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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月一碗稀饭刚端在手上还未开动,一个身量苗条的花苞头少女翻窗而入。躺在床上的黑猫抬头,鼻尖在空气中嗅了嗅,见怪不怪的翻了身,继续抱着尾巴睡觉。

少女冷着脸,坐在李三月饭桌对面,大大咧咧的从怀里掏出一个木匣推了过去。

李三月接过木匣打开,里面是那块再熟悉不过的龙形玉玦。玉玦通体温润,浸透着水色,足以想到那个人,日日把玩的情形。

“他呢?”李三月将匣子合拢问。这是诸葛羡和从不离身之物。

“大事已经到了最后时刻,主子无法离开,特命令我送来此物与你,留作纪念。”少女说话的声音,从第一个字开始,逐渐变为了正常的男声。而这分明是刘明才的声音!

“要不,你先把妆卸了?说实话你的声音从一个少女的嘴里传来,很违和”

李三月有些牙疼的看着刘明才一言不发的撕去脸上的人皮面具,也不知他是怎么做的,浑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一番活动下,从方才一个一米五四的少女变为了一米七的男人。

这下是刘明才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穿着烟粉色少女衣裙,更辣眼睛了。

“你每次来这里找我,都得打扮得奇奇怪怪吗?”

五年前那场火,李三月被诸葛羡和安排死遁到这处小山村,他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成功实现了当年跟卫盐他们描述的理想生活。除了他种叶子菜技艺不佳,迄今为止,只能种一些红薯,土豆了。好歹能看到一点收成。

每隔半个月到一个月,诸葛羡和都会安排刘明才趁着村民不注意的时候来找李三月。送来金银珍宝,糕点小吃,山川游记,有时候可能是诸葛羡和亲手摘下的一朵花,不管是什么李三月都照收不误。他可不会为了什么名分不名分的面子问题而拒绝。他能在这小山村不被本地土着排挤,那个看见他就亲热的里正背后,怕是离不开诸葛羡和的安排。

只是这刘明才,相处久了李三月才发现对方表面看着是个棺材脸的路人甲,实际上也有着自己的恶趣味。

他一开始仗着自己的易容术,装扮成老奶奶,猎户,小孩来捉弄李三月,最夸张的一次是装扮成了李三月隔壁那个特别爱八卦碎嘴的大娘!

等李三月上当多次学聪明了后,他再出现时,眼底深处那抹跃跃欲试的趣味就降低了很多。李三月硬生生能从一张冰块脸上看到失落也是奇了怪了。

作为诸葛羡和追求李三月路上的爱情信鸽,大约是主子有交代,李三月要求什么,他都从不拒绝。

于是惦记了很久的李三月要求跟着刘明才学武功!他也想有一些自保能力。

就好像很多武侠剧里的那样,学武功的第一步是练习下盘,扎马步。

李三月颤巍巍的站了半个时辰,浑身是汗的歪倒在地上。

“刘明才,就没有那种简单易学,快速上手,不限性别,年龄的功夫吗?比如轻功!我看你和诸葛羡和,都能三两下跳到房顶上去!”

刘明才第一次听到有人提这种要求。毕竟他从一个孤儿被培养时,学武功得第一步就是扎马步,从来不会去想走捷径。

刘明才当真回去找自己的暗卫兄弟们问了一圈,再次来见李三月时,除了诸葛羡和的礼物,还带来一本书。

李三月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满脑子都是自己飞檐走壁的武侠梦。

只见主页写着《梦游记》,再一看,就是一个普通人偶然得到了悬崖底下前辈留下的武学宝典,三天学会,打败敌人,迎娶公主的古代龙傲天小说!

李三月也很想去跟着刘明才认真的从基础开始学武功,大约人生活在一个安逸的环境中时,就会不自觉产生惰性。如今万事不愁,自给自足的日子,周遭村里最大的武力威胁还是猎户家的大狼狗,他实在是坚持不了去一点点学武功。

从入门到放弃,李三月用了三天。

他躺在摇椅上抱着自己给继续取名叫黑仔的小黑猫,喝着自制的茉莉花茶,懒洋洋的跟黑仔说“仔仔啊,我还是等以后有机会去了修真世界,再修炼吧!这锻体的拳脚功夫,太累了。”

黑仔舔了舔爪子,也不管自己的铲屎官说了什么,团起尾巴,继续睡觉。

“这个,给你。”

向来当半个哑巴的刘明才,这次给完诸葛羡和交代的礼物后,竟然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鼓鼓的荷包放在桌上。

李三月拿过荷包时,刘明才已经瞬间又装扮成了少女,跳出了窗外。

李三月打开荷包,倒出一块实心的,金灿灿的大金元宝!

“刘明才!”

李三月拿着金元宝就追到窗外大喊了一声。从不走正门,刚刚准备跳出院子的刘明才停下步伐,回望着李三月。

“这是你的钱,给我做什么?留着以后娶媳妇啊!”

刘明才摇了摇头,只是看着窗口的李三月,轻声说了句。

“用不上了。”

月光照耀着如月皎洁的人,他脸上的疤痕无损于他的美貌。在刘明才看来,疤痕是再正常不过的存在,他浑身上下不知道添过多少了。有时候跟兄弟们出完任务一起去找大夫时,还会比较下彼此疤痕的大小,那是英勇无畏的象征!

李三月,一个在他看来固执,娇软,漂亮的小太监,竟然能在那一晚,忍住烈药,自己手刃了仇人,他的疤痕,就不再是不堪的记忆。也是那一晚,他重新以看待一个人的角度,审视了李三月。

他这样的人,皇宫只会禁锢了他,来到山村的李三月,才是真正的,连诸葛羡和都没见过的李三月。

他会扛着锄头和村夫聊收成,端着盆子跟大娘们一起洗衣服,举着竹竿去敲树上的杏儿跟小孩子们分食,他也会抱着那只丑陋的黑猫,当成宝贝一样喊着“仔仔”,还自称是猫的“爸爸”?虽然不知道“爸爸”是什么意思,但刘明才猜测,那应该是跟“爹爹”一个意思了。

这些鲜活生动的李三月,连主子都不曾见过。

也不知道每月两次的探望任务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来看望一个朋友。

他羡慕李三月说放下就放下的洒脱,不拘泥于世俗眼光,任性,固执,又活的满足,快活!

如果自己不当主子的暗卫,也许,自己也会是像他一样过着简单的日子。一茶,一饭,一丑猫,还有一个朋友,人生足矣。

就像他和李三月说的那样,事情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成败在此一举。

他们这一行的人,都习惯今朝有钱今朝花,保不准明天就不在了。以前他也是这样,只是刘明才自从去冷宫认识李三月后,在脑海深处,总会不自觉的想着:该存点钱了吧?

存钱做什么呢?不知道。反正要存钱就对了。

等到今天,他终于明白了,如果明天就是死亡,他希望今天自己的所有财产能留给李三月,让他继续快乐的活着。

“为什么用不上?你下个月还要来看我啊!对,下个月有灯会!一起去看,好不好?”李三月捏紧了金元宝,单手背在身后,他装作无意的开着玩笑问。

刘明才动了动嘴唇,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身为暗卫,第一条就是学会闭嘴。沉默是他们的必修课。

可他突然也想再说点什么,他觉得,如果这是他和李三月的最后一面,那他不说点什么,到死都会后悔。

“李三月!”刘明才提高了声音,以他正常的,不是作为奴才的压低的语气,朗声喊道“我希望你顺遂无虞,皆得所愿。”

李三月刹那间愣在原地,泪水不知觉的掉落。晚风吹的他面冷,胸膛深处,很疼。

他站在原地,而刘明才早已没有了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