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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我成关底boss了 > 第289章 月魔之始篇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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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正是之前那个黄金佣兵,他是一名游侠,为了增强自己的侦查能力,他花了大价钱弄到了一副可以增加视野距离的护目镜。

他就是通过自己强悍的视力看清了那乌泱泱一片正在飞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有好多血魔在飞过来啊!”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面色大变,就天上现在飞过来的这一大片,少说也该有上万头血魔了,这么大数量的血魔入侵城镇,哈姆雷特必然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血魔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五阶魔兽,当然这里所谓的常见是针对冒险者和佣兵们而言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你不去那些深山老林和危险的地方是不可能遇上血魔这种东西的。

血魔有酷似人形的躯体,不同的血魔个体也有着不同的细微差别,有些可能长着两条人胳膊,但小腹的位置上还会有一对虫节肢,有些可能上半身贴近人形,下半身就是一条虫尾巴拖着四条长满尖刺的腿,但不管它们是什么样的,他们的脑袋都统一是一颗硕大的类似蚊子一样的头,有着明显的复眼结构和尖锐的口器。

所以血魔在很多地方又被称为“大蚊子”,比方说某个佣兵接了个退治某块区域血魔的委托,但是他觉得一个人去没把握,他就会在当地佣兵工会提出招募申请,申请的内容就是要求什么样的队友一起到某个地方去消灭大蚊子,其他的佣兵一看就大致上明白了他的任务内容。

这就是所谓的行话,出现行话这种东西的意义也是佣兵们为了区分老手和菜鸟。

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人都会选择老老实实按部就班的往上爬的,尤其是有一些眼高手低的家伙,明明自己啥也不懂,水平有菜,偏偏非要装出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结果别人一不小心错信了他,导致惨剧发生,一个团的人全部整整齐齐的去西北,从组团的指挥到抗怪的t,从划水的奶妈到消费的老板,一个都没拉下,统统死的干干净净。

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而且不止一次,于是为了分辨新手和老手,佣兵行业中也就随之诞生了一些行话。

你一旦被人确认为新手,他们就不会带上你去参加那些有危险的委托任务,而是会让你去选择那些繁琐但没多大危险的委托,以此来累积经验,等你成为一个熟练工以后才会考虑你。

当有佣兵确认了这些飞来的全部都是血魔的时候,所有人都慌了,即便是巴利斯坦和纽仕兰这两个钻石级也一样。

血魔单个体而言并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魔兽,即便是放在整个五阶魔兽中也算是垫底的,唯一能看的就是它们拥有飞行能力,可以通过吸食血液来快速治愈自身恢复生命力,偶尔会出现几只会一些小法术的变异种,其余都不值一提,甚至还不如一些四阶的魔兽。

但这里有一个条件是个体,而血魔这种魔兽有另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是群居生物,而且有着较强的繁衍能力,对比鼠怪来说,只强不弱。

就某位着名的魔物学家研究表明,血魔的繁殖季节通常都在秋季,它们会在秋季的时候进入发情期,然后开始求偶交配。

之后在经过接近三个月的时间,雌性血魔就会开始产卵,一次性能产20至80颗卵。

但是,这些卵中真正能够成功孵化出来的可能只有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的幼年血魔通常是最先诞生的那一批,它们诞生后会把剩下三分之二还没诞生的兄弟姐妹们当做食物,直接吸食它们,以此来补充自己的营养。

可即便是这样,小血魔们所需成长的营养依旧还是不足,这个时候,它们就会把目标放到身边那些和自己一样已经出生了的兄弟姐妹身上。

于是,一轮新的厮杀开始了,胜者得以存活,败者沦为食物。

最后,这三分之一中小血魔,大致会留下一半左右,被其他的血魔接收加入族群。

或许有人觉得这很残忍,但这就是自然的规则,或者说是世界的法则,不要弄错了,这不是什么弱肉强食之类的丛林法则,那种东西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这就是最简单的生命的优胜劣汰,那些强壮的、适合生存的、运气好的,能够活下来,然后继续繁衍,慢慢进化。

正常来说,讨伐一个数量在三千左右的血魔聚落需要一支80人以上的队伍,其中至少需要有40个以上的黄金级,白银三星以下的佣兵根本没资格参与,团队中的核心主力怎么也得是水晶级,这才算有八成的机会能拿下这个任务。

而现在阿尔冯斯一嗓子居然招来了近万头血魔,这一个处理不好,整个哈姆雷特怕是留不下多少活人来了。

目前在哈姆雷特镇上所有的黄金级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水晶级更是数量在个位数,钻石级就直接一只手能数的过来,根本就没法应付这么大数量的血魔。

到时候唯一的结局就是组织所有人放弃哈姆雷特镇紧急撤离,而这过程中会死多少人谁也说不准。

在血魔数量达到这个份上以后,哪怕是钻石级也无法改变大局了,他们可以保证自己没事,也能保证自己身边的人没事,但他们无法去保护更多的人。

眼看着一场灾难就要降临哈姆雷特,克莱恩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很显然这些血魔是阿尔冯斯召来的,想要解决血魔来袭的问题势必就要先解决阿尔冯斯,他只能选择跟长老会合作了。

“阿尔冯斯,难道你真的已经……纽仕兰,我同意了,我们先联手解除哈姆雷特的危机再说。”

纽仕兰一听急忙开始收拢自己的手下:“早该这样了!私兵团的都给我集合,准备抵御魔兽入侵,还有你们这些看戏的佣兵,把所有能杀魔兽的家伙都给我喊来,这钱我们长老会掏,杀一血魔10金!不管是谁来领赏,我们都给钱!”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是佣兵这种把脑袋拴在腰带上讨生活的人了,一个血魔脑袋10金,十个血魔脑袋就是100金,这发家致富就在今天了,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拼了!

另一边巴利斯坦看着行刑台上的阿尔冯斯,脸上露出了一抹凝重之色:“这老狗真是狡猾,自己去欺负垃圾,把这么难搞的玩意儿留给老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