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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疯女穿成小可怜,无敌爆杀所有人 > 第131章 被拐卖大山的乖乖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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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被拐卖大山的乖乖女1

“去找找新的任务世界,要难度大、积分高、最好还能赚功德的。”

听着这毫无人性的要求,003垮着小脸,但自家宿主上赶着要提难度,它也没办法。

它撅着腚、哼哧哼哧在无数条任务栏中找了许久,终于锁定一行字——

【哎呀!这个好,这个功德高!还是个很简单的低武现代世界!快抢快抢,慢点就没了!!】

莎妤听见它脑壳发昏一般的语气,顿时有些不好的预感。

她沉声道:“冷静点小憨批,看清楚任务条件再……”

话音未落,系统播报音已响起——

【滴——悬赏任务接收成功!】

【正在为您对接任务世界——对接成功!当前位面《顾先生的黑玫瑰小姐》,祝您任务顺利!】

一阵天旋地转,莎妤两眼一黑。

003这个憨货、不知道又给她抢了个什么奇葩任务。

末世那一次已经够头疼了,如果这次又是得到谁谁谁的爱之类的东西,她真的会生气!

……

一阵鸡叫声吵醒了莎妤。

意识清醒后,她的鼻尖传来一阵臭味。

这是一个极其狭小昏暗的牲畜窝棚,旁边就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好几头猪在里面哼哼唧唧、拱来拱去。

莎妤发现,自己又被绑了起来。

粗麻绳勒得她肉疼,身下是有些潮湿的稻草,还有老鼠蜘蛛窸窣爬过。

窝棚简陋的木门外,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中年男人正在说话。

“你说的是真的?真不会有人找那女的?俺真能讨她做老婆?”

另一道有些低沉的青年男音响起,带着一丝细微恶意:

“呵,当然,不过你得看好她,如果她跑出去了,那你不止会被她家人报复,我也不会放过你……”

中年男人声音谄媚:

“俺晓得俺晓得,嘿嘿…俺侄女就是能干,有出息!不仅认识了你这么厉害的朋友,如今居然媳妇儿都帮俺讨到了!”

“哎,你要不要吃个饭再走?俺家老母鸡下的蛋、你可以帮忙捎给晚意……”

话未说完,被青年冷冷打断:“不用了,晚意现在不需要这些,她很挂念你,你只要不添乱就是对她最大的帮助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你看好她,只要不让她逃跑,你想怎么弄都行。”

……

昏暗窝棚中,莎妤已经冷下了脸,眼底一片凌厉暗芒。

还没接受剧情,就已经见到两个剑货。

她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拐卖!

她的精神力疯狂运转,在最短时间内改造着原主的身体,企图在那个青年男人离开之前、将人拦下来。

无论原主的心愿是什么,这两件货、都必须死!

然而那青年男运气很好,在莎妤将身体优化到一半时,就已经结束谈话离开了。

他开着越野车离开了这座深山,丝毫不知自己躲过一劫。

莎妤听着发动机轰鸣的声音逐渐远去,咬紧了后槽牙。

他爷爷的,算他跑得快。

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早死晚死、都得死!

【003,剧情发给我。】

【oK!】

……

这是一个现代位面,原主名为宋云初,出身书香门第,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她自己也非常优秀。

她有一个从小喜欢的男人,名为顾明尘。

顾明尘长得清俊非凡,不仅成绩优异,更是出身豪门世家,是许多女生的梦中情人。

他与宋云初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从初中到大学,一直都在同一所学校,所以在外人眼里,他俩就是天造地设默认的一对。

但青梅竹马往往敌不过天降,郑晚意就是那个天降。

与宋云初相反,郑晚意高中都没有读完就辍学了。

她在一个酒吧当调酒师,纹身抽烟玩机车无一不精。

她如同一道璀璨烟火、出现在顾明尘的生命中,将从小就清冷内敛的顾明尘勾得没了魂。

原文是这样写的——

[清冷自持如他,也会有失去理智的一天。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为一个女孩儿做到此等地步,抛弃了所有的一切,只剩下一直燃烧的激情。

那晚,他将她堵在墙角,掐着她纤细的腰肢,红着眼哑声道:晚晚,叫声老公,命都给你。]

莎妤:……

其实顾明尘谈恋爱也没什么,毕竟宋云初也不是那种拈酸吃醋的小气鬼。

她确实很喜欢顾明尘,但如果顾明尘爱上别人,她也不会死缠烂打。

但问题就出在,郑晚意不是来谈恋爱的。

她喜欢的并不是顾明尘,而是顾明尘的私生子弟弟,顾泽锡。

顾泽锡和郑晚意是一类人,飙车抽烟喝酒打架,并且一直痛恨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顾明尘。

所以他找来郑晚意,想让她毁了顾明尘,这样他就可以继承顾氏集团。

宋云初无意中听到了两人的计划。

毕竟是自己一直暗恋的人,她不希望顾明尘出事,所以她偷偷了告诉顾明尘,让顾明尘最好远离郑晚意。

但顾明尘并不相信这些,他反而觉得是宋云初爱他不得,所以想要拆散他和郑晚意。

他不但没有听劝,反而将这些都告诉了郑晚意。

郑晚意也早就看宋云初不顺眼了。

从她开始缠着顾明尘时,她就觉得他身边的那个宋云初又假又装,内心深处还有些说不出的嫉妒。

现下这女人竟然还敢告密,她是再也忍不了了。

为了防止宋云初破坏他们的计划,她连同顾泽锡一起,将宋云初弄去了深山。

郑晚意出身大山,她将宋云初弄去的地方,就是自己老家。

她从小被舅舅朱洪豪拉扯大,朱洪豪是个瘸子,曾经打死过媳妇儿,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

郑晚意心疼舅舅,正好舅舅缺老婆,这宋云初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她初中喜欢当小太妹,高中喜欢霸凌同学,辍学后当社会姐,所以做出这种事毫无负罪感。

她甚至觉得是宋云初先惹了她,她只是让对方付出代价。

她自认为和那些假装清纯上进的矫情女不同,她活得肆意张扬又洒脱。

哪怕因为上天不公,让她小小年纪就辍学,她也活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虽然她抽烟喝酒纹身打架霸凌同学,但她是个好女孩儿,别人只是不懂她。

而在顾明尘眼中,她也是一朵靠着自己的倔强和努力、走出大山的黑色带刺玫瑰——

张扬、洒脱、桀骜,是他贫瘠而寡淡的人生中,最为绚丽的一抹色彩。

莎妤:……

桀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