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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千叶闭关三日,其间楼炎冥来了五次,都被苏酥给赶走了,连南天门都没进去。

等陌千叶终于闭关出来,苏酥就开始抱着陌千叶的手臂诉苦。

“陌陌,我太难了,你不在的这三天,那只秃毛鸡来了好几次,还好都被我用各种理由打发了。”

陌千叶走在前面,苏酥就跟在后面。

“你哪里难了。”陌千叶说,“是想各种理由打发他太伤你神了吗?”

“对!”

苏酥大步上前拦在陌千叶的面前,陌千叶的脚尖自然而然的拐了个弯,绕开苏酥继续走。

苏酥转身连忙跟上,“陌陌,你要出去啊?”

“嗯。”

轮回镜做好了,要给小凤凰送过去。

“带我一起去。”苏酥肉眼可见的兴奋起来。

“北天庭,去吗?”

自凤凰一族叛出后,上天庭分南北,陌千叶就没再踏足过北天庭。

陌千叶没有什么权欲,南天庭的事他都是不管的。

只要整个上天庭没什么太大的矛盾,那么分不分南北于他而言也没有什么差别。

“去北天庭干什么呀。”

“去送东西。”

“陌陌,你明明不喜欢去北天庭。”

“没有不喜欢。”

当然也没有喜欢,只能说是不讨厌,无所谓。

“哼,我说秃毛鸡怎么日日上门呢,原来是有求于陌陌。我要去,若是秃毛鸡敢对陌陌你出言不逊,我替陌陌教训他。”

两人已经到了雪宫门口。

“上来。”

陌千叶伸出左手。

“哦。”

苏酥幻化出原形,跳到陌千叶手上。

是一只赤色的小狐狸,毛发光亮如上好的绸布,红得艳目。小猫儿一样大的一只,在陌千叶的手掌上,乖得不行。

陌千叶将小狐狸抱在怀中,右手熟练的给小狐狸顺毛,转眼消失在雪宫,出现在北天庭门口。

北天庭的守卫乍一看南天庭的雪皇大驾光临,登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警惕的看着陌千叶,生怕他下一刻就杀进北天庭。

陌千叶的目光轻飘飘的落在守卫的身上,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般防备他。

以他的能耐,他若真要进这区区北天庭,还能让他们看见不成?

屠了北天庭再回到南天庭去睡一觉,也不见得有人能查出来跟他有什么干系。

“我不进去,麻烦二位通报一声,就说我过来送东西,或者你们把东西送进去也一样。”

守卫应该是松了一口气的,但明显是还没放下防备。

“雪皇稍等片刻。”

楼炎冥来得很快,只在须臾之间,足以见得那守卫的速度有多块,他有多急切。

“陌千叶。”

陌千叶听见声音时,皱了一下眉。

楼炎冥以为他不高兴了,连忙改了称呼,规规矩矩的唤了一声雪皇。

然而陌千叶的眉好像皱得更紧了。

南天庭的雪皇陌千叶当真是个喜怒难辨的主儿,但楼炎冥不敢在这个时候当着他的面说。

“雪皇,轮回镜造好了吗?”

陌千叶微微掀了一下眼皮,小凤凰是真的很着急。他抿了抿唇,指尖微动,轮回镜就浮现在楼炎冥面前。

“拿去。”

陌千叶转身,瞬间就消失在北天庭门口,正如他来时一样迅捷。

楼炎冥收了轮回镜,对着陌千叶消失的虚空看了又看,他刚才好像看到了陌千叶手中抱了一团红艳艳的东西,长着毛茸茸的毛发。

楼炎冥没看清具体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这样的形象与陌千叶素来的清傲不太搭。

楼炎冥回到炎殿立刻就把轮回镜拿出来,轮回可察看人间大千世界灵魂的一生一世,来路归处。

启动轮回镜的方法就是那道灵魂那一世的生辰八字和名字,再加上最亲近之人的血。

楼炎冥把写好生辰八字的纸条扔进轮回镜里,对着轮回镜喊了一声“宫卿”。

紧接着,楼炎冥咬破手指,在轮回镜上滴了几滴血,待那血晕染开来,轮回镜上就有了画面。

人界,景国年代。

城郊的一户宫姓人家生了一个儿子,夫妻二人恩爱两不疑,所以给孩子取名为卿,取亲近之意。

宫卿安安稳稳的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到三岁。

那一年,景国发了大水,淹没了庄稼房屋。

城内歌舞升平,城外哀鸿遍野。

宫卿的父母正是葬生于这场灾难,留下小小的宫卿一个人孤苦无依。

灾难过后,宫卿一个人进了城,在城中饥三顿也难饱一顿。

他在城里浪荡了一年。

从野狗嘴里抢食时被咬伤了一条手臂。

捡少爷公子不要的食物被诬赖偷东西,被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口来血。

有一次饿得狠了,就抢了一个小公子手中的包子。

五岁,宫卿的人生在这里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

他被人抓住,扔进了景国死士营里,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生不如死的日子。

可他还是想要活着。

于是宫卿开始厮杀,一千个人里只能活下来一个,宫卿踩着血骨成了活着的那一个。

接下来是无休无止的训练,心计,武功,耐药性,各种各样的刑罚。

刚开始宫卿还会求饶,到后来他就再也不了。

求饶没有用的,求谁都没用,他依旧很疼,很痛苦,没有人会放过他。

宫卿在折磨中日渐变得麻木,如行尸走肉般没有了灵魂,如器具木头般冷绝无情。

他学会了收敛神色,学会了体察人心,琢磨人性,夜里睡觉的时候都习惯微挣着眼睛。

十二岁,宫卿谋划着逃出了死士营,在死士营的追杀下他遇到了景国太子安是之。

安是之救了他,收容了他,他感激不尽,都记在心里,从此为安是之所用。

上刀山,下火海,风里来,雨里去,一次次在刀剑上舔血。

可是他不知那个救他、收容他的人正是死士营背后的主人。

这一切不过是安是之针对他而设计的圈套,目的就是让宫卿这个完美的死士心甘情愿的成为他手中的剑。

十六岁那年,宫卿被派到敌国雪国昱京去,他以男倌的身份潜藏在南风馆。

南风馆的主人逼迫他接客,宫卿不愿,然后被南风馆的主人打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

这是宫卿在逃出死士营后第一次真切的直面这世界的黑暗。

天理昭昭,青天白日,他是阳光下披着人皮的鬼。

后来宫卿绸缪取代了南风馆的老板,一跃成为南风馆的主人。

十八岁,这是宫卿人生的另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