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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金石环山 > 第41章 烤羊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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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孟十放弃了对草原腹地的探索,准备回到海边定居,结果却偏差了几丝方向,碰巧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上空。

在他的印象里,城市都是有高墙和法阵护卫的,毕竟他之前就是城市的看门人之一,对城市法阵非常熟悉。

然而眼前的陌生城市,却并没有守护阵法,也没有什么守卫的兵卒。

街道上虽然有看起来在巡逻的士兵,但境界太低了,连筑基都没圆满,一个能用法术的高手都没有。

这样的防御力量,根本就不够看。

在他以前生活的城市,虽然街面上和城墙上的普通守卫,都不是高手,但带领守卫的将、校、尉全都是会法术的高手。

孟十之前不过是个小队长,就能获得纳灵和火焰术风行术的学习机会,真正的尉官自然没有凡俗的,个个都是一身法术的高手。

但眼前的城市却一个都见不到,不仅仅是兵士,他一路看下去,竟没看到一个会法术的高手。

仿佛在这个城市里,会法术的人极其稀少,甚至可能没有。

连天地眼名字都没听过的孟十自然不知道,在他刚刚进入城市之后不久,他就被城主的法术捕捉到了。

他也看见满街的浮斗公车,虽然勉强能看出了符文秘术痕迹,但他却没深想,全当没看见一样。

自然,他也对整个城市,都能识字练武视而不见。

这些东西他看见了,都当没看见,因为他的脑子正被欲望填满。

没有守护阵法和高手坐镇,对于孟十来说,这就意味着,他可以凭着金丹境强制霸占城市。

虽然他除了火焰术和风行术,什么法术都不会,但对付一些只学了拳脚的凡人,简直太轻松了,以一敌万都不带眨眼的。

这个念头一出现,不仅迅速占据了他的意识,甚至还挤走了其他的所有思绪。

他几近疯狂地想着,自己成为城市主宰后的生活,后宫成群,酒池肉山,每日除了享乐什么都不做,功也不练了,觉也不睡了。

这种联想一发就不可收拾,越陷越深,直到一缕香气突然将他唤醒过来。

是烤羊肉。

孟十生平最爱吃的就是烤羊肉,但他已经八十几年没吃过烤羊肉了,依然一闻到味道就能知道那是烤羊肉。

在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后,几十年来,孟十天天都是吃鱼虾蟹,早就腻得不行了,可惜又没得换。

他并非厌恶鱼虾蟹,只是重复吃几十年,又没有名贵的调味料,也实在是不能觉得好吃。

后来境界提升上去后,可以挨饿数日数十日,他才不再为吃鱼虾蟹而感到不舒服。

为了吃点新东西,他一直在练习风行术。

徒步搜寻,他完全找不到陆地野兽。

飞起来的速度更快,也更隐秘,他觉得自己肯定能找到。

但当他为了一口吃的,在草原上空飞来飞去时,他才发现,原来这片草原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生物生活。

小动物确实有,也有鸟,可惜几十年下来,这些也都吃腻了。

突然闻到久违的,热爱的烤羊肉,一瞬间,孟十对城市的占领欲望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只有两个字:“吃羊!”

落地在味道的源头,一个烤肉馆。

烤肉好吃的核心是现烤现吃,不能冷,不能等传菜。

这是一个合格的烤肉馆,后厨只做处理调配工作,火架在餐厅,羊肉就是在餐厅现烤,客人直接从全羊上割肉吃。

孟十看到这场景,已经完全忘了自己是谁,刚才有何目的,更忘了自己的境界远超眼前的凡人,竟招呼了店家给他上一头全羊烤。

等待炙烤羊肉的过程是残忍的,要不断压制对食物的渴望,但这个等待也是美食的一部分。

店家提供的羊肉已经经过一次烘烤,如果是生肉上来,那烤的时间就太长了,也不符合餐馆的利益考虑。

孟十没有等太久,就听到店员提醒他肉已经熟了,他撕下一条羊腿塞进嘴里,撕咬咀嚼了许久,才开始如狂风暴雨般吞食羊肉。

整只羊下肚填满了馋意,孟十才恍然想起自己之前的欲望。

已经决定要占领这个城市的他,自然不可能给区区烤肉馆结账的。

五米大高个走出餐厅,也无一人能拦他,直到飞上空中,看见空中那似乎在等他的人。

此时的他,刚刚才满足了口馋,正信心膨胀到了极致,又因饱腹而脑筋有些迟钝,竟根本没想过对比,狂妄的认为自己谁都不怕。

面对质问他更是恼羞成怒,要不是羊肉顶着嗓子眼怕吐出来,他直接就出手了。

小小城主,居然还敢和他平视问话,简直大胆。

当他看见对方施展出炎光术的瞬间,他才猛地想起自己不会什么法术,同时也回忆起了多年前见过的那些高手模样。

炎光术这类法术是真的高手标配,同类型的法术有很多,外观也各有不同,但效果类似。

这些都是常识,即便是穷苦家庭的孩子,也听说过。

更何况孟十之前还在军队里待了十几年,学了不少东西,也经历过不止一次有高手参与的大战,见过不少高手的外形和手段。

随着这些记忆的涌现,他内心的自信几乎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害怕被看穿心思的恐惧,和掩饰恐惧的努力强撑。

接下来的日子,孟十一直沉浸在对城主的恐惧和愧疚之中,他没有等到对方给他找工作,就自己先找到了个工作:运货员。

这个工作来得很简单,他拿着钱去还了烤肉店后,随口问了一句哪里能找到工作。

烤肉店的老板就跟他说,烤肉店订货的屠宰场在招人,并给了他一个地址。

照着地址去,他果然看到屠宰场在招人,其中运货员的要求只有:力气大耐力好。

他堂堂金丹,要胜任这个工作简直不要太简单。

每天的任务就是,从屠宰场将肉运到下了订单的餐馆里,非常简单。

仗着风行术能飞得更快的优势,其他人要辛苦一日的工作,他只需要小半日就能做完。

剩下的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城市里溜达,即便是对于金丹期的他来说,这个城市也是有够大的。

而且很奇怪,明明是开阔的平原地带,城市却建成了狭长的带状。

孟十心想如果换他做城主,肯定会建个尽量圆形的城市,中间城主府,建筑和街道一层层辐射出去。

运货员的薪酬是一月6块金币,孟十之前做小队长时,也才一月4块半金币而已,差距之大令他咋舌。

而他已经算是收入很高的了,他手下的兵卒才3块金币,他认识的几个在富人家里当下人的,一月仅仅1块半金币。

往日里,他和手下的兄弟们,十天半个月才舍得吃一次羊肉,算是打牙祭,但现在却可以经常吃——只要不是烤全羊。

即便是烤全羊这样的节日盛宴,这个城市居然也才2块金币3块银币而已,简直便宜得不行。

在他之前生活的城市,烤全羊根本不是底层士兵可以想的。

得过大节时,几个队几十人一起凑钱,才敢吃一次。

要么就是靠抢掠,但那不符合他的为人标准。

前后相比,真的没法比。

要不是他已经金丹,他都想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了,简直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