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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重生之回到悲剧发生前 > 第3章 你要包养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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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包养我吗?”

蒋元歌试探着问道。

池墨戎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手,随手扔到桌子上后,身体往后一靠,看向对面的女人。

“以前的事我不管,但是跟了我以后就必须要保持干净。”

“把你的事情处理干净,搬到兰溪别墅,一会儿会有人和你联系。”

听了这话,元歌的心仿佛被人捏了一下,闷闷的。

重活一世,还是没逃脱这些潜规则。

耳边,响起经纪人曾经的话,

“这个圈子里有多少人昙花一现,你一没背景,二没人脉,又不愿意妥协这个圈子的规则,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在这个圈子里站稳脚跟。凭你的相貌?清醒一点吧,这个圈子里从不缺美貌。”

不过,既然发生了昨晚上的事,就说明自己的相貌,多多少少是符合对面人的口味的。

也不知,这是幸还是不幸。

元歌没有忽略话里藏着的另一层含义,也让她再一次想到了那个人。

那个曾经自己爱着,以为可以携手一生的男人。

只是中间相隔了十年,自己的脑海中,他的面容早已模糊,却仍记得,网络上对他的赞誉是:翩翩公子世无双。

可就是那样一个众人称赞的翩翩公子,在上一世的此时,却早已劈腿了一个富家千金。

上一世,刚做完截肢手术,只剩下半条命的自己,看到的第一个人是经纪人唐琳。

刚睁眼,迎面而来的就是一顿臭骂,

“你可真伟大啊,为了爱情连命都不要了,你以为方清舟是真的爱你吗?在这个名利场上,哪有那么多的深情,到了这个时候,我就实话告诉你吧,他早就攀上了高枝,是个富家千金,圈内好多人都知道的,只有你还傻傻的沉浸在假象中。”

那些话,一字一句得砸在心上,剥心挖骨般。

其实,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可是每当他说,只是公司的炒作时,自己都选择了相信他而已。

唐琳也只是将那层窗户纸戳破了而已。

为了爱情,赌上了生命,结果就是,丢了爱情,成了残疾人,让自己成了一个笑话。

分手,是必须要去做的,可是,元歌不想那么轻易地放过这个背叛了爱情的渣男。

美貌,这把双刃剑,毁了自己的上一世,这一次,自己要好好的把握。

“蒋小姐你好,我是池总的助理宋之问。”

男人将自己的助理留下后,在两个保镖的护送下离开。

蒋元歌听到眼前男人的自我介绍后,才知道那个让自己又恨又怕的男人姓池。

“宋助理你好。”

元歌见到来人后,起身,看向来人。

一身的精英范,合身的深蓝色西装,打理过的服帖的头发,手上提着个文件夹。

认真中带着点严肃的表情,看向元歌,

“蒋小姐,请。”

坐到车上,元歌捏着手机,有些拿不定主意。

虽然自己重生了,可是没有一下子变得特别的聪明,虽然想法上会有一些改变,可是,终究在实行起来的时候,还是会与上一世躺在床上时,头脑中的YY,是不一样的。

YY,并不需要考虑细节和执行力,只要解恨,高兴就可以了,只要想到对方很惨就好,但是现在真的要去实行,还是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的。

就像现在要将渣男的劈腿的事实找出来,就不是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再加上那个男人给自己所留的时间并不多,这件事也不能够慢慢的去做。

蒋元歌的目光落在此时正开车的男人身上,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机。

就目前来说,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或者是找经纪人唐琳帮忙,或者是找开车的宋之问帮忙,元歌一时拿不定主意。

只是不论是找谁?都是有利有弊。

找宋之问帮忙,那么势必会被那个包养了自己的男人知道。

而找经纪人唐琳,以自己现在找到了靠山的情形,她一定会帮忙,可是,这就等于将自己的把柄放在了她的手中。

而在解决了渣男之后,自己下一个报复的对象,就是唐琳,如果找她帮忙,就等于自己亲手送了一个把柄给她。

蒋元歌纠结了许久,直到进了别墅区的大门,心里才有了主意,只熊两害相权取其轻。

下定决心后,元歌这才有空注意车窗外。

道路两旁,是高大的梧桐树。

车子顺着宽敞的柏油马路,一路往里驶去。

漂在长明市好几年了,蒋元歌当然听过兰溪别墅的大名,鼎鼎有名的温泉别墅。

明明昨天才下过雪,可道路上,没有一丝丝雪的痕迹,只有树的枝丫上还残留着雪的痕迹。

三月份的天气,迎春花那一抹抹的黄色,点缀在其中。

地面上,草地已经开始发绿。

这里的绿化面积很大,别墅之间的间隔也很远,中间有高大的树木,错落有致的花草灌木相隔,隐私性绝佳。

虽然此时还没有到花开的季节,但是仅凭那占据大半的各种常绿树木,也能想象出夏季来临时此处的绿意。

最终,车子在一幢三层别墅前停下。

“蒋小姐,请你在这里录入指纹。”

在大门处,元歌依言附上自己的手指。

随后,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客厅。

门口处,早有一个穿着围裙,挽着头发的中年妇女已经迎了上来,朝着两人微笑着。

“蒋小姐,这位是王姨,以后会有她来负责你的生活起居。”

宋之问介绍完两人后,从手提包中拿出一份合同,

“这里有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你可以看看,如果有什么需求,可以补充。”

蒋元歌敏锐的捕捉到了“一年”这两个字,按下心中的烦躁,接过合同。

薄薄的一页纸,却是自己的卖身契。

自尊,在金钱,权势面前,一文不值。

内容很简单,也很丰厚。

1.每月一百万零花钱

2.一年后,合同终止,现在的这幢别墅归自己所有。

只看到前两条,就让元歌震惊不已。

自己在名利场上混了这几年,手上存的钱不过十多万,可是,只要签下手中的合同,自己每个月就可以入账一百万。

一百万,以自己现在的名气和在公司的地位,两年也不一定会赚到这么多钱。

随即,蒋元歌露出一抹苦笑,怪不得,有那么多人愿意走捷径。

只这两条,恐怕就是许多人穷极一生也得不到的。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

蒋元歌感慨了一番后,接着往下看。

第三条是必须要做到随叫随到。

第四条是无条件满足甲方的一切要求。

有了前两条的基础,剩下的两条好像也不是很难做到。

一年的时间就可以得到几千万,权当是打了一份高薪工作,蒋元歌在心中安慰着自己,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自己好像没有说不的权利。

只是,自己以后,就要成为自己所看不起的人了。

元歌拿起笔,在乙方那里,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是她干脆,而是没有选择。

“我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