怀里抱着的弟弟,小小心里充满了羡慕和向往。

因为自从母亲怀孕,并且得知了怀的还是个儿子的时候,加上,女孩父母平时忙生意,也没时间来关心她,自此,女孩就再也没有被父母关心过了,就如同一个透明人一般。

而弟弟出生之后,许是父母心情不错。

这天,女孩的父亲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女孩,让女孩去给弟弟在医院里的小超市买一袋肥儿粉回来,并说剩下的钱是给她的。

当时父亲的原话是:“艳秋,你妈奶水不好,你去给你弟弟买袋肥儿粉,剩下的钱你自己拿去买零食吃。”

当时,小林艳秋听到这话时候,高兴坏了,于是接过钱,就开始往医院小超市的方向跑过去,买好了父亲交代的东西之后,林艳秋将剩下的钱小心翼翼地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然后晚上回家之后,她将白天买东西剩下的钱一张一张整理好之后,从床下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将小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叠零钞,她小心地将零钞拿了出来,又数了一遍。

在确认钱的数量没问题之后,她又将今天买东西剩下的钱放了进去,再将小盒子推进了床下。

这是她存了很久的钱,都是她平时帮父亲跑腿,父亲给她的‘跑路费’,她一直都没用,而是将它攒了起来,因为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就说过,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的人。

所以,林艳秋就想存钱,然后给妈妈买她喜欢了很久的那根珍珠项链。

在母亲怀孕之后,他们的注意力便更少放在林艳秋身上了,于是林艳秋就偷偷坐车,去市里的商场看了这个项链了,打听好了项链的价格之后,她便开始存钱了。

而现在就还差几块钱了。

终于,在之后的一天,父亲拿出了一张五十的钞票,让林艳秋去买家里的调味品,同样也是让林艳秋将剩下的钱自己留着。

这让林艳秋高兴坏了。

然后她接过钱,蹦蹦跳跳地将东西买了回来,然后又将剩下的钱放进了自己的盒子里。

下午,她便捧着盒子,只是和父亲说她要出去玩,父亲的精力也是放在弟弟身上了,根本没精力去过问林艳秋,而且他也只是下意识觉得林艳秋只是在家附近玩,倒也没在意,随口应了一声,便又开始逗起了弟弟。

林艳秋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模样,也没生气,或许是已经习惯了吧。

她想:要是将妈妈喜欢的项链买回来,妈妈就会对自己更上心一点了。

于是,抱着这样想法的林艳秋就满心欢喜地坐上了去往邺城市区的城郊巴士。

途中,她一直将自己的盒子紧紧焐在胸前,到了邺城市区之后,她轻车熟路地坐上了去商场的车,之后来到了商场。

到了商场之后,林艳秋便直奔那个卖项链的柜台,可是并没有人搭理她,毕竟谁会去搭理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啊!

最后,林艳秋还是怯生生地开口。

她说:“请问,阿姨,这个 能给我包起来吗?”

在听到林艳秋这话之后,原本还是冷漠的营业员瞬间脸上挂起了营业的假笑,对林艳秋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变,她笑得一脸热情。

营业员道:“好的妹妹,这个是八百九十九哦,是刷卡还是现金?”

林艳秋捧起自己手里的盒子,小声地说道。

她说:“现金。”

营业员继续微笑着,然后麻利地开好了付款单,让林艳秋去收银台结算,结算完毕之后,再拿着小票过来取商品。

林艳秋没怎么一个人来商场,所以营业员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但是商场确实有些大,这让林艳秋一时之间有些转向,不过她还是凭着自己的嘴,问到了收银台的位置。

到了收银台,她将手里的单据交给了收银员。

当收银员说道:“一共八百九十九。”

这话说完之后,林艳秋便将自己怀里的小盒子递到了营业员面前。

营业员接过了林艳秋手里的盒子,然后一股脑将盒子里的钱倒了出来,接着,营业员看到的是一桌面的零钞,这让她不禁皱了皱眉头,但是她还是耐着性子数了起来。

营业员:“八百五十二,八百五十五……”

终于,在营业员数完最后一张钞票的时候,她将手里的钱理了理,然后对林艳秋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

收银员:“不好意思妹妹,你还差二十块。”

林艳秋不可置信,她分明在来的时候,就数好了的,怎么可能会少?

于是她忙道:“阿姨,我这个钱是带够了的,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数好了的,不会有问题的,能不能麻烦您再数一下?”

面对着一沓的零钞,收银员自然是不想再数一遍,加上林艳秋身后也排了好几名客人等着交钱了,收银员有些不耐烦地将钱塞进了盒子里,然后递给了林艳秋,对林艳秋说道。

收银员:“我数出来就是少了二十块,你要是觉得没问题,你就去旁边自己数去,别耽误后面的客人。”

说完她便将林艳秋轰到了一边,本就有些手足无措的林艳秋,被这样一轰,加上周遭人的目光,这让林艳秋更加无措,同时也涨红了脸。

眼泪就在眼里包裹着,原本白皙的皮肤,此时的鼻头也红了一片,那模样别提有多委屈可怜了。

林艳秋就抱着那个盒子,蹲在一旁,有些无助,看着手里的收款单据,她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她原本想的是,将妈妈喜欢的项链买回去,给妈妈一个惊喜,然后让妈妈高兴,妈妈一高兴了,说不定自己又会得到妈妈的疼爱,而眼下……

她越想越委屈,眼泪终于再也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模糊了她的视线。

直到……

一双干净的球鞋停在了她的面前,接着,从头顶上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林艳秋透过朦胧的泪光,看到了来人。

来人十八九岁的模样,穿着一件干净的白t,身下是一条水洗蓝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球鞋,很是阳光运动少年的打扮,而来人的那张脸,即使是在泪光之中,林艳秋也看清楚了。

因为那张脸,很难让人不感到惊艳。

即使那个时候的林艳秋才不过十二岁左右,也依旧将眼前这个男孩的模样深深地刻画在了心里。

那个男孩说:“你怎么了?”

林艳秋只是摇了摇头,她不知道应该如何自处,最后男孩还是从周围人的嘴里知道了女孩的遭遇。

于是男孩蹲了下身子,和林艳秋保持在同一个高度的位置问道。

男孩:“我可以帮你付这二十块,但是你要告诉我,你这是要送给谁的?”

林艳秋听到这话时,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男孩,这一瞬间,林艳秋觉得自己心里一下有些慌乱,但是她说不清这是因为陌生人的友善而感动,还是因为这张脸,让她一时乱了神色。

但是她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声音,不让男孩听出她声音中的颤抖。

林艳秋:“送给我妈妈的……”

听到这里,男孩的神色有些动容。

那时的林艳秋还小,她并不知道什么叫做一眼万年,她当下只想知道这个大哥哥叫什么名字,于是想到这儿,她看到男孩从她手里接过了那张付款单据,走向了收银台,替林艳秋将钱付了之后将付款的小票递给了林艳秋。

并带着林艳秋去专柜取了那条项链。

两人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林艳秋还是忍不住问了。

林艳秋:“谢谢你了哥哥,请问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男孩只是笑了笑,然后大大方方地对林艳秋说道。

男孩:“程景珩。”

说完,程景珩便简单嘱咐了林艳秋一句,让她回去路上小心一点,说完,他便先融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最后消失在了林艳秋的视线里。

但是程景珩不知道的是,他的名字便这样一直深埋在了林艳秋的心里。

一见杨过误终身,不见杨过终身误。

对于林艳秋来说亦是如此。

程景珩便是她的杨过。

当林艳秋将这条项链拿回家的时候,她记得,母亲确实脸上露出过笑容,但是也是只一瞬而已,更多的是埋怨父亲,埋怨他给林艳秋太多钱了,还是在儿子出生之后,各方面都要花钱的情况下。

这样的话,就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了林艳秋的头上。

不过,即使这样,也依旧没有浇灭林艳秋的希望的火苗。

因为老师还说过,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的,即使她不是独生子女,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父母不会真的不在意自己的,或许只是表达方式有偏差而已。

所以,林艳秋也就信了,她一直告诉自己,不是父母不爱自己,而是她是姐姐,父母自然是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弟弟身上,她已经长大了,不能因为这些事而闹情绪。

直到……

那天,母亲戴着林艳秋给她买的珍珠项链,被弟弟扯断了线,珍珠散落了一地,这都还不算什么,林艳秋的母亲准备起身将弟弟放回房间,再来收拾这一地珍珠时,却在起身去房间的路上,脚上踩到了一颗,从而一个不慎,摔倒在地,在要接触地面之前,母亲出于本能,还是将弟弟护在了自己的胸前,自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万幸是,弟弟没事。

但是林艳秋却没想到,因为这件事,她被母亲一顿毒打。

毒打的原因是——要是她不擅自买这个项链,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

这才是真正的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也是彻底浇灭了林艳秋心中希望的火苗。

后来,这样的事依旧很多,林艳秋知道,自己想要改变现状,那就只有通过读书,考去市里的中学,这样她才能够脱离这个原生家庭,她才能有出路。

同时,她的脑海里还不断闪过那天,程景珩那张脸,这也给她了努力读书的动力。

所以,自那天起,林艳秋便开始了疯狂学习模式,最后也成功考进了市里的初中。

令她激动的是,隔壁同阳附中的百年校庆,她和她们班的同学偷偷溜进去看过,在人群当中,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穿着同阳附中文化衫的那个让她魂牵梦萦心心念念的男孩。

只可惜,她还没来得及上前和他打个招呼,她便被同伴拉走了,因为他们得回自己学校了,毕竟马上要开始下午的课程了。

这匆匆一面,倒是让林艳秋坚定了要考同阳附中的决心,因为她觉得只有这样,她才能离程景珩近一些,她才有资格以后名正言顺地站在程景珩身边。

当然后来,她也如愿考入了同阳附中,而考入了同阳附中之后,她这才知道,她一直心心念念的程景珩,竟然是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即便在林艳秋入学之后,程景珩已经毕业许多年了,但是江湖里依旧有着他的传说。

程景珩,长相好,家世好,而且自己也足够优秀,以当年高考全省理科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同阳医学院,成为了当时同阳附中的一段神话。

这也让林艳秋暗暗定下了之后自己的就业方向,再后来,她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也毅然决然地报了医科,只可惜,她没有程景珩那个成绩,没有考入同阳大学,而是被邻省一所医学院校录取。

再后来,她再次见到程景珩的时候,是在邺城一院,她入职的那天。

只可惜,那时她才得知,程景珩已经是有妇之夫了。

这对于林艳秋来说,多少是有些不能接受的,但是虽然不能接受,但是她除了接受之外,又能做什么呢?她又有什么资格说什么做什么呢?

说到这里,林艳秋抬起手喝了一口咖啡。

她垂下眼眸,眼里全是落寞。

终究,时间是不会偏爱任何人,任何人在时间面前,都是被裹挟前行着,有时候,没有这个缘分那就是没有,强求不来。

只可惜,她到现在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