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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科幻小说 > 宠娇雀 > 第284章 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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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但凡价值高一些的东西,比如精米,丝绸和瓷器等,幽州这样的地方没法子量产,只能依靠从外地运来这些货物,被动地接受产量高的富庶之地制定的价格,这样运来的货物,本身的价值加上中途的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价格更加高昂,原本就不富裕的地方便会越发捉襟见肘——”

他声音一顿,“啧”了一声。

银霄低下头,看着正在摸着自己披风衣摆的小童。

布衣布裤的小童,头上抓着一对丫鬟髻,艳羡地摸着她披风上的金绣莲纹。

魏承也正看过来。

眉头缓缓蹙起。

不知道是哪个官奴的孩子。

护卫的禁卫站的远远的,也不知道把这种野孩子提得远远的,要是是刺客怎么办?

但是好像是他把人调开的,原想着跟她单独好好说说话来着。

很快有人提醒了小孩子的父母,一个中年男人脸色紧张地跑过来拉开孩子退开几步跪在地上。

禁卫提刀走近他的身后。

岸边的工人都偷偷往这边觑。

银霄赶紧拉着魏承离开。

“走吧,我饿了。”

离开时她远远地看了一眼那些人。

奴工的孩子还是奴工,商人的孩子还是商人。

阶级的壁垒固化得难以打破,财富和权力只能通过血脉和肉体传递。

吃槐叶冷淘时,她抬头看了一眼。

他正拿起侍从专门准备的竹木筷子,夹起一筷子面。

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点街边风味小吃也是别有情调的。

还是和她一起。

酸辣的凉面进了嘴中,滑进肚子里。

“使君和夫人真是般配啊,郎才女貌。”面摊的老板是个中年妇人,只以为眼前坐着吃面的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夫妻,有意奉承。

魏承心情不错,随手赏了锭金子。

妇人惊喜地捧着金子,连连谢赏。

一锭金子扔出去,眼睛眨都不眨。

当初为了给沈父平息烂摊子,她只能去求魏承,只是为了好像几十两还是一百两来着?

忘记了,反正现在再看起来是小的可笑的程度。

可是那时候,几乎是用了她所有的尊严和力气。

——

破水的那天比原本预测的日子要早上个十来日。

一大早她多吃了两个点心,撑得慌想多走走,在门槛上一绊,居然就发作了。

生之前有段时候她期望是儿子来着。

但是自从阳山郡主和兰庭寺的事情过后,魏承有意无意地推了许多应酬来陪她,又或许是看着她,她又对生男生女没有太大的想法了。

健康就行了,别缺胳膊少腿的。

不聪明也没关系,那个谁说的来着,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魏承第一个赶了过来,还是从朝会上赶过来的。

据说朝会上正谈着事情,中常侍来汇报,他说着说着人就往外走,临门一脚时交代了几句便头也不回地往外大步流星离去。

魏承抱着用丝绸包轻轻裹起来的婴儿,婴儿双腿张开,用一泡尿迎接了亲自来抱自己的父亲。

儿子啊——

她躺在产床上看着刚出生的婴儿,魏承倒是没什么其他的表情,有了新孩子,自然是值得高兴的喜事,所有接生的女医,产婆还有太医,甚至长乐宫中伺候的侍女都得了赏赐。

朝廷也拟了诏令,大赦天下,为国祈福。

这个孩子跟谁信倒是叫人有些犯难,银霄问他,他倒是随意,说是跟她姓也没关系。

小儿子姓王,这回是魏承给他取名字。

叫灵均。

终于生出来了。

他抱着孩子,看着通红的小婴儿眯着眼睛躺在自己怀里。

占了他的女人这么久,总算是生出来了,嘴角忍不住翘起。

女人看着一旁的男人含笑看着怀里的孩子,叹了口气。

月子期间,上表进宫来贺喜的夫人络绎不绝。

礼乐崩坏的时候,谁还管皇家血脉的事情,没成婚的官员只恨自己没夫人,不能让夫人进宫去刷刷脸,贺喜时顺便给自己美言几句。

长乐宫的礼物堆成小山,屋里放不下了,只好挪一些到殿外的廊下,等一一清点了再搬进长乐宫的私库里。

青翡管着长乐宫的体几,招呼了四五个小宫女一块清点。

“左骁卫将军夫人送来象牙棋盘一套——”

“陈侯夫人送来山水苏绣紫檀木六扇屏风一套——”

“太常卿夫人送来姚黄牡丹盆栽六盆——”

魏承走进来扫了一眼,径直去了内殿。

她正抱着孩子喂奶。

灵均在她怀里乖巧得像一只小猫,一个月的时间,皱巴巴的脸已经完全张开,白白嫩嫩的像个糯米丸子。

眯眯眼也终于大了些,黑葡萄一样滴溜溜地打量抱着自己的人和周围的环境,一脸机灵相。

白嫩的胸脯半露在外,婴儿的嘴巴一张一合,小手揪着女人的衣衫。

“下个月咱们就起程吧。”男人喉结滚动,吞咽了口口水。

已经问过太医了,这一胎,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好。

恶露早就排净,女人脸红肤白,身材也恢复得很快,唯一让他不满意的,就是她非要自己喂奶。

现在还不能动她,只能过过嘴瘾,结果每次刚吃不到一会她就手忙脚乱地把他往外推,说是孩子不够吃了。

笑话!

奶娘是干什么用的?

等再让她休息一个月,到时候好好的真刀真枪开始干。

让她知道教训。

南巡起程时,九思和沛霖一脸不忿地站在大伯魏徵身边,看着已经扬帆启航的大船慢慢驶离,站在甲板上的女人挥手,身后的奶娘怀里抱着紧紧裹着的婴儿。

“娘娘,外头风大,要不要我先抱小殿下进去。”奶娘李缨儿低声跟锦衣华服的美妇询问。

不用自称奴婢,是眼前这位金尊玉贵,面相温柔的女人特许的。

要不是李缨儿母亲托了沈母介绍来这份美差,她做梦也想不到,她居然能做太后娘娘和当朝丞相的儿子的奶娘。

一开始听母亲说,太后从前与她们家是邻居,她还不信。

一直到进宫的那天,穿过巍峨宫门,她屏气凝神跟着纱衣飘飘的清秀宫女进了她只在戏文里听过的华丽宫殿。

她从前见过最巍峨的门阙,也只是幽州刺史的衙署。

当她进了宫,她才发现,幽州的衙署算什么,进了宫,她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掩在袖子里抓着袖口,走路时还不小心被自己的腿绊了一跤。

原本以为从外看已经够华丽了,进了殿,她几乎有些呼吸不过来。

梁柱那么大,房梁那么高,连地上铺着的砖,都是玉石做的。

尤其是看到铺着花纹繁复皮毡的贵妃榻上坐着的华服女人时,她整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只能手足无措的站在玉阶下,她想喊一声银霄姐姐,却又猛然想起这是在哪里。

竟然真的是她。

“缨儿?几年不见,还是这么漂亮。”

锦衣华服的女人笑意吟吟,眉眼温和,指了指一旁的紫檀木三足杌子。

“坐吧,先喝口茶。”

“听你母亲说你去年刚生了第二个孩子,我之前也不知道,一点心意,你拿着。”

“当年你出嫁时,咱们还是邻居呢,可惜当时我家里有些事情,没能去喝喜酒,只是在街边远远的看到你的花轿出了门,当时邻里街坊都羡慕你好福气,嫁了个好郎君呢。”

一旁画上仙娥似的女人,似乎是银霄姐姐的贴身侍女的上一副托盘,揭开红布,露出里头金灿灿的元宝。

她眼眶一热,心猛地一跳。

“民妇多谢太后娘娘赏赐。”

“横折弯钩,手腕要用力——”

一旁传来男人低沉的声音,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看过去。

一个男人。

不,是极其俊美英武的男人,高冠广袖,玉带束腰,正笑意吟吟地弯腰握住伏在案边女童的手,捏着笔,一笔一划的教孩子写字。

莹润的手腕上挂着一串似乎是琉璃的珠串,一动一静间,反射出晶莹的光。

这就是她的那个男人?

听母亲说,这位邻居姐姐委身侍奉于人,似乎十分不堪。

听到不远处贵妃榻上的女人说话,男人抬头看了一眼,微微上挑的凤眼扫过呆愣的李缨儿。

似乎若有若无地朝她勾了勾唇?

一瞬也没有停留,继续低下头教孩子写字。

李缨儿的夫君也是读书人出身,后来打仗没了生计,投了军,如今已经升到了守备军,在城门当差,在街坊里也算是有些威望。

可是那个男人,每天回来鞋一脱就吃饭睡觉,从来没有这样——

这样温柔地教女儿写字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