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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命运风水 > 第13章 智慧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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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尾出生的小伍,因为一直是做妈妈的致桦全程带着,年轻带孩子跟老一代的婆婆带孩子,当然是有点点区别的。

致桦在娘家是独生女,读书直读到高中毕业,大学没考上,她爹易南坪还让致桦复读了一年,实只望复读能考上大学。

但是,事与愿违,复读一年还是名落孙山。她爹爹就没有再逼她复读了。

不是上大学的命,早点认命好。

不过,终究是喝了几口墨水,能识字断文。这在农村,还算很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也只读了一小学,顶多也就初中毕业。

这不,云飞大妹妹,云凤,比致桦略小,勉强读到了小学五年级。

致桦读书时,语文成绩突出,写得一手好作文。喜欢历史课。

儿子小伍,由自己带着,也随着农村的俗套,给儿子喂奶,抱着儿子简单玩耍。

到了儿子大半岁了,有时候白天得空了,清闲下来还是蛮有耐心地撩弄儿子一会。

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小家伙才半岁多一点,白天,致桦抱着儿子,在自家房里转悠,小家伙的手在棉袄里躲着,恨本看不到摸不着,小胳膊勉强能够活动一点点幅度。

致桦唱着不知从哪学来的儿歌:“牵牵小宝的手的啊,跟我走啊,摸摸宝宝的背呀,跟妈妈睡啊,拍拍儿子的肚啊,莫要跟别人走呀。……”

致桦一边唱,一边配合摸儿子的手,背,肚,等部位。

唱完了,致桦把儿子的眼睛摸一下。说一声:“眼睛,亮晶晶。”

又拍拍儿子的小肚肚,口里念念有词:“肚肚,腹内诗书有。”

再撩一撩儿子的鼻子:“鼻子鼻子会呼气。”

又弄一弄儿子的小嘴巴,说道:“小嘴吃四方。”

如此逐一给儿子灌输身体的器官名称,随意说说玩玩,小嬉小闹。

小家伙居然“咯咯咯”地笑出声来,很是好玩。致桦来了精神,唱得更是带劲,乐此不疲。

要知道,半岁多的孩儿,那咯咯咯的笑声,是世上最美的笑声,可惜那时候没有手机可以录下来。要不然,这孩童天真的咯咯笑声,只要能抓拍录下来,绝对是艺术中的极品艺术。

正因为致桦在唱这些身体器官的儿歌时,小家伙表现出格外兴奋的样子,让致桦一有空,就喜欢给儿子刻意地教导儿子了解身体器官名称。

冬天穿得多,儿子动作受阻,但是,那些器官名称早已在小家伙的脑袋瓜里雪藏起来。

来年,春暖花香,小家伙一天天长大,衣服也在慢慢减褪,小脚小手也慢慢灵活起来,想怎么动,就怎么动。

在新房子过了第一个春节,一晃就是阳春三月天,门前的树枝,露出尖尖的绿牙,没有枯叶的地面,清爽舒服,洗洗晒晒,也方便多了。

虽然穿着厚厚的棉衣,到了中午,春天的阳光一照,棉袄随意褪下,套个加厚的外衣,做起事来,潇洒自如。

刚刚从冬天里走出来的人们,别提有多带劲。这也是一种享受啰。

熬出了寒冷的冰天雪地,春日里的阳光,沐浴着全身,别样的舒坦。

阳春三月天,万物复苏,春耕即将登场。

大雪纷飞的时候,意味着,离春天不远了。那首春耕歌谣是怎么唱来着:

“一九二九不伸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河边看柳。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

九九加一九,

耕牛遍地走。”

泥土的芳香,苏醒沉睡种子,雪溶的大地,润育着新的生命。

大自然的规律,顺易而又神奇,宇宙的奥秘,伟大而又平静。

小家伙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一天天长大,一对机灵的眼睛,黑色瞳仁占满了眼球。透出智慧的光芒。

快一岁的赵来伍,穿着紧致的小花袄,手脚灵活的摇摆,见谁走到跟着,手舞足蹈的样子,是在表示跟人打招呼么,任谁从他身边走过,必定扭头追望。

这是四月中旬,早高峰忙完之后,致桦抱着儿子,慢慢悠悠在自家门口踱步,门前树枝都绿透了,一片生机。

小家伙穿得少了,越来越不安分了,一双小手,夸张地不停晃动。

致桦又唱起来了那熟透的歌谣:“牵牵小宝的手呀,跟我走啊。摸摸宝宝的背呀,跟妈妈睡呀。拍拍孩儿的肚呀,莫跟别人走啊。”

哎哟喂,小家伙在妈妈怀里要挣脱一样,张牙舞爪的样子,致桦忍不住笑了。

当致桦说着“眼睛”二字时,小家伙把自己的右手往自己的眼睛上轻轻一拍,致桦一个激灵,非常吃惊。

致桦赶快又说:“鼻子”。

小家伙迅速又用小手摸摸鼻子。

致桦紧接着又说:“肚肚。”

这小家伙不得了,把小手拍着自己的肚子。

致桦继续说:“嘴巴。”小来伍又把小手儿摸着自的小嘴。

可把致桦乐坏了。

然后,致桦刻意地去教小家伙听懂:“头发”二字的意思。

因为是第一次说头发,小家伙不知道头发长在哪里,致桦连教两遍“头发”,第三次说“头发”时,小家伙连忙把手摸着自己的头发。

哎呀,小家伙一教就会,致桦突然发现,可以用这样的方法,多教些简单,易懂的东西。

如此这般,致桦一发不可收拾,有目的的,有针对性的教小来伍,认自己身体上的所有器官,包括服装鞋子之类。什么“袄子,裤子,袜子,鞋子,胳膊,大腿,耳朵,下巴……”等等等等。

接下来,致桦白天一得空闲了,又教儿子动作的意思,什么眨眼睛,摆手,摇头,装笑,装生气,……总之,想到什么教什么。

小家伙本来就是吸收的年龄,什么东西,动作,一学就会,上手极快。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致桦拍着儿子的小肚肚,要么唱唱摇篮曲:

“月儿明,风儿静,

树叶遮窗帘啊,

蛐蛐儿,叫铮铮,

好比那琴弦声啊。

琴弦儿轻,

调儿动听,

摇篮轻摆动啊,

娘的宝宝,

闭上眼睛,

睡在那个睡在梦——中——啊啊啊。”

小家伙不吵不闹,乖乖地睡着了。

多么温馨的旁晚,儿子的成长,是最美妙的天伦之乐。

隔天晚上,致桦又拍着儿子的肚肚,背起唐诗来,最先背一些朗朗上口的五字诗句,比如:“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或者是:“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到了白天,正式开始教儿子识字。

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识图认字的概念,随手拿些有字的纸张,瞎认一通。

后来,致桦觉得从生活中开始,贴近生活的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容易理解的开始,还要是简单的,刻意教儿子去认。

从最开始的称呼教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姐姐,哥哥,弟弟,妹妹,……”

然后再教一些单个字,比如:“大,小,上,下,左,右,……”等

接下来是眼睛看得见东西,比如:“鸡,鸡蛋,树,树叶,马,牛,羊,花,草,鸟,虫,肉,鱼……等等。”

或者,干脆把自家屋里的那个旧牌拿出来认:“什么上大人,可知礼,……”

致桦不爱打牌,但是,这“上大人”的牌,拿起来好教。

如此一来哟,小家伙又会认字,又能跟着口令准确地指出身上的零部件。

几个月一下来,婆婆可喜欢了,逢人就夸自家的孙子是个天才。

那在农村,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有一点点儿出特的人和事,就当作最大新闻了,在村子里传着。

偏偏这小来伍,还长着一个特别好看的虎样,那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云飞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小来伍有两个姑姑,一个叔叔,他们一有空,都抢着抱小来伍。

这小家伙可把一家人,都哄得开开心心的。

小家伙有姑姑爱着,奶奶宠着,教他学走路,学着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也是到了学说话走路的年龄,那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可爱样,也是逗得一家人乐不可支。

转眼又是夏季,特别是长夏,致桦她们的新房子,因为上面盖的是预制板,室内出奇的热,跟老式瓦房比,绝对是两重天。

这可把致桦娘儿俩热的哟,那新房子比露天还热得难受。因为白天的热气散不出去。

这致桦白天在新房子里热得受不了,可以在老屋呆着,反正要在老屋这边做饭。

可到了晚上,那落地电风扇对着床吹,吹来的都是一股股热浪,比蒸锅的热气还要热呀。

白天做饭在灶屋里受热浪,晚上在自己新屋内煎人肉包子。这一来二去的,到了,到了长夏,体内吸满了热毒,这热毒在体内,专找最薄弱的地方攻击。

致桦哪里最薄弱呢,眼睛。

眼睛归肝主管,肝,开窍在目。致桦这是肝火上亢,眼睛红肿,双眼生疼生疼的。

也许有人会说,一直在家里带孩子,地里都没去过,别人整天到晚在田间劳作,都是好好的,偏偏没下地晒太阳,还这呀那的。

这是每个人的体质问题。致桦本是寒冷体质,最怕冷,熬得住热的人。

可是,正因为体内寒湿太重,寒极生热,这热是虚热,虚热生炎症,眼睛最薄弱,直伤眼睛。

所以,致桦的一双眼睛哟,在这炎炎夏日天,一下子就闹情绪了。

眼睛造起反来,首先是红红的,肿肿的,肿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是一天当中突然爆发的,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没有觉察到异样,到灶屋里把饭一做,那眼睛就不耐烦了,让致桦睁不了,还难受。

一对眼睛疼得哟,大热天,白天要在家看孩子,不能抱着儿子嗮到卫生院吧。那年月不时兴打太阳伞。

这易致桦,又是突发奇想,她琢磨着洗口的牙膏有消炎的功能吧。

想到这里,当然要试一下,也没有其它方法。

于是乎,致桦找来洗口的牙膏,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哟,自己坐在一把椅子上,把那牙膏往两个眼睛上各挤一条,放下手里的牙膏,用右手,把眼睛上的牙膏,往眼睛里面一泥。

“啊”,致桦一声惨叫,眼睛像被辣椒水染的,比之前更疼了。

易致桦后悔不已,心想,完了,完了,眼睛瞎了,眼睛废了。

坐在椅子上的致桦,动弹不得,眼睛不能睁开了,原先还可以迷迷糊糊看得见一点,这下好了,全瞎了。

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致桦,过了好一会,才起身,强制自己眯一点点缝隙,把开水瓶里的开水,倒在脸盆里,用一块小白布,在脸盆里打湿,再慢慢洗去眼睛上的牙膏。

牙膏洗干净了,致桦在有意睁开双眼,嗯,奇迹出现了,居然能够睁开,还看得清楚,疼痛感也减少了许多,只剩下轻微的疼痛感觉。

嗯,该不是歪打正着,用牙膏真就把眼睛弄好了吧。

眼睛疼痛感轻了许多,人,一下子就有了精神,开始该干嘛干嘛,干着,干着,忘记了眼睛的事。

小家伙在摇窝里睡得正香。

一天的眼睛苦痛,慢慢褪去了。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致桦亲身的体验。

如果有胆子大的,眼睛红肿的时候,可以试试,比红霉素眼膏还管用。

当时是,致桦家里没有红霉素眼膏,去卫生院,还要走上十多分钟的路线,小来伍还在摇窝里,致桦不敢离开。

由此可见,致桦是一个胆大的女人。

晚上,一家人在一起吃晚饭,致桦没有提起自己害眼睛的事,这事,谁也不知道了。

饭桌上,婆婆说起了大女儿找婆家的事,就是赵云飞的大妹妹,小来伍的大姑姑云凤。

这真是哟,姑娘长大不中留,留去留来是冤家。

所以,有那提亲,说是不久会来提亲,只要人家上门来了,这就准备答应,当年要嫁了。

长大的姑娘,终究是留不住,未来的婆家,才是她一生的去处。

就像致桦,嫁了赵云飞,这里的家,就是自己一生的寄托。

日子过得还算平静,有谁知,今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有道是:“后颈的头发,摸得到,看不到。”

这话对不对呢?

致桦后来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