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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老鳖潭 > 第22章 复制吞天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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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姑罗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为了缓解我的紧张情绪,那你给我讲个笑话好了,干嘛问我恐惧什么?

“有,小时候作业完不成,最怕老师打手心板。”

姑罗有点怒,但是碍于神仙的身份还是忍住了:

“说你开始人鬼不分的生活后,遇到的最恐惧的事。”

这可把我为难住了:

“所有的事都让我觉得恐惧。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自己是个苦逼打工人,也不想经历这一切。”

姑罗罕见地皱起了眉头,又重复了一遍:

“说一件你觉得最恐惧的事。”

姑罗给“最恐惧”三个字加了很重的音,我不明白她在给我强调什么。但是看在她快要生气的份上,我只能胡乱选择了一个:

“吞天鼠吧,那家伙差点要了我的命。”

姑罗终于把那口隐忍的气吐了出来,脸色也稍微晴朗了一点:

“等会进了中阴境,它第一个伤害你的办法,就是无限放大你最恐惧的事。你可千万沉住气,不要被它吓到。”

我说:

“知道了,我肯定会闭着眼睛。”

姑罗摇摇头:

“中阴境会把你的恐惧放大在你的脑子里,如果你顶不住,可能会因为惊吓过度而死掉。”

这个……确实有点狠。

不过吞天鼠最后是被我们干死的,只要我不断提醒自己这点,再大的恐惧也是个纸老虎。

姑罗提醒我后,再次双手合十,蓝雪挽着她的胳膊,两个人走进了中阴境。

我也闭上眼睛,一手拉着膏药,一手把掌中镜贴在胸口,跟了进去。

中阴境从外面看是风雷滚滚,但是一脚踏进来,里面却异常安静。

这个巨大反差给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睁眼看看怎么个情况。

不过我还是忍住了好奇心。

从现在开始,这里的每一步都牵扯着生死,我必须加倍的提高警惕才行。

中阴境里面虽然安静,但是脚下的路却异常难走,好像一堆被烧红的石头胡乱地撒在地上,磕磕绊绊的让人感觉每一步都能摔个大跟头。

这种崎岖不平的路,每一脚都踩不踏实,必须来回调整位置才行。而且每一脚下去,都是光脚踩进火坑里的烧灼感。

我和膏药都不能睁眼看,也不敢张嘴说话,只能凭感觉等对方站稳了才敢自己迈步,走了大半天都感觉是在原地踏步。

不知道姑罗和蓝雪走的怎么样了。

我不担心姑罗是不是也走的这么艰难,她毕竟是神仙,这种局面应该能应付。

我担心的是,我们现在不交流,也不能看,如果她走到我前面去了,或者我偏了方向,大家走散了怎么办?

这么想东想西的,心思一下子就乱了。刚才还什么都看不见的眼前,突然就有了画面。

是一个男人,头上全都是血,站的直挺挺的看着我。

我知道,这应该就是姑罗说的,中阴境在放大我的恐惧。

可是,我说我恐惧的是吞天鼠啊,它为什么给我一个男人?

直到那个男人开口说话,我才在一身冷汗中明白,中阴境比我想象的厉害太多了。

我当时说恐惧吞天鼠只是随便给了姑罗一个说法,其实我真正恐惧的是眼前的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是安陌城,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动手杀死的人。

他死后,我常常梦见他。他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睁着眼睛,不说话,头上的血流到脸上,滴到地上,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现在,安陌城在中阴境中向我一步步走过来,嘴角的血沫子不断的喷涌着:

“高五福,你不该杀我。”

出于对恐惧的本能,我转身就跑,却忘了膏药还拉着我的胳膊,我们两个一起摔倒在地上。

地上烧红的石头烫的我和膏药的皮肉滋滋响,可怜膏药不能说话,只是疯了样挥舞着双手找我。

而我早就睁开了眼睛。

在我和膏药摔倒后的第一时间就睁开了眼睛。

我没有忘记姑罗说的话,但是我更担心摔倒后的膏药出事。

我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事情的毛头小孩,既然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后面发生的任何事,我自己承担后果就是了。

可惜我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也小看了连阴阳两界都放弃的中阴境,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我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安陌城的脸。他离我那么近,嘴角喷涌的血沫子都能溅到我的脸上。

他身上有血腥味,有腐臭味,还有一股浓重的死人才有的味道。

那种味道是生锈的铁皮和融化的柏油混合起来的,说不上难闻,但是闻到的一瞬间,每个人都会捂住鼻子躲开。

我大概知道姑罗为什么要让膏药和蓝雪喝闭息汤了。

眼前的安陌城还在朝我靠近,还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高五福,你不该杀我。”

我抬手对着安陌城的脸就是一巴掌:

“杀都杀了,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安陌城的脑袋顺着我打的方向扭了一下,我的手也被抽的生疼。

卧槽,我还以为这一切都是幻觉,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抽了对方一耳巴子,以为可以打破幻境,没想到这个安陌城,竟然是真实存在于这里的。

安陌城大概没想到我会打他,再扭头过来看我时,脸上的表情明显恶毒起来:

“高五福,我让你今天死在这里。”

安陌城说完突然往地上一蹲,背上破开一个巨大的血窟窿。随着一股冲天的血雾升起,一大群僵尸朝我扑过来。

最要命的是,它们是从化尸洞里出现的那只吞天鼠的嘴里出来的。

如果这一切都和安陌城一样不是幻境,那我今天算是要和它们打一场硬仗了。

僵尸和吞天鼠已经近在眼前了,我知道跑是没用的,就把膏药护在身后,然后从腰间抽出了那把轩辕剑。

轩辕剑上的金光冲天而起,逼迫的一众僵尸们停下脚步。安陌城抬头看了一眼轩辕剑,突然双拳捶地,背上的血窟窿涌出比轩辕剑上的金光还要高的血柱。

血柱的喷涌,像是给僵尸们注入了力量,让它们再次向我狂扑过来。

我提起轩辕剑就砍。

这可是三不管地带,僵尸不会给我留活路,我也不可能对它们手下留情。

僵尸的杀伤力无非就是仗着数量多,能一拥而上把我撕碎。但是轩辕剑可不是吃素的,砍僵尸简直比西瓜刀切豆腐还利索。

我第一次使用轩辕剑,除了刚开始有点手生之外,很快就舞的虎虎生风。

一大片僵尸倒下,安陌城双拳捶地,又一大片僵尸从吞天鼠嘴里涌过来。

擒贼先擒王,看来想要彻底消灭僵尸,得先杀了吞天鼠。

我双手抡着轩辕剑,从僵尸群的正中间直杀过去,目的就是那只吞天鼠。

靠近了,我举剑,落下,吞天鼠瞬间被劈成了两半。

然后,两只吞天鼠出现了。

两只吞天鼠的嘴里继续狂吐僵尸,我瞬间就被僵尸包围了。

身后传来安陌城“喋喋喋”的鬼笑声:

“高五福,这是在中阴境里,你杀不死它的。不管你从它身上劈下任何一部分,都只能分裂出另一个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