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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大家来到了355包房里。

这间的包房也很大,至少能有一百五十多平,可以轻松的装下三十多个人一起玩。

而且,墙边还有一个玻璃钢大浴池,里面飘荡着一些大黄鸭、小黄鸭、呲水枪等玩具。

茶几上已经摆好了很多的酒水。

看样子,这是提前预定好的大包房。

四个保镖没进屋,直接在外面把门关上,包房内也没有一个服务员。

很快,这些人就开始卸下身上的各种伪装包裹,露出来了本来的面目。

看到这些人后,程欢愣了愣。

竟然全都是经常活跃在荧幕上当红明星,难怪要遮挡的这么严实。

这要是被一些狗仔队给拍到,不知道又会被编排出来什么奇怪的故事。

放好衣服后,柯明哲就对林子羽和程欢道:“我给你俩介绍一下……”

五个男的是:刘宇、范宁、陈飞、郭麟、王鹤。

二十五个女人分别是:唐鸢、杨宓、柳诗诗、金丹晨、李雨桐、唐昕、热芭、张天欢、古力娜、孙贻、黎沁、陈美灵、王清然、庄羽菲、包乾恩、胡雨馨、向奕涵、李明希、赵麦、欧阳婷、刘浩彤、周叶、赵思露、卢玉晓。

这一刻,程欢对那五个帅哥没什么兴趣,倒是对这二十五个大美女们很感兴趣。

一张张脸长得非常有辨识度,相当的美艳。

以前,他只能在屏幕上看到这些美女们演的影视剧。

如今见到真人,感觉真的有些不一样。

尤其是古力娜和热芭,昨天还想了一下她们俩呢。

没想到,今天就直接给遇上了。

奶奶个腿的。

既然如此,今晚必须得给咔嚓了。

当然,他并不怀疑这就是系统暗中安排的。

毕竟在上午遇见张媛媛的时候,系统就老实的承认了。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放过。

正好可以一锅端了。

以后,他也要在娱乐圈里混一下。

不打鱼,就搅和水。

反正系统之前就给过他一家传媒公司。

凭着这个身份,绝对可以横扫整个娱乐圈。

由于金瞳免费次数只剩下两次,他有些不舍得用,也就没去查验她们的信息。

其实,也没什么好查验的。

身处这个圈子,想要遇见几个完璧之人,还是挺难的。

那就眼不见心不烦吧!

只求拥有,不求长久!

大家就是合作关系,还要什么冰清玉洁?!

反正也不用给他们钱。

顶多能费点焕颜丹。

介绍完,柯明哲就一指附近的沙发,示意大家坐下。

柯明哲和林子羽坐在了中间,程欢挨着林子羽,那五个男生挨着柯明哲。

而唐鸢、杨宓、柳诗诗她们几个人带着几个年纪小的女孩开始为大家倒酒,莺莺燕燕,身姿曼妙。

柯明哲从桌子上拿起一盒利群休闲,打开玻璃纸包装,给几个男人分了一根,随口问道:“程老板也是住在星海么?”

“对。”

程欢点点头。

林子羽对柯明哲微笑道:“你知道他的家在星海哪儿么?”

这家伙又要开始替程欢去吹嘘了。

不过,程欢知道林子羽之所以要这么去介绍自己,完全就是为了让别人对自己产生敬畏之心,而不是借助他的光环。

这种自愿拉低身价,去给程欢背书的兄弟,真的不太多。

“哪儿?”

柯明哲看了一下程欢。

林子羽吐了一口烟,微笑道:“君庭别苑壹号院和佘山皇家庄园,这两套房子就花了200多亿,真正的地主老财。”

“窝草!”

听完林子羽的话,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

这绝对是被震撼到了。

两套房子的钱,足够他们赚几辈子了。

“至于这么惊讶么?”

看到这几个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欢轻轻吐了一口烟,摇头笑了一下。

柯明哲尬笑了一下,说道:“程老板处身云端,怎么会知道我们这些底层人民的疾苦啊!”

程欢蠕了蠕嘴皮子,很想数落他一顿。

你丫的都身价好几个亿,也能算是底层人民吗?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在那些真正的有钱人眼中,他们这些小富豪确实和底层人民没什么区别。

真正的有钱人,绝不会去想着如何挣钱,而是天天想着如何去花钱寻乐。

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林子羽。

以他的家世背景,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去创业开公司。

光是每年的分红,就能有好几个亿,就算花天酒地,也花不完。

绝对属于豪门阔少。

但他就是闲的蛋疼,喜欢玩玉石,这就没招了。

林子羽笑了笑,扭头问程欢:“程欢,柯明哲的公司正准备筹拍一部古装新剧,你有没有投资的意向?”

“你投了么?”

程欢反问了一句。

林子羽一摇头:“我没投现金,但提供了一批珠宝首饰来做道具。”

程欢眼神鄙视道:“你这不是在利用电影来给自己打广告么?”

林子羽不忿道:“那你以为我去做慈善吗?”

程欢撇撇嘴,无话反驳。

这天下,确实没有掉馅饼的事。

他抽了一口烟后,就一脸轻描淡写的说道:“我名下的投资公司就控股了一家国内头部的影视传媒公司,不需要我个人再去投资电影了。”

“哪家?”

林子羽和柯明哲齐声询问。

“阳光传媒!”

瞬间,屋中的人又震惊了一下。

林子羽一脸讶色的问道:“占股比多少?”

不久前被震惊了一下。

这又来一次。

“67%。”程欢说。

林子羽有些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你占股这么多,可以一手遮天了!”

绝对控制权——67%,相对控制权——51%。

股东会表决特别重要的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必须要经持股2\/3以上的股东通过。

而程欢一个人就占股2\/3+,完全可以直接决定这些事情,这不是一手遮天是什么?

程欢笑着摇头道:“我充其量就是一个背后的大股东,也不参与公司的管理,遮什么天?”

林子羽摇头道:“就算你不参与公司管理,可也是公司最大的股东,这种权宜是别人抢不走的。”

此话,程欢无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