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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快穿之宿主打脸日常 > 第144章 永夜将至(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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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诺,我准备去垃圾箱里捡个孩子,作为子嗣,要不然,这日子怎么过啊?”弦歌坐在红木椅上,握晃着高脚杯里的红色液体,红唇妖娆。

亚诺也只有在此时才会放松一会儿,花圃里的结界会由弦歌支撑一会儿。

“弦歌,不是每个垃圾箱里都能捡到孩子。”亚诺提醒。

现在的血族都怎么了,垃圾箱就是宝,想要子嗣就去捡。

又不是每个垃圾箱里都有一个辛迪娅。

辛迪娅。

禁忌。

“切,真无趣。”弦歌嫌弃,“走了。”

“嗯。”

……

一袭红裙的女孩走在人影稀疏的小街上,高跟鞋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歌,在空无一人的小街上甚是渗人。

一个酒醉微醺的男人凑近弦歌:“小美女,跟哥哥走,哥哥带你去玩啊。“嘴里吐出浑浊的酒气,惹得弦歌眸中闪过一丝红芒。

弦歌把男人逼到巷子里,手似刀刃劈下,男子瞬间晕了过去,头不小心磕到旁边的垃圾箱,出了点血,不小心溅到了弦歌身上。

弦歌用白色丝帕擦着手上的血。这样肮脏的血,还没资格入她的口。

她又不是那些低等血族,饥不择食。

后面杂物中发生一声响动,弦歌走过去,那是一个小男孩,四五岁的样子,面色惊恐。

也对,弦歌刚刚动用了术法,吸血鬼的原形暴露,尖利的耳朵,酒红发的及腰卷发,赤红双眸,微微显露的獠牙。

不得不说,这小男孩长得还真是好看,肤色白皙,唇色红润,尤其是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只是身上有点脏乱。

亚诺骗人,垃圾桶旁边明明就有小孩子可以捡嘛!

弦歌温温柔柔的说:“小弟弟,你叫什么呀?”

弦歌发誓,这是她这么多年第一次这么纯良无害地说话。

可是配上那身装扮,在小男孩眼里,活脱脱的一个怪姐姐。

血族只要不主动显现原形,就与常人无异,在生活中,从你身边经过的上班族,售货员,学生都有可能是血族。

只有一些人类领袖和高层管理才知道,还有一些专门维持血族和人类平衡的部门,比如血猎。

当有血族无故吸食人类鲜血导致人类死亡的时候,他们就会出现。

小男孩瑟瑟发抖地回答:“慕眷。”

弦歌疑感,这小男孩有名有姓,看这长相和气质,也非小门小户能培养得出来的。

来历不明。

慕眷却忽然抱住弦歌的腿:“姐姐带我走好不好?”

可怜兮兮。

弦歌问他:“你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吗?来路不明的东西我不要。”

慕眷仔细想了想:“不知道。”

弦歌看那样子不似作假,正好她缺个子嗣。

一拍即合。

当弦歌拉着慕着回到森林古堡时,弦歌第一次审视自己的家,阴森森的,地方偏僻,吓坏小孩子,活脱脱的一个,凶宅。

弦歌叫来几个血族:“把这里装扮一下,要适合小男孩的那种风格。”血族仆人惊住了,这古堡弦歌都住多少年了,就没变过。

再说他们血族,就是适合这种阴森森的氛围啊。

但是他们还是要听的,毕竟是亲王。

血族没有王殿,只有亲王,四位亲王,只有弦歌一位女亲王。

血族以血脉为重,弦歌是三代血缘,是迄今为止最接近初代的血脉,另外三位亲王都是四代血脉。

若是弦歌想要称王,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她不想而已。

传闻血族只有一位初代血脉拥有者,被人称为返祖,只是不知道是否还活着。

当年的大战死了多少亲王,才使血族的血脉传承断了根源。

血族的圣物圣杯里的清泉可以洗净血族身上的血脉,让一个四代血族变成三代血族,人类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当然,这也只是传说。

但是圣杯是真的存在过,且在那一场大战里起了决定生死的作用,但是大战过后,圣杯也随之销声匿迹。

弦歌很少出现在血族面前,以至于她不表明身份,有些人都不认识她。

那几个血族的动作很快,刚才还阴森森的古堡转眼间就变成了科幻风的城堡。

弦歌拉着慕眷:“走吧。”

古堡内变得和人类别墅一样,偏现代化。

慕眷去洗了个澡,收拾了一下自己,出来时,穿着一件蓝色的睡衣。

可能是他天生爱笑,也不拘束,一个萌萌的小男孩,怎么会不讨人喜欢?

和米伽尔都有得一比。

弦歌提醒慕眷:“不要随便进我的房间,知道吗?”

慕眷乖乖点头。

“不早了,去睡吧。”弦歌把慕眷领到他房间。

慕眷进了房门还探出脑袋看看弦歌走了没,看得弦歌一阵心软。

“进去吧。”说完弦歌就转过身回自己房间里了。

慕眷的房间是比较偏男孩的冷色调,慕眷爬上床,蜷缩成一团,抱紧自己,不关灯,满室亮堂地睡着了。

这么久以来,他一直是这样睡的。

他只知道自己叫慕眷,那些儿时的记忆却全部回想不起来。

他看着弦歌,明明是让人害怕的血族,却对他那么温柔。

跟着她,是他那时唯一的想法。

他把她当做了所有的依靠。

本来血族是在夜间活动的,尤其是像弦歌这样近代血缘的血候,就算不休息也不会有什么事。

主要是她去帮亚诺支撑了结界,她每个月都会去,结界会护住花圃里的蔷薇花,不让那些没有灵魂寄予的蔷薇花凋谢,每一朵蔷薇花的凋零都会拖延辛迪娅的苏醒。

以她三代血缘的能力,尚只能支撑一周。

亚诺那家伙虽然是初代血脉,但是也不能长期维持,总要有个缓和的过程是不是?

要是她不去,辛迪娅醒了,亚诺早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弦歌疲累地回到房间,房间内一片漆黑,与整栋古堡格格不入,这是她特意吩咐下去的,血族嘛,还是要生活在黑暗里的。

房内的正中央有一口十字架棺材,棺盖上有着奇怪的纹路,这是弦歌的床,房间墙壁上全是蔷薇花。

弦歌躺进棺材里休息,如同死人一般,于是,整座古堡又陷入沉寂。

弦歌想要把慕眷变成子嗣,是要初拥的。

初拥对一个血族来说很重要,被初拥的对象只能是人类,把人类转化成血族,成为子嗣或是伴侣,无论是子嗣还是伴侣,都只能有一个,而人类被初拥后刚开始一段时间是不会习惯血族生活的,而且会虚弱一段时间。

初拥过程中也不是安全的,万一被初拥者体质不好,抗不过就可能死在那里了。

如果弦歌初拥了慕眷,那么慕眷就是四代血族,无论是作为子嗣还是伴侣。

但是慕眷年纪较小,还不能进行初拥。

弦歌就这样昏睡了三日,慕眷既然是她带回来的人,自然有人照顾他。

慕眷也是乖,她说不让进,他就真的没有进。

当弦歌醒来时,慕眷正在餐桌上吃早餐,看到弦歌下楼,眼睛都亮了一瞬,急忙跑过来抱住弦歌大腿,弦歌被冲击得退后了一步。

腿上忽然就多了个腿部挂件,关键这腿部挂件还闪着他那双眼睛抬起头:“姐姐。”

瞬间就被萌化了的弦歌抱起慕眷向餐桌那边走去,把慕眷放到椅子上:“继续吃。”

“姐姐不吃吗?”慕眷疑惑。

“姐姐是三代血族,就算十天半个月不吃东西也没事,再说了,我们不吃人类的食物,我们只…喝血。”弦歌觉得还是要表明身份,以后吓到小朋友就不好了。

慕眷明显被吓到:“那姐姐以后会喝我的血吗?”

“不一定哦。”弦歌调侃慕眷。

可是慕眷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坚定地说:“那以后姐姐饿了,就喝我的血吧,我会努力变得好吃的!”

弦歌愣了一会儿,旋即笑道:“好啊,我以后叫你阿眷吧。”

慕眷问:“那姐姐叫什么名字?”来这里这么久,他都不知道姐姐的名字。”

“弦歌,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的弦歌。”

名字的来历,弦歌都快忘记了。

在她千年万年永生不灭的寿命里,想要记住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也是很困难的。

弦歌只记得,她当时被血猎的人追杀,是因为她杀了一个血猎的领导人,为什么啊?她看见那个血猎的领导人拿着血族做实验,想要窥破永生不灭的秘密,他是该死的。

可是当时血缘近代的血族陷入了沉睡期,导致血族大受创伤。

她当时年纪小,虽有血脉傍身但是能力不足,那些血猎的人个个阴险狡诈,她怎么逃得过?

她逃到了东方国度,被一个寒门学士给救了,是他给了她名字。

那段时间,过得也算安稳,她那时还必须依靠喝血为生,她就半夜跑出去,偷偷喝血,哪想有一次,竟然被他看到了。

她解释,她喝的那些人的血都是死犯,她没有喝过无辜人的血。

他不说话,只是看着她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带她回家,说:“他们的血,好喝吗?”

弦歌撇嘴:“那些身怀罪恶的人的血当然不好喝,那不是没办法嘛。”

他说:“那要是饿了,喝我的血。”

后来弦歌不去外面喝血,但也不会喝他的血。

终于有一次,饿得忍不住了,缩在被子打抖,他看见了,问她怎么了。

弦歌闻到他身上的味道,瞬间现出吸血鬼原形,在昏黄的烛光以最亲昵的姿势攀上他的脖颈,咬了下去。

新鲜的血液缓和了弦歌的状况,他用力抱住她,直到他面色发白她才停止,可是好景不长,血猎的人也追来了,他们不敢大肆惊动平民,毕竟血族的事情会扰得天下大乱,他们与东方的猎捕血族部门沟通,一起抓捕弦歌。

他们乔装到弦歌所在的村子里,弦歌在暗,他们在明,为防出什么差错,弦歌偷袭他们,却没想到有一个人竟然逃脱了。

弦歌回去的时候,满身鲜血把他吓了一跳。

弦歌觉得瞒不下去了,就把事情全盘托出。本来以为他会害怕,会赶她走或者自己离去,免得惹上这一身麻烦。

可是他只是说:“别怕,我一定会保护好你。”

弦歌应该感到鄙视,一个普通人类能保护好她?

可是她清晰地听到自己说:“好。”

后来,血猎的人来了,他死了,死在一场大雪里,满地的雪上都有他的血迹,那本该射进她身体的血银被他拦住了。

“我说过,我会保护好你。”

可是最后,他还是没保住她,弦歌被抓到研究所里,作为近代血族,科学研究才更有价值不是吗?

当亚诺把弦歌救出来的时候,她就像一个木偶,没有意识,圣杯里的清泉可以把一个血族身上所有的伤愈合,甚至洗净血脉,但是洗不尽的,是记忆。

弦歌养好伤后,站在血猎总部门前。

血猎总部在一座孤岛,掩人耳目,连带着研究所,她从这里出去又回到这里。

手执红玉骨扇的女孩,在挥手间,血猎总部幻灭,那些针对血族的武器在被圣杯洗涤过的弦歌面前毫无用处。

后世虽然说是血猎维持两族平衡,但是,真让血族侵占人类世界,他们也是毫无办法的,毕竟,人家还是要面子的。

后来又过了弦歌都不记得了的多少年,亚诺陪在辛迪娅身边,米伽尔变成了恶魔,她独撑整个血族,太久了,她都不记得有多久了。

她本以为,他应该消散在时光的长河里了,可没想到,记忆还是这么清晰.

思及往事,略带哀愁。

慕眷一把抱住弦歌:“姐姐!姐姐!”

把弦歌的思绪拉回来之后,慕眷把自己莲藕一般的小嫩手递到弦歌面前:“姐姐不高兴,吃点东西就好了。”

弦歌看着慕眷那副心小心翼翼的样子,被逗笑了。

“我可是要是把你养肥再吃,你死了我找谁?”弦歌浅笑。

“那姐姐呢?”慕着歪头。

“我可是血族,永生不灭的那种。”

“那我也要变成血族,跟姐姐一样!”

“不行。”

“为什么?”

“就是不行。”

现在人类与血族互不干扰,是否应了你的天下大定?

弦歌诗领的德音传到了两界,而你,是否听到?

这无边的岁月太长,你是否依旧还在徘徊?

我抓不住了,那个孩子的眼睛与你一般相似,是否看到?

永夜将至,血族显现,遍地蔷薇,闻弦歌而之。”

当弦歌第四十八次从亚诺那里拎回慕眷时,她很严肃地对慕眷说:“以后不要随便跑到那亚诺那里去知道吗?”

慕眷撒气:“不要!我就要变成血族!”

熊孩子。

那神契是能随便乱签的吗?要不是亚诺看在她的面子上,这么纯粹的灵魂早就被亚诺的蔷薇花给吸走了。

可亏得亚诺能忍得住。

弦歌蹲下身与慕眷对视:“等你十八岁,我就把你变成血族,怎么样?”

慕眷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如此,慕眷长到了十七岁,风华正茂,十七岁的少年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嘴角的虎牙笑起来若隐若现,略带一丝邪气。

而弦歌还是一如既往的样子,弦歌活得太久了,以至于她都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但是她的样子换算成人类女孩的样子,也就二十三岁。

考虑到慕眷的人类身份,弦歌把他安排进了圣诺丁学院。

圣诺了学院是一座百年学府,曾经是血族的某位王殿为一个人类女子建立的,学院中间是一座雕像,十字架造型,引人注目。

圣诺丁学院的每一任院长都是血族,这里环境优良,教学先进,吸引了不少人类就读。

前提是他们不知道这里存在血族。

“姐姐,有人欺负我!”慕眷的声音从电话中响起。

为了这熊孩子弦歌还特意去适应现代生活,手机什么的早就摸清了。

弦歌揉了揉眉心:“嗯,等会就来。”

弦歌赶来的时候就看见慕眷和几个男孩子站在教室办公室接受教训,慕眷无所事事地四处张望,刚看到弦歌就大喊:“姐姐!”

弦歌走过来了解事情经过,少年太过出众了,惹得人家女孩子芳心暗许,天天缠着他,那打架的头头喜欢那女孩,自然看慕眷不顺眼,叫了几个人围攻慕眷,结局就只是慕眷一个人把他们四五个人给打趴下了。

为了初拥时过程不出意外,弦歌可是为了改进慕眷的体质做了很多计划。

这几个人,小意思。

慕眷悄悄走到弦歌身边,挽着她手,指着那几个男孩说:“姐姐,就是他们欺负我。”

那几个男孩不可置信地看着慕眷,拜托,您老脸上一点伤都没有,看看我们,其中一个男孩摸着自己肿成猪头的脸潸然泪下,凄凄惨惨戚戚。

弦歌摸了一把慕眷的头发:“别闹。”

慕眷这才哼哼唧唧地没有计较。

慕眷还没有下课,弦歌叮嘱了他不要惹事生非,但是惹了也没关系,反正有她担着:“我先走了,要去亚诺那里。”

弦歌说完后消失在原地。

慕眷:又去找那老男人我这么好看,不天天守着我还去别的地方,不怕我被别人拐了吗?!

亚·老男人·诺:无辜躺枪。

慕眷转身往回走,刚好碰到出来的那几个男生,老大顶着一头红毛,叫包圆。

大概是少年意气,包圆以为那女生挺高冷的,结果追着人家不放,本来就是一时新鲜。

包圆自来熟地把手搭在慕眷肩头说:“慕眷,你姐姐长得挺好看的嘛!”

慕眷对于包圆自来熟搭自己的肩的行为有点嫌弃,后来听到包圆说这句话,忽然转过头,眼睛黑得吓人:“你敢打她主意试试。”

明明是夏季炎热,包圆却觉得自己整个人置身冰窖中,冰冷至极,包圆那时的想法是:这里男的好拽,赶紧抱大腿。

同时他也知道了那个弦歌在慕眷心里的地位非比寻常。

弦歌来到古堡时,亚诺正在与人签订神契,她避开去了阁楼看花圃里的蔷薇花,她把圣杯放在结界中央,把阵眼移到自己身上,瞬间,一股重力压在自己身上,而与此同时在室内的亚诺感觉身上一轻,被结界压制的血液迅速流动。

血族血流速度比人类快,亚诺对那个签了神契的人类说:“当蔷薇花降临之时,你我都是神的罪徒。”

当人类离开的时候,弦歌从阁楼上下来,对亚诺说:“结界需要的力量更大了,圣杯都有支撑不住了。”

亚诺“嗯”了一句,“圣杯、红蔷薇都在我这里还能撑一会儿。”

红蔷薇也是血族的圣器,不过它不是天生的,而是人为滋养的,需要三代以上血脉的血族以每日的一碗血喂养。

三代以上的血族本来就稀少,还一日一碗血的代价,更是稀少,整个血族历史上只出现过三朵。

血族有五大圣器,分别是圣杯、红蔷薇、血铃、引世诀、阿华苏剑。

血铃在弦歌手里,是她在被抓进研究所后里面一个血族给她的,那个血族被人类折磨得半死不活,就把血铃给了弦歌,让她好好保管。

引世诀至今还未现世,情况不明。

阿毕苏剑本是血族王殿的执法之器,可是后来无人为王殿,阿华苏剑的消息也就没了。

“需要我把血铃带来吗。”弦歌问亚诺。

“不用,血铃在之后还有别的用处。“亚诺说道。

弦歌在亚诺的古堡里待了一周。

慕眷十分不爽,但还是去接她了。弦歌看起来不像有事,但出了古堡后,脸色瞬间苍白,吓得慕眷急忙把她抱回家。

每个血族都有一段虚弱期,毕竟自然规则不允许有人打破。

血族永生,但也不能无视天地规则,在这段虚弱期中如果遭遇了敌人,那基本上可以挂了,而强大的血族,会陷入沉睡。

弦歌其实在第三天的时候就知道虚弱期来了,但还是硬撑下去,现在才感觉到这么难受。

慕眷没有进弦歌的房间,而是把弦歌抱回自己房里。

平常的弦歌都是艳丽的,像妖精一样,但此刻,她闭着眼睛靠在他怀里,十分虚弱。

“姐姐,实在不行就喝我的血吧。”慕眷对弦歌说。

弦歌每次喝的血都是血族的供奉,毕竟是亲王,但是弦歌也并不是一日三餐都要喝,只是从亚诺那里回来之后才会食用。

不过在这种时候,活人的血才是最能补养身体的。

即使是进化的生物,也改变不了一些原始本性。

明显,慕眷也是知道的。

慕眷:当然,我可是为了变成血族温习了好多功课,骄傲脸。

事实上,弦歌从来没喝过慕眷的血。

慕眷也想问:难不成是我的血不好喝,她嫌弃我?!

于是每次弦歌喝血的时候慕眷都会进行类似于这样的 灵魂拷问,然后郁闷个一两天。

弦歌有时候会觉得奇怪,但是少年过两天之后又活蹦乱跳,她也就不怎么管了。

弦歌看着慕眷的脖颈,血液流动的痕迹被她收入眼底,猩红色闪过眼底,她听从身体的本能咬上了慕眷的脖颈。

慕眷只感到脖子一凉,血液被吸走,变成吸血鬼原形的弦歌的酒红色卷发扑散在慕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