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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周,并没有什么异常,南锦诗身边没有出现可疑的人。

星期五,一周课程结束,本想和靳泱一起去清澜岛度周末,结果,他必须和章楠予出差,计划泡汤,所以今晚她要回南家去吃晚饭。

站在溟大南门的喜爱正准备用叫车软件打车,却接到小宝的电话,说南锦明要来接她。

这时,一个带着墨镜的老头走上来,向她微微颔首,“你好,请问这是溟大计算机工程学院吗?”顺便摘下墨镜。

“你好,是的。”喜爱也向他点头致意。

“请问办公大楼怎么走?”

喜爱指着南门处说道:“进这个门后直走,道路尽头右拐那栋大楼就是。”办公楼很好找,自己应该没有必要引路。

“谢谢小姐。”老头很绅士地向她颔首。

“您客气了。”喜爱急忙弯腰。

看着走进去的人,喜爱心里疑惑:看这文质彬彬的模样,难道是什么大佬吗?

“妈妈!”

远处公路边,一辆黑色车子停下,小宝迫不及待从车里钻出来,抱着一束玫瑰花向她冲来。

“乖儿子!”喜爱张开怀抱接住他,把他抱在怀里在脸上啄了两下,有一个星期没见小宝了,很想他。

“哇,妈妈的学校好大。”小宝把溟大和自己幼儿园做了比较。

喜爱蹭蹭小家伙脸蛋,“当然,想不想进去参观参观?”

“可以吗?”小宝眼神里充满期待。

她看了看停在路口的车,把小宝放下来,蹲在他身边,“去跟你爸说,我们要进去玩一会,他要等得了就等,等不了就先……走。”

“滚”字差点脱口而出。

“好!”小宝点点头,迈着小步伐向南锦明跑去。

不一会儿,小家伙跑了回来,“妈妈,爸爸说我们先进去,他去停车。”

“哦!”喜爱回头看向开走的车,扯扯嘴角。

“小宝,这束花是幼儿园老师教你包的吗?”她牵着小宝往里面走时,看着手里的花束问道。

小宝摇摇头,“不是,是爸爸买的。”

咦……喜爱忽然觉得花扎手,她看看垃圾桶,在看看花,然后看看小宝。

发现小宝的小书包空着后,她把花束塞了进去,说自己手累,让小宝帮她背一下。

小家伙欣然接受。

参观过教室和食堂后,小家伙发出感慨:“哇,妈妈的学校好大,比我们幼儿园大好多好多。”

随后走到室内篮球场,小家伙看着篮球社的大哥哥们在球场打球,就走不动道,坐在观众席当起观众。

旁边的学妹们正在为她们中意的人加油!

青春、活力,蠢蠢欲动的情愫,恣意挥洒的汗水,行走的荷尔蒙,是大学时光的写照。喜爱在心里感叹着。

这时,脱下西装外套穿着白衬衫的南锦明坐在了他们旁边。

他能这么快找到他们,应该是通过小宝电话手表的定位功能。

不过,他很快就被人认了出来。

喜爱赶紧离他三丈远,这男人是听不懂她的话吗,意思是让他别出现。

“南总,要不要打一局?”篮球教练热情地邀请他。

在内心模仿南锦明的喜爱偷笑着,他肯定会垮着脸说:不,劳资是总裁,亲自下场打球,让你们笑话,劳资才不去出这个丑。

下一秒她就被打脸了,只见南锦明走下观众席,不一会就出现在了球场。

喜爱歪歪头,穿着白衬衫、皮鞋,怎么打?

“爸爸,加油!爸爸,加油!”忽然激动起来的小宝吓了喜爱一跳,她赶紧把小家伙拉回座位上,捂住他的嘴。

“小宝,在外面低调点,只能喊加油,不能喊爸爸。”

“为什么?爸爸就是爸爸,爸爸说可以在外面喊他爸爸,想怎么喊就怎么喊。”小宝把有些绕的话说得非常利索,一点卡壳的地方都没有。

沉口气后,喜爱转念想想也是,总不能阻止孩子喊爹。

“学姐好。”

“学妹们好!”喜爱向这些充满朝气的学妹,露出灿烂笑容。

“学姐,你哥是来接你放学的吗?”一个学妹好奇问道。

喜爱挑挑眉,就坡下驴,“对!”

“好羡慕学姐,有霸总开着豪车来接你放学。”另一个学妹说道,“就跟小说里一样。”

哈哈……自己在原世时好像也有这种心情吧!骑着自行车去打工时,看见有钱人家的孩子被家人开着豪车接走也很羡慕。

喜爱不知该怎么回答,说谦虚的话,有装逼的意思;装着无所谓,又有炫耀的嫌疑。

这一切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从原主那借来的而已。

此时,小宝跑到前面,用力呐喊:“爸爸,加油!爸爸,加油!”

原来是南锦明抢到了球,正往篮筐前冲。

旁边几个女生尖叫起来,“南总加油,加油!”

喜爱看着激动的女孩儿们,莫名有种感动,一段回忆涌入脑海。

庆大计算机工程学院有一条隧道步道,宿舍和教学区由这条隧道连接。她和萧炀喜欢在这条步道上散步。特别是傍晚的时候,从教学区回宿舍时一出隧道就可以看到绝美夕阳。

“哟,小两口又出来散步啦。”

这是朋友和同学们见到他俩时的调侃。

其实,两人并没有互相表明过心意,但大家一直认为他们在交往。

那年她研一,他马上博士毕业,他成为了她的老师。

走到篮球场边,萧炀常在这驻足看着篮球场上学弟们挥洒着汗水。

喜爱能看出他眼里的羡慕。

因为β地中海贫血并发的支气管炎,不能剧烈运动,遗憾总是伴随着他。

“喜爱,喜欢看篮球吗?”

“不喜欢。”这话是违心了点,她举起拳头,“我更喜欢武术。”其实,除了练武,她接触得最多的就是篮球。

小时候村里还没有如今条件这么好,一个土坝坝里枯木树干上绑着一个篮球框,一个简易篮球场就这么形成了。

可能是性格原因,她喜欢对抗性强的运动。

当时,她以为萧炀没看出来自己撒了谎。直到一星期后,她在篮球社的训练队伍里看见了他,才知道那天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急忙跑过去,把萧炀拉出来,“萧大哥,你疯啦!”她怕他一口气喘不上来,挂了。

他却笑着说没关系,他会注意,绝对不勉强自己。

萧炀个头是有,可体力完全跟不上,上场能坚持十分钟已经是极限。篮球社教练是萧炀的朋友,自然知道他身体不行,以前从不让他入社,不知为何会突然同意他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