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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后,我成了昏君的白月光 > 第三百七十八章 金楼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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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冬。

青山城最大的一家金楼自从换了掌柜,生意就蒸蒸日上。

几个伙计在柜面上摆出新打好的首饰,卖力地向一位衣着富贵的公子介绍。

不远处,一双素手拨着算盘,时不时停下来,在旁边的账本上记上一笔。

“把你们金楼最好的,最时兴的首饰都拿出来!”

一道趾高气昂的声音在大堂中间响起,引得周围几个客人纷纷侧目。

“这不是王家那个小姐?够阔气!”

拨着算盘的手停下来,一合账本,一声若有若无的叹还未落下,就见王芙蓉在丫鬟婆子的簇拥下,坐在了算盘珠子面前。

王芙蓉眼睛一转,拉过一旁的葵花盘,磕着瓜子道:“掌柜的,最近可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新奇玩意没有,倒是有几只样式奇巧的步摇。”

语气不卑不亢,不疾不徐,拨过算盘的手拉开抽屉,摆出几只蝴蝶样式的步摇来。

林之语看着摆弄首饰的王芙蓉,自顾自地继续拨起了算盘。

竟如此怠慢?

周围的看客满肚子疑惑,步子慢慢往那边挪着。

这个掌柜十天半个月才露一次面,怕是不知道这个王大小姐的身份吧?

青山城里有个大户,据说是琅琊王氏的旁支,不从政改从商,掌家的大爷颇有几分手段,做事慢悠悠,偏偏养出了王芙蓉这么一个风风火火爱财如命的娇小姐。

你若是惹恼了王家,那这生意,怕是要做到头咯。

买主变成了看客,兴致勃勃地看着王大小姐准备如何发难。

果不其然,王芙蓉把葵花盘往桌子上一放,开腔了。

“掌柜的,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个什么情况,闹饥荒呢,居然还有闲心研究新花样。”

她故意拉长了尾调:“这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看来今天这账是盘不下去了。

林之语索性撇下账本,好整以暇地看着王芙蓉:“王小姐,我只是个金楼的掌柜,浑身上下也只有金子了。

我总不能把金子熬成一锅汤,出去救济灾民吧?”

士族不断壮大,金银都聚在了富人的手里,灾荒之年有人饿死郊外,有人奢靡度日,都是屡见不鲜的常事。

王芙蓉见林之语入了自己的圈套,眼睛一亮:“既是掌柜,那不如捐点粮食钱财。

刚好我认识一个善人,他有办法弄到粮食,你把钱给我,我替你去办。”

林之语不假思索:“我也没钱。”

看客听了林之语的发言,鄙夷地挪开了目光。

是借口吧?

一个金楼的掌柜,如何会没钱?

王芙蓉没想到她这么不按套路出牌,有些急了:“如何会没钱?”

“我见识少,就是不知道多少钱,才算得上是一片心意。不如王小姐带头,做个表率?”

林之语的声音依旧平缓。

王芙蓉被旁边的婆子轻轻扯了一下衣袖,往门口看了一眼,一辆马车不偏不倚停在金楼门口,那样式,极其熟悉。

“一百两,一百两总是有的吧?”王芙蓉坐立难安。

林之语点点头,眼中有几分激赏:“这样啊,既然王大小姐愿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钱,那我也不得不跟上,一百两,说好了,不多不少啊。”

不顾王芙蓉僵硬的脸色,林之语还转头道:“各位也看见王大小姐的善心了,现在世道艰难,若是各位也能帮上一帮,以后我这个金楼里,可是能打折的。”

看客眼睛亮了,自己捐钱,以后过来买金子还能打折?

那岂不是钱都回来了吗?

看客又变成了买主,变成了善人,话里都是对王芙蓉的赞叹。

王小姐原来是专门过来鼓励大家捐钱的呀。

本人听了这些话,心里又气又恼,偏偏面上不能显露出半分。

一百两!

她哪里有这么多钱?

王芙蓉不得已放低了姿态:“我的好表姐,高抬贵手,少点行不行?我爹爹要是知道我来找你讨钱,一定又要扣我的零用了。”

林之语摇头道:“不行。夫子已经来亲自接你回去练字了,再不走,不仅没有零用,还要挨手心。”

王家的夫子一身白衣,翩然而至,王芙蓉一扭头,立刻就红了脸。

也不知道自己爹爹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好看的夫子,别说不凶不骂,只是看这张脸,她也愿意读下去。

褚念善和王芙蓉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再过半个时辰,夫人就要来查功课了。”

王芙蓉慌得跳下椅子,提着裙子就往马车处去,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柜面上那个极好看的葵花盘给带走。

“下次,再说那个一百两的事情!”

褚念善摇摇头,转而从袖子里取出了一封信:“那位的。”

林之语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一年前的那个冬夜,记忆已经模糊。

只记得雨水混着血水被人踩得一塌糊涂,火枪的炸响和利剑破空的声音在耳边反复播放,几经周折,才寻到了自己的外祖家,才得以缓过一口气来。

林之语收起账本算盘,拿着信到了后院,那里有一间休息的静室,平日上了锁,只有她自己能进。

可今日不一样。

褚念善跟着进来,看她拆了信封,眉头一点点皱起。

是郑关月来的信,云月的尸身已经运回西戎,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以及,秦潇还在四处搜寻着他们的下落。

“何处不伤心,关山见秋月。”林之语把信纸就着烛火烧了,余光瞥见角落里的木箱子。

那里,放着玉玺,周子晋趁乱塞进她怀里的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秦潇不放过她们。

没有了玉玺,就算不上是名正言顺,即使再造一个,也难免惹人诟病。

褚念善耐心地等信纸化为灰烬,才试探地开口。

“其实我觉得,在这里生活,也不错。”

林之语的动作顿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秦潇废除了燕黍之策,烧了郑婉的寝宫,我若是这样活,如何对得起郑婉,如何对得起在西戎朝堂上说的一番话?”

郑婉对她而言,是知己,是师傅,也是亲人。

“既然如此,”褚念善掩去面上的情绪,“有人说,在城外看到了一个蓝衣公子,似乎是路过的商贾,左边的眉上,有一道浅浅的疤。”

林之语心跳一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