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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惊才绝艳的绝世妖孽

瑶迦的办事效率极其高效,第二日便和学宫对接好“铅笔”的研究项目。

尽管项目有些古怪,但仍然遭到了工学院学子们的哄抢。

毕竟若是研究成功,不仅能得到丰厚的专利费,还能扬名天下。

名利双收的好事谁不愿意揽?

学宫,立心楼,工学院教室中。

“老师,选我选我!”

“老师不如考虑一下弟子,弟子课业优秀,一向位列前茅。”

“课业优秀有什么用?研究靠的是实践能力。”

“......”

为了争抢研究项目,学子们一个个铆足了劲,自卖自夸之余,还不忘贬低竞争对手。

场面一度混乱,众人面红耳赤,口水飞溅,就差没大打出手了。

老师抹了一把脸上的唾沫,面沉如水,重重拍了一下讲台,厉声怒吼。

“好了!肃静!”

“此次项目就交给鲁奇,你们可有异议?”

话音一落,所有人的视线齐齐向角落聚焦。

最后一排的靠门角落处,一位少年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头发乱蓬蓬的,跟杂草似的。

即使教室内的喧哗声如雷鸣般响亮,也只是让他侧了个身接着睡罢了。

所有学子的表情皆是一言难尽,但却无一人反对。

无他,实在是这个样貌平平无奇、甚至称得上邋遢的少年太过妖孽了。

他是今年春末刚入学的新生,家境贫寒,相貌普通,天赋却出奇的惊人。

在短短一个月内通晓全部墨学。

工学院祭酒得知消息后,惊为天人,欲收他为徒,未曾想竟被无情拒绝。

当时所有人纷纷嘲讽他恃才傲物、不知天高地厚,结果第二日却被狠狠打脸了。

一位师兄花费一年改良的农具,他仅花费了一个晚上改良,就足足提高了三倍效率。

听闻,那位师兄差点道心崩溃,回家种红薯去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

不少师兄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每每看见他都要绕路走。

按理来说,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必定名扬学宫,受万千学子追捧的。

但是,此人每日蓬头垢面,昼伏夜出,不与人为伍,时常胡言乱语,堪称特立独行。

明明有着一笔庞大的专利费,不买房买车,不改善生活,反倒捐给了不知真假的基金会。

就在学子们暗自腹诽时,老师一改黑脸,笑容满面地唤醒他,那温声细语的样子像是在哄小孩。

“鲁奇,醒醒。”

“老师有个项目交给你研究。”

见到他与方才判若两人的态度,众人不由得嘴角一抽,内心则悲愤交加。

老师未免也太过区别对待了吧?

能不能考虑他们这些弟子的感受啊?

是天才就了不起吗?

就能恃宠而骄吗?

然而鲁奇用事实告诉他们,是的,天才就是任性。

特别是天才中的天才。

只见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耐烦地挥开了老师的手掌,继续会周公去了。

然而,向来以严厉着称的老师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依然笑呵呵地耐心唤他。

片刻后,或许是感受到了同窗羡慕嫉妒恨的目光,鲁奇悠悠转醒。

他先是打了个哈欠,然后靠在椅背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鲁奇,你醒了?睡得可好?”

“快看看这个项目你能做吗?”

老师和蔼关心道,同时把图纸递给他,眼中溢满了欣赏之色。

在他看来,鲁奇便是战国宋玉口中的“瑰意琦行之士”,超然独处,不屑与常人为伍也是正常的。

鲁奇接过图纸,用朦胧的双眼粗略扫了一遍,随即摇头晃脑地夸下海口。

“小小沿笔,易如反掌、易如反掌呀!”

“额,这是叫铅笔......”

回到宿舍后,鲁奇一手捧着图纸细细观摩,一手摩挲下巴作思考状。

待阅览完后,他一改漫不经心的态度,双眸迸射出湛湛光彩,懒散的嗓音中满是兴味。

“有趣、有趣......”

“小小一只铅笔竟然有如此大用处。”

鲁奇神色一肃,把铅笔模型映入脑海,眼眸一阖,思维以常人数倍的速度运作。

几息后,他猛然睁眼,一抹锐利的精光闪过,转瞬即逝。

他“腾”地起身,拿起图纸就欲出门,打算前往实验室研制铅笔。

一打开门,恰巧撞见了室友卢仁。

鲁奇同他的关系一般。

当然,他同学宫所有人的关系都一般。

他微微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正要从卢仁身旁绕过去时,却听到两句酸溜溜的询问。

“哟,鲁奇,去实验室呢?”

“这次也打算一个晚上研究出来啊?”

面对赤裸裸的挑衅,鲁奇并未生气,而是凝眉沉思了一会,才认真回答。

“一个晚上不够,应该要两个晚上。”

装逼的最高境界往往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或者说,这已经不是在装逼了,而是用绝对的实力碾压对手。

卢仁瞬间哑口无言,怔愣地眺望着少年渐行渐远的背影。

直到那道瘦小的背影从楼梯拐角处消失,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他用力捶了捶墙,整个人悲愤欲绝,无能狂怒。

啊啊啊!!!

一个晚上和两个晚上有区别吗?

有区别吗?

老天爷,你何其不公!

世上天才那么多,为何不能多我卢仁一个啊!

第三日,鲁奇践行诺言,握着几支棕黄色的铅笔从实验室出来了。

他有个怪癖,做事时全神贯注,做完了就一定要收尾,否则心里不踏实。

于是,他也没整理仪容,便直奔老师办公室,上交研究成果。

“老师,铅笔研制出来了。”

“好好好!”

“鲁奇你不愧是我工学院的旷世奇才!”

老师大喜过望,连连夸赞道。

激动过后,他好奇地拿起一根铅笔尝试书写。

尽管第一次使用有些不,写得字歪歪扭扭,但适应后,他轻松写出了一行整齐的字迹。

“妙极!果真能书写!”

老师面上喜意愈盛,内心洋溢着骄傲与自豪。

忽然,他余光注意到铅笔上一个“二”的标记,不免心下惊奇。

“咦?为何有个标记?”

“哦,此标记代表颜色深浅,一为最浅,五为最深。”

“不同深浅的铅笔可用于书写、作画、工事划线......”

鲁奇云淡风轻道,仿佛这个巧思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