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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让吸血鬼修仙是否搞错了什么 > 第四章 即使是吸血鬼,也是对社会有贡献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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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即使是吸血鬼,也是对社会有贡献的吸血鬼

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脑补了什么,但是好像……混过去了?

这也行的吗?

洛央颇为无语,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而是思索片刻,挤出一个要哭不哭的表情,一脸悲切地问:“你们在说什么?发生了什么吗?我,我阿娘呢?”

面前两个人的悲伤表情一滞,看着她很是一言难尽。

?怎么了?难不成她的表演不够真切?

洛央很是不解,没等她问出声,顾飞羽就一脸沉重地回答:“姑娘,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活下来的,但你的阿娘……已经没了。”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周围仅剩你一个活物了,其他的村民都……”更多的细节,顾飞羽没有直说,他怕这个大难不死的少女再被刺激的昏厥过去。

努力提取其中关键词的洛央面上一片不敢置信,其实正在疯狂头脑风暴:什么意思?什么叫仅剩她一个活物,当时她不是出现在一处破败的茅草屋里吗?

“你说仔细一点,发生了什么?”洛央想要获取更多信息,但没注意到自己的语气。

好在两个人也不在意,那美妇人擦拭着眼角,叹息:“根据当时残留的阵法痕迹来看,是孟老鬼下的手,对方是凶名赫赫的邪修,将你一村都作为祭品活活献祭,召唤了邪物。”

“五长老!”顾飞羽急急地喊了一声,似乎并不希望她说的太过直白。

但那美妇人也只是摇了摇头,没管顾飞羽,只认真地看着她:“你是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你有资格知道这一切,至于之后你是去是留,全看你自己的想法。”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报仇的勇气并不多。

也许在两方都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人的勇气会无限放大,但这里是修真界,她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类,又如何和捏死她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的邪修作对。

不过既然遇上,大命不死还来了万鸣剑阁,对方如果还是想搏一搏走上修仙之路亲手报仇,那她也不会阻止就是了。

只是人各有命,即使能成功走上修仙之路,想达到孟老鬼那个境界,她至少还要走上几百年。

洛央听懂了,原来这两个是把她误认成了灭门惨案中的幸存者,那所谓的凶手孟老鬼,应该就是在说那个奇怪的兜帽人了。

那她现在应该做出什么反应呢?

身为惨案的唯一幸存者肯定是要报仇的吧,但是她不是很想修仙,她看过很多修仙小说,无非是追求飞升和无边寿命,但是……

作为进化了两千年的吸血鬼,洛央基本趋近于无敌,当然她很清楚这玩意算是个debuff,所以她谦虚一点,还是没那么无敌的。

毕竟虽然她自愈很快身体素质相当好,身为吸血鬼进化了这么久已经将怕光怕大蒜怕银器等缺点全部解决,只能喝血维持生命的弊端也被进化到了极致。

虽然还是不能完全不喝,但现在的程度也就每个月加餐吃顿毛血旺的事,完全不是问题。

但是即使她已经进化的这么完美,可还是不无敌,至于为什么……

她很关注时事新闻的好吗,她进化别人也在进化啊,现在的人类都已经造出核武器了,要是她真的膨胀逼急了,对面给她种个蘑菇云,即使是她也得当场灰飞烟灭吧?

所以做吸血鬼要谦虚,反正她只是想活着,又没危害别人甚至还给社会做出了贡献呢,天天上班996,只要不暴露应该是不会被抓起来切片的。

当然,洛央其实并不是天生的吸血鬼,她一开始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普通人而已。

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并得到绵长的寿命,一切还是要从她那天挖野菜,挖出一块血玉开始。

当时洛央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一年到头首饰都没几件,见到那块血玉,高兴一瞬立刻决定要把它卖掉换银子贴补家里,就带回了家里,生怕被抢没和人声张,晚上睡觉也紧紧攥着血玉怕它消失。

但天上没有免费的馅饼,那时候的洛央显然还不懂这样的道理。

她被这块奇怪的血玉异化,变成了只知道吸血的怪物,一晚上就把附近所有人家的鸡鸭全部咬死吸干,白天畏惧阳光不敢出门,被村民发现关进笼子里,要把她活活烧死。

然而已经完全和血玉融为一体的洛央已经不是人了,她稍微用力,就把那相当结实的笼子撕开了一个大口,在人们惊愕的眼神中一闪就消失了,彻底消失在了村子里。

因为找不到她,村子里的人都提心吊胆的,整日惶惶不可终日,但直到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流传下来的传言也随着人的死亡一代一代消亡,她都没有出现。

再次进入人类社会,已经是她那个年代往后推的五百年后了。

洛央藏在山林里,因为怕被追捕,隔一段时间就换山头生活,抓山林里的野兽茹毛饮血,直到她熬过进化,剔除掉会被怀疑的各种弊端,重新找回自己的理智,她才小心翼翼地下了山。

这一走,就一直在人类社会呆了一千年。

时代更迭,战火纷飞,她见证历史在眼前一幕幕上演,鲜活的人全部变成书本上的只言片语,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单薄文字,那便是他们留在这世上最后的东西了。

经历太多,洛央的性格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她已经能从痛哭惋惜他人的逝去,到很平静地望着对方的后代面不改色地说着谎话,活了太久,什么人都见过,这都算不得什么了。

对现在的洛央来说,什么都无所谓,唯有自己的生命是最珍贵的。

她很惜命,即使她其实轻易死不掉,寿命长到看不到尽头,但她还是不想就这么放弃自己的生命。

小说里写的那些长寿的人对自己无边的寿命感到孤寂的片段,洛央从来都不能感同身受。

叫她说那些人就是闲的,都有那么绵长的寿命了,不知道自己找点事做,就干坐着日复一日做一样的事,那谁不觉得无聊啊?

学学她,今天是无家可归的小孤女,明天就是花魁身边的得力助手,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有限的生命里要去做更多的事来丰富自己的见闻,不然等人家死了就看不到了,人家只能活这么几十年的都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她一个能活很久的又凭什么放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