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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川凛从小就很爱干净,还不到洁癖的程度,但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每天更换衣服和袜子,房间必须每天打扫。

今晚他尤其爱干净。

洗澡前认认真真刷了一次牙,洗头发用洗发水洗了两次,洗澡涂了两次沐浴露,洗完涂了两遍身体乳,又重新刷了一次牙。

这样认真细致地洗洗刷刷,知道的人说他是喝了酒,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掉进粪坑了。

他闻了一下自己,确定没有酒味儿了才离开浴室。

她托着下巴,趴在床上看中外历史故事绘本,两条纤长的小腿再空中一晃一荡,纯真无邪又悠闲散漫。

他熄灯前喜欢看会儿书,梅元瑾也学到了这个习惯。

另一侧的床微微下陷,他靠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本《了凡四训》。

她挪了挪身子,把腿搭在他的腿上,他温热的体温一点点渡到她身上。

两人各自看书,空气只有两人平稳的呼吸声和翻书声,一室的和谐和静谧。

大约半小时后,魏川凛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合上书,垂眸看着她,“到点了,睡觉。”

“嗯。”她把书签放到书中,把书递给了他。

他把两人的书叠放在床头柜上,关上灯。

他一躺下,她就像个八爪鱼一样缠住了,在他颈边嗅了嗅,“你好香香。”

脖子是他的敏感地带,她就这样贴近嗅一嗅,他半边身子都酥麻了。

“秦始皇的秦国和亚历山大帝国打过仗吗?”她手指捏着他的耳朵。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没有。”

“如果他们打起来,谁会赢?”

他沉吟了片刻,仗着对秦始皇厚厚的滤镜,自信地回答:“秦军。首先这是个假设,就算亚历山大攻过来,当时的秦国国君也不是秦始皇。”

两人就这个假设的问题,分析讨论了二十多分钟,得出更加肯定的结论:秦军一定会赢!

“我们这样聊天真好。”她抱着他,感叹道,“以前我一点都不了解历史,现在我不仅知道秦始皇,还知道孙武、白起、张仪、商鞅这些很厉害的历史名人。”

“对,你进步很大。”

两人刚相识那会儿,他都不知道跟她聊什么,现在什么都能聊上几句。

这主要得益于她的好奇心,他说什么她都会很认真地听,然后提出自己的疑惑和看法。

对于追求精神共鸣的人来说,这种有话说的和谐,就是岁月静好、细水长流的幸福感。

他伸手环住了她的腰,将她搂进怀里,“以后我外出,你尽量陪着我吧。”

“啊?为什么?”她有些不情愿。比起出门见陌生人、做不喜欢的事儿,她更喜欢留在家里画画。

今晚的晚宴是两人腻在一起这么多天,头一次分开行动。从他出发到回家,前后不过五个小时。

这五个小时里,只有他自己分了几次神来思虑她——

担心她画画过于认真,天黑了不舍得回家。

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吃饭寂寞,吃得不香。

担心她自己在家无聊,让管家给他开了投影。

担心外籍管家不会找中文字幕的片子,她看不明白。

管家说她在画画,他又担心她画得太认真忘记洗澡睡觉,嘱咐了管家提醒她。

接着又在想她今晚会不会洗头,洗了头又担心她自己不乐意吹,头发湿哒哒容易感冒。

管家说她没洗头发,他又担心她睡觉摸不着自己的耳朵,难以入睡……

最后,晚宴还没有结束,他就离了场。

“我出门了,总担心你在家过得好不好?无不无聊?”他说。

“你不要担心,我在家过得很好。只要给我画笔,画纸和颜料,还有食物,我可以一个月不出门。哦,不对,是三个月。”

魏川凛:……

是了,她这么喜欢画画,怎么会无聊呢?怎么会在乎他在不在身边陪她?

只有他会因为她不在身边,而凭空生出许多焦虑。

接下来的三天,他们分别去美术馆和博物馆把没看过的展馆都逛完了。

当晚两人在外面吃了晚饭,魏川凛带她去光商场。

“明天早上我们去观看皇家马术比赛,现在带你去购买一套珠宝。”

她疑惑不解,“看比赛为什么要买珠宝?”

“观看比赛的都是王室成员和各行各业的顶尖人士,大家都穿得珠光宝气的,咱也不能太寒酸。”他说。

她捏起自己脖子上的项链,“这个还寒酸?”

“这个是几万块的基础款首饰,不算珠宝。”他风轻云淡道。

能够传给下一代的,或者有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的,在他眼里才算珠宝。

她得有件像样的珠宝傍身。

路过卡地亚的店铺,她看上了橱窗里一款猎豹全镶钻钻石项链。

魏川凛看了一眼就知道她喜欢上面的栩栩如生的猎豹,但还是否决了她的看法,“这上面的钻太小了。”

“可是我很喜欢。”她看着猎豹,“你看多可爱呀。”

“那就试试。”他牵着她走进了店里,“但这次只能买一条项链。”

销售拿了猎豹项链给她试戴,魏川凛另外挑了祖母绿项链、红宝石白钻项链,蓝宝石白钻项链给她试戴。

她全都试戴了一遍,留下了猎豹项链和蓝宝石白钻项链,在两条项链之间看来看去,拿不定主意。

“怎么办?这两条项链我都好喜欢。”她说,“要不然,你代表蓝宝石项链,我代表猎豹项链,然后我们剪刀石头布,哪边赢了就买哪条,好不好?”

他无奈一笑,“好,一局定胜负,不许耍懒。”

“剪刀石头布!”两人同时出手,他出的是布,她出的是石头。

“好了,买蓝宝石。”

她靠着他的身体,下巴贴在他胸膛,垂着手轻轻晃动的手,“可是我真的很喜欢那只猎豹。”

“一局定胜负,愿赌服输,撒娇也不管用。”他无情地说道

她站直了身体,不再贴着他,不情不愿道:“好吧。”

“猎豹项链折合人民币不到一百六十万,蓝宝石要五百多万,你赚大发了。”他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还不高兴么?”

“我很高兴。”她嘴上说着高兴,但脸上一丝笑容都没有,目光紧紧锁住那只猎豹。

“真就这么喜欢?”他问。

她点了点头。

“行吧。”他摸了摸她蓬松的发顶,“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全都要。“

走出店门口时,他拎着那条蓝宝石白钻项链。

抱着他的胳膊,笑容比脖子上猎豹项链折射出来的光芒更加闪耀,走路像个小朋友一样一蹦一跳的。

在她的感染之下,他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要好好努力,才能具备多项选择的能力。”

她郑重其事地点头,诚恳道:“我会好好努力,但我挣钱没有你挣钱厉害,所以也请你好好努力。”

魏川凛哼笑了一声,表情无奈,但眼神宠溺,“你真的很聪明。”

当初丁母向他要价一千三百万,他坚信把她养在身边更有性价比。

可短短几个月,他在她身上花费早就超过了一千三百万,这是他当初想破头也不会想到的局面。

刚她带回来时,只想按照普通人家的标准养着她。真正把她放在身边养时,标准又变了。

以前他想的是护她安全,给她个住所,给她一日三餐就好。现在他只想把世上的好东西都给她。

这种不知不觉地转变,他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不打算变回去,因为他坚信:习惯拥有好东西的女人,男人无法轻易将她哄骗、讨好。

她是个缺爱没安全感的小孩,很容易遭人哄骗。他宁愿多花钱,也不愿意让她遭受渣男的哄骗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