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凡仙逆续 > 第1789章 嚣张什么嚣张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旁白道:叶yu,你难道不知道,求婚戒指应该戴在中指上的吗?而结婚戒指才应该戴在无名指上吗?

叶yu道:我知道啊。

旁白道:你知道还写戴在无名指上?

叶yu道:因为那本就该戴在无名指上的。

旁白道:你!怎么讲?

叶yu笑道:那你慢慢听我讲。

首先,叶枫早就和任小瑾求过婚了,到如今了还戴在中指上你不觉得有点太迟了吗?不觉得很不妥当吗?

其次,这个是洪荒仙域举办的婚礼很明显是中式婚礼,自然是没有交换婚戒的这个仪式的。而叶枫自然要提前给任小瑾戴上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叶枫是为了告诉任小瑾,虽然这个婚礼在外人的眼里是假的,但是对于他和她二人却不是。所以叶枫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任小瑾这件事。

叶枫曾经和任小瑾说过,等到了合适的时候,会给任小瑾一场婚礼,所以婚礼在叶枫的眼里是重要的、开不得玩笑的。

当然作为现代人,能有一次传统的婚礼体验也是一次不错的经历。

旁白道:那戒指对于无名指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叶yu道:意义这种东西不就是人为自己赋予的吗?

举例来说,从生物解剖学的角度来说,所有手指中只有无名指是被桡神经、尺神经、正中神经共同支配的,这是无名指的特殊之处。这三个神经支配了手掌和手背部所有的皮肤感觉和手部所有肌肉活动,用戒指套在无名指上,象征着“支配”和“掌控”。

不过这种事情属于根据结果去反推原因,没什么意义,毕竟像无名指这种情况,在人体中又不是唯一的。

不过既然说到手指的意义,就顺便说些有的没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下,

大拇指代表着“你真棒!”

食指代表着“指明方向”

中指则是“国际通用友好手势”——fuckyou

而小拇指则代表了“失败和最末”。

只有无名指,它和人干的事情,是一点都没有关系。而且你动下手指试试,你会发现无名指是五根手指里面最不灵活的手指,也不是那么轻易就伸出去,它以“无名”为名,躲在一群有名有意义的手指中间,笨拙地圈在掌心里。因此,它最适合代表的就是人脆弱的内心。而代表人生另一半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才是最合适不过了。

不过说到底还是那话,无名指对于结婚戒指的意义,就和十二星座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胡扯的,你听听就好,当不得真。

。。。。。。。。。。。。。。。。。

书归正传。

姑且不论墨子卿故意整叶枫这件事,单说叶枫不评价任小瑾和玲珑谁更加漂亮的事情,因为这个没法比较。

比较的对象必须是对等的,才有比较的意义。而任小瑾和玲珑是不同。任小瑾是自己的妻子,而玲珑是自己的学生,姑且现如今算是自己半个“闺女”吧,毕竟如果自己说不是,玲珑这个丫头估计得缠着自己闹半天。

那么妻子和学生闺女怎么比。难道说玲珑漂亮,任小瑾就不是自己的妻子了?玲珑就不是自己的学生、闺女了?所以身份不对等,根本就没必要比。

但是当叶枫去做假婚礼的新娘子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后,那么找谁当新郎官这种事情,根本也没有选择的必要,因为这个人选在现场,非任小瑾莫属。

毕竟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叶枫但凡还有一点犹豫,那就真的不是个男人了。

所以事情就是这么回事。

于是事情就按照原定计划去实施了起来。

既然叶枫是新娘子,那么任小瑾自然就是当仁不让的新郎官了,而姜羽和胖子自然就是伴郎了。虽然说这个计划的假结婚,老实说也不是不行。毕竟说到底,这个反过来的流程即便走到最后,和走正常的流程的结果,不都是一样,叶枫和任小瑾不也一样是成为了夫妻?

但话是这么说,总归让人感觉有点怪怪的。

之后白家就放出了消息,说白青云收了个义女,要和白雅同一天出嫁,而那个义女,指的自然是叶枫假扮的新娘子。

而根据鬼阴山厉鬼的作案规律,他会凭借着自己的隐匿能力,在每次紫烟山或者香炉山出嫁前的花街巡游的时候,混在人群里面来选择目标。今年本来就只有白雅一个人出嫁,他自然没的挑。但是这一次,放出了还有另外一个新娘子的消息,那么那个鬼阴山的厉鬼,自然会到现场的。

或许你会认为叶枫是打算把厉鬼引来,然后瓮中捉鳖。但是其实不是,如果叶枫真的要对付他,根本就不用陪厉鬼玩。只要叶枫一句话,一个念头,厉鬼马上就死得不能再死了,顺带着灵霄殿全部人死光光,宋砚辞如果努力点,说不定能在死之前躺进棺材里面。

但是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过去的事情的缘故,叶枫决定,这一次,慢慢陪着大家成长,守护着大家。

那么如果自己凭借着自己无敌的力量,把敌人统统干完,所有的问题都给大家解决了,那么任小瑾她们还拿什么去成长呢?一个人如果不去经历困难,又能有什么成长呢?

叶枫的时间虽然所剩不多,但是陪着大家慢慢成长一次的时间还是有的。

而且对于叶枫的元炁修炼体系而言,尤其是对于人道的叶枫而言,只有经历人间的俗世红尘,自己的力量才能提高。简单的说,入世历练,体悟红尘,正是叶枫的“正统”修行方法,跟传统修仙体系的修行方式,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因为厉鬼也是有修为的,所以即便叶枫不摘下盖头,只要周围不设下结界,厉鬼再差,也是能看到叶枫的脸的。所以叶枫的任务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老老实实地待着,等着厉鬼来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像之前救小女孩的机会来抛头露面。所以救小女孩完全就是一个意外事件。

其实从厉鬼踏出鬼阴山的第一步,叶枫就感知和锁定了厉鬼。叶枫也在第一时间就将那个厉鬼看穿了。看穿之后,叶枫在感到有些意外的同时,也明白了师父暮玉真,之前叮嘱自己说的那句话的真正含义了。

而那句话就是“修仙界自古都是强者为尊,弱肉强食的地方。有的时候,你不能心太软,太善良,不然迟早要吃大亏的。”

至于暮玉真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后面我会具体交代的,但是现在不行!毕竟如果这里就交代清楚的话,那后面的故事真的就很没意思了。

因此,叶枫这里既然不会用无敌的力量秒了厉鬼,要跟大家一起,好好陪他玩玩,那么自然不能在太平县“瓮中捉鳖”了,更加不能把周围无辜的百姓牵扯进去,那么就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实施就行了。

叶枫注意到,那个厉鬼的视线一直在死死地锁定着自己,尤其是自己飞身出去救人后,那个厉鬼的视线简直犹如实质般要吃了自己,看来目标转移的作战很是成功。

其实厉鬼也觉得事有蹊跷,但是此刻他也管不了那么多,毕竟这个新娘子实在是太美了。

而叶枫救完人后,任小瑾作为新郎官,十分“嚣张地”把新娘子领回花轿之中。叶枫之所以当时没好气地看着任小瑾,因为叶枫看的出来,任小瑾已经是彻底玩开了。看来任小瑾是真的很开心。

于是游街的队伍继续又恢复了行进。

而老百姓们似乎都被这个好心漂亮的女菩萨吸引,队伍走到哪里,太平县的人就跟到哪里。尾随之中,自然也包括混在人群中的厉鬼在内。

至于在叶枫等人队伍后面出场的白雅,其巡街队伍登场的时候,街上几乎没一个人了。一阵风吹过,都能卷起地面上的树叶,优哉游哉地转几个圈后又再次落下来。

白雪是作为白雅的随行伴娘兼护卫,自然是和白雅随行。同时她们这个队伍是没有新郎官的。

看着如此凋零凄凉的街道,白雪不由得骂道:

“不就是长得漂亮一点吗?嚣张什么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