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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我去非洲出次差,军阀灭顶之灾 > 第40章 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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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差不多到了凌晨三点。

卡特那边仍然没有传来消息,也不知道仗打的怎么样了。

我这出围魏救赵的计划,究竟成功了没有。

时间已经不允许我再等待结果了。

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回去休息,然后明天好上班。

故此。

我找上了塔隆将军,跟他说了一声我得回去了。

一开始。

我还担心来着。

塔隆将军手下的兵在卡特的带领下,第一次展开长途奔袭,结果难料,塔隆将军会不会扣住我不放,直到最后的结果出来。

万一这一出围魏救赵施行的并不成功,塔隆将军会拿我的小命撒气。

结果是,我想多了。

塔隆将军很爽快,还说什么有结果了会给我打电话,第一时间通知我。

当然,临走之际,我又给塔隆将军提了一个建议。

那就是,如果计划成功,事后,也就是明天白天的事了。

只怕拉夫尔会来找塔隆将军。

“将军,到时候,你这样。见到拉夫尔以后,跟他提一下兑现条件的事情,当然,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当听到我说更重要的事情。

塔隆将军追问道:“军师,什么更重要的事情?”

我说:“其实就是善后工作。欧文斯穷途末路,如果跟米尔斯一样,跑了也就算了。如果没跑,可以怂恿一下拉夫尔,让他将欧文斯连根拔起。”

塔隆将军有些听不明白我的意思:“咱们不端掉欧文斯的大本营吗?如果咱们不动手,那就太可惜了。欧文斯雄踞一方多年,定然积攒下不少财富,这些财富唾手可得,便宜拉夫尔那小子,我心里不舒服。”

听到塔隆将军这话,我笑着说道:“就是因为有这个诱饵,所以才能怂恿的了拉夫尔去攻打欧文斯的大本营,解决这最后一战。”

不等塔隆将军发问,我将孙子兵法之中的一论搬了出来:“兵法云,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穷寇勿迫。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占据高地,背倚丘陵之敌,不要做正面仰攻;对于假装败逃之敌,不要跟踪追击,敌人的精锐不要强攻,敌人的诱饵之兵,不要贪食;对正在向本土撤退的部队不要去拦截,对于陷入绝境的敌人,不要过分逼迫。而现在欧文斯就属于穷寇勿迫。是,这场战争下来,欧文斯实力受挫,甚至可以说败亡注定,但是他一手创建的势力并没有被彻底消灭,哪怕大本营空虚,应该也有驻守部队,即便人数不多,但是人在陷入绝境以后,不说以一当十,以一当百,其求生欲激发人的战斗力是非常强大,这个时候,其实欧文斯的残部的战斗力是非常惊人的。如果咱们派人压上去,虽然可以得些实惠,但是肯定会付出不必要的伤亡,而且将军志在巴黎镇,岂会在乎眼下之利。让拉夫尔去啃这块骨头吧,再消耗消耗他的实力,到时将军接手巴黎镇,将会更加容易。”

说实在的。

我有点低估了将军这段时间对华夏文化的学习。

在听完我的一席话之后,塔隆将军竟然用生硬的华夏语回了我一句论语之中的经典名句。

“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军师,我说的对不对?你要跟我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说这话的时候,塔隆将军脸上还挂着些许小得意。

我当时还真被惊到了,大拇指一竖:“将军有这份认识,大业可成。”

塔隆将军也不知道是谦虚,还是说的是真的:“其实,我也不懂这话是啥意思。”

…………

等到我回到公司宿舍。

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

“跑哪去了?大半夜才回来。“

胖子冷不丁一句话吓了我一跳。

这小子是夜猫子,我知道,很能熬。

可是我没想到,他这个点还没睡。

“出去办点事。”

我敷衍的回了一句。

这一刻,我心里震惊的同时,也是窃喜的。

要知道。

胖子跟我冷战好长时间了,我热脸贴冷屁股,他也没搭理我。

今天晚上竟然主动找话题,这有点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能有什么好事。”

胖子冷嘲热讽的丢下这么一句。

“你咋还没睡呢?”

我问。

那小子翻了个身,背对着我,开始打起呼噜。

当然。

这是装的。

我又看了他一眼,没再多问,而是脱了衣服,直接上了床。

次日。

早上八点半,我被手机定的闹铃吵醒。

胖子那小子起了个大早,已经穿戴整齐,估摸着也已经洗漱完毕了。

“哎呦,胖子,今天咋起的那么早?打扮的那么帅,不会是要见面吧!”

我打了一句哈哈。

其实就是想跟他找话题。

以前。

我俩也经常这么闹着玩来着。

可是。

胖子也没搭理我,自顾自的走出了宿舍,这让我甚至有些怀疑,昨天晚上我跟胖子略有解封冷战的趋势是不是在做梦。

趁着宿舍无人,我来到放在南墙的密码箱,将箱子打开。

其实这箱子也没装啥值钱的东西,无非是装些衣物,作用跟普通的旅行箱没啥区别,只不过前几年不是流行这东西嘛,我也是随大流,买的。

可如今,这箱子的夹层之中藏着我一笔财富——塔隆将军给我的那袋钻石原石。

再过几天就放十一长假了。

家里的问题始终让我牵肠挂肚,虽然我天天抽出时间跟老妈通电话,打视频,询问老爸的情况如何了。可终究看不见摸不着,消息的来源都是老妈在陈述。

我妈是什么样的人,我哪能不知道。

真有事,她也不会跟我说的。

就跟我一样,给家里打电话,也是报喜不报忧。

这次回去看看,一来我真的想家了,二来也是最重要的,我得看看我爸病治的怎么样了,我心中得有些底才行,不然始终悬着无法安心。

一来一回的费用实际上并不便宜。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讲,乃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像公司的老油条,老黄,好像三年都没回家了,主要是想攒点钱给家里。他说的好听,国外过的逍遥自在,回去还得看老婆的苦瓜脸,不如不见,在外图的清净。

可我知道,那是气话。

人心都是肉长得,并非草木,谁能无情,怎么可能不想家呢。

来贝宁出差是我第一次出国。

回去总不能两手空空,至少也得给家里带点礼物。

也不知道该买些啥。

想想我妈,一辈子挺不容易的,她们那个年代过来的女人,不比当下对比成风,穿金戴银。我妈一辈子也没啥像样的首饰,唯一的一枚戒指,还是我爸跟我妈结婚时候买的,而且还是银的。

我想着,这袋钻石在我手里也起不了啥作用,不好出手,还不如用来给我妈打条项链。

今天回来的时候,路过阿尔法镇,我留意过。

镇上有两家金店,招牌用的都是华夏文。

应该是国内的人跑到这边开的。

他们能不能打磨钻石,我不知道,即便没有这个手艺也不重要,我只是觉得给我妈买条金项链有点太单薄了,现在都流行啥金加钻,金加玉,金加宝石。

正好。

我手里有一袋钻石,即便老师傅打磨不出钻石的光彩,也能起到点缀作用,而且打磨不出钻石的棱角更好,我也可以骗我妈说买的金镶钻的项链是假的,要不然我妈知道是真的,肯定又得抱怨我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