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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可挑眉,这人就是书里心机深沉、做事狠辣的达公公吧。

他亮出一个腰牌,“衙门办案,无关人等退下,否则杀无赦。”

看闹热的村民吓到了,一个个举着火把灰溜溜逃回家去。

达公公在地上搜罗一圈,跳过覃可,又看了看一群趴地上的家丁,最后来到躺着的小胖子身边。

手扯下他腰间的红玉,眯着眼仔细端详一番,这才给他重新系好,跪下行礼。

“小殿下,请随老奴回宫。”

小胖子抹了两把黑黢黢的脸,先是一惊,随即笑了,“你叫我什么?”

“小殿下,请随老奴回宫继承皇位。”一群侍卫也跟着太监跪拜行礼。

“继承皇位?我要当皇帝了哈哈。”小胖子忍着疼,爬起来,手指向覃可。

“你们,把他给我杀了,他方才想杀我。”

“是。”达公公一个眼色,一旁的侍卫首领点点头,“刷”一下扒开长剑就准备削掉覃可的脑袋。

覃可赶忙举手,“等等,我有话说。”

“说。”达公公语气冷漠,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死物。

覃可简直无语,这达公公竟然认错了人。

咋怎?

她可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就死了。

原主的玉佩怎么会在小胖子那里?

书里根本没有这个情节。

覃可灵机一动,“我想在临死前洗干净脸再上路,不然,我怕下地狱后娘亲认不得我。”

“哈哈哈覃可你马上就要死了,还在啰里吧嗦的,真讨厌,哎哟。”

小胖子笑的动作太大,牵动嘴上的伤口,又疼得他呲牙咧嘴,又气急败坏。

“给我杀死他,杀死他。”

达公公没看小胖子,反而定定地瞧了覃可几眼,才语气平缓道:

“行,咱家如你所愿。”

不一会儿,有人搞来一个水壶,递给覃可。

覃可也不慌,打开壶盖,慢慢洗脸。

直到整张脸露出来,达公公不淡定了,甚至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你,你怎么怎么……”

“怎么这么像先皇是吧。”覃可脊背挺得跟棵小白杨似的,笑了笑。

“因为我才是你口中的小殿下。”

她手指向小胖子,“而他,只是个冒牌货。”

达公公疑惑了,“那他身上的玉佩……”

覃可冷笑着截断他的话,“你问他,那玉佩是他的吗?”

达公公递了个眼色,一旁的侍卫首领,长剑驾到小胖子身上,语气冰冷,“说。”

小胖子慌了,结结巴巴道:“别,别杀我,玉佩,是,是我捡的。”

侍卫首领一把扯下他腰间的玉佩,恭敬地递给达公公。

“都杀了。”

小胖子和一群家丁,跟一只只翻肚皮的小乌龟似的,赶紧翻过来跪好。

“覃可,求求你放过我们,我们知道错了。”

“杀了,麻利点,处理干净。”侍卫首领冷漠地吩咐。

达公公手里的拂尘一甩,“等一下,把刀递给小殿下,让他来。”

被点名的覃可身板一抖,手上被侍卫首领硬塞了把长剑。

达公公竟然让她杀人?

这小胖子是很坏,但她没杀过人啊,心慌慌的。

再说她一点不想重复书里的剧情,刘三妹为了帮小胖子报仇,后面差点搞死原主。

见她迟迟不动手,达公公冷声催促,“小殿下,先前他可是嚷嚷着要杀你呢?你现在还在犹豫什么?”

覃可很想回一句:她不是犹豫,是害怕。

谁他丫的第一次杀人不害怕啊。

覃可双手捏着剑,缓缓抬起,剑尖颤抖不止,对准了小胖子的心口。

小胖子哭着求饶,“覃可,不,殿下,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我真的知道错了。”

忽然,小胖子翻身爬起来,捏起一把小刀朝覃可扑来。

说时迟那时快,达公公手上的拂尘一扫,扫开小刀,握起覃可的手用力刺出去。

“啊!”

只听小胖子一声惨叫,长剑贯穿了他的胸膛,血流不止。

达公公还捏着覃可的手,一下拔出长剑,鲜血被剑带出,溅了覃可一脸。

小胖子倒在地上,口鼻流血,死状在月光下看着有些瘆人。

达公公眸色一寒,“都杀了,烧干净。”

“是。”侍卫们领命,速度杀完一群家丁,又点火烧了尸体。

覃可吓坏了,整张脸煞白一片。

达公公拿了她手上的剑,扔到一边,掏出怀里的帕子给她擦脸上的血迹。

边擦边笑道:“小殿下,宫内形势复杂,太后不可能日日照看到你,你要学会自保。请记住一点,只有死人才不会卷土重来找你寻仇。”

回宫后,覃可早已把达公公的忠告抛掷九霄云外。

她很快学会了宫里的规矩,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只是,冥冥之中,有些事情还是往书里的剧情在发展。

比如小胖子死后,刘三妹怀恨在心,报复不了她,就决定报复她的好兄弟刘二通。

于是,在刘二通去参军的路上被刘三妹的人抓了,还绑了他娘,要挟他进宫当太监,监视覃可。

就这样,刘二通一边恨着刘三妹,一边恨着覃可。

为了提早提防,覃可直接将人发配去值夜。

大半年来,相安无事。

宫里伙食开得好,覃可身高体重长了不少。

忙了一天政务,覃可累瘫了。

在躺椅上靠了好一阵儿,才爬起来卸下男装。

来到一面铜镜前,认真端详起原主这副美人皮。

完全不似几个月前,巷子里那副干扁身材。

烛光下,覃可一头青丝倾斜腰间,身上只着单薄的内衫。

白衫料子太过轻薄,压根藏不住婀娜的曲线。

昂了昂下巴,覃可摸了摸白皙修长的天鹅颈。

左边脖子还有一颗半粒米大小的红痣,在雪肌上平添了几分色气。

覃可红唇微抿,指尖轻轻抚过那颗小红痣,想着书里那些欺负过原主的男人,多数人都咬过它,竟觉得有些好笑。

这一笑竟是风情。

覃可震惊了一秒,便恢复如常,两指在肌肤胜雪的脸上轻轻一掐,便留下一个青色的印子来。

好一会儿那印子才消除。

泡了几个月的羊奶浴,这皮肤也太嫩了。

真和书里描写的一样,原主这身体轻轻碰一下,就青紫一片。

覃可挑了挑眉。

这原装眉也太好看了吧,宽窄适中,比她们剧组女演员们画的都好看。

覃可就像一个发现新大陆的好奇宝宝,一会儿用指甲盖弹了弹长而浓密的睫毛。

一会儿又用力眨了眨一双亮晶晶的小鹿眼。

指尖最后划过挺翘秀气的鼻,嫣红水润的唇,最终忍不住笑了。

原主长开了,果然很美。

怪不得最后会沦为全书最惨的性奴。

这张好看的皮相就是本源。

天道好轮回,没想到她覃可也会有变成美女的一天。

[宿主,快,穿衣服,耶律鑫悄悄杀进来了。]

“耶律鑫。”

覃可对这个名字印象深刻,书里重要的男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