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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喧嚣的烟火 > 第282章 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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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都不敢想,万一李寿真的救不过来,那到时候老林家和李家会落到什么样的境地?

另一方面,没有尽头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终于要终止了,压得快让人喘不过气的经济压力这座大山终于要被打倒了。

林溪感觉自己两边肩膀都松快了,整个人像是要满血复活一般充满了斗志。

将幺弟救出来更加有希望了。

什么叫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就叫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他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

原来老天爷对他不薄,在他几近绝望的时候,老天爷却伸手帮了他一把,让他走出绝境。

老天爷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所以说假如生活抛弃了你,不要绝望,也许在下一个渡口能够绝处逢生,将你给渡到对岸去。

遇到了再难的事,都要勇敢去面对,再坚持坚持,这个坎就挺过去了。

沟沟坎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挺过去的勇气和毅力。

林溪此刻恨不得对老天爷拜上一拜,他瞅了瞅头顶上的天空,并不知道老天爷具体在哪个方位,只好作罢,,却在心里一直在感念老天爷对他的好。

果然下午的时候,李寿不负众望地苏醒了过来,最终诊断结果为重度脑震荡。

被阴影笼罩了半个多月的病房终于不再压抑,气氛终于松快了起来。

就在这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病房里来了两位办案的民警。

见李寿的气色还比较苍白,警察倒是没多问什么,只是简单地询问了一些案发时的情况后,就去医生办公室那边了。

他们约莫在医生办公室待了一个小时就离开了,没有再返回病房。

第二天下午,那两名办案民警又来了,这回倒是正正经经地找李寿录口供了。

“李寿,你将那天事情的经过仔仔细细地说一遍。”民警甲一脸严肃地问道。

李寿经过一天的休整,又进了些流食,这会儿精神头倒是恢复了不少,除了全身还是有些乏力外,说话和思考倒是能够做到。

走了这么一遭鬼门关,他现在对生命充满了敬畏,他也很后怕,要是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醒过来,那该怎么办?

得亏老天爷保佑,让他能够活下来。

那些打架斗殴、扯皮拉筋的事他是真的怕了,再也不敢自己犯贱主动去招惹别人,简直是害人又害己。

李寿在心里暗暗发誓:往后他一定要做一个守法守纪的好公民,违法乱纪的事,他一定要离得远远的。哪怕是沾上一件违法乱纪的事,都能够让自己后悔终生。

他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远离罪恶。

此时两个穿着警服的警察一脸严肃地站在自己面前,李寿心里是前所未有的安定和肃穆。

他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细细说给警察听,一名警察负责问,另一名警察负责记录。

警察倒是挺人性化,见李寿时间久了精神不济,就让他中场休息。

李寿对自己在这个事件中的主观恶意和过错供认不讳,忏悔了自己主动挑衅的过错,警察都一一记录了下来。

这场询问记录差不多持续了三个小时才结束。

“那个,警察同志,我是林彦的家属,您看我这会儿能不能跟李寿协调下,出一份谅解书给我?”

林溪抓住机会适时问出了自己最想要问的问题。

这是昨天王律师叮嘱他的,王律师估摸着警察最近会再去找李寿录笔录,特意叮嘱林溪瞅瞅合适的时机找李寿或李寿的家属出份谅解书,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到时候等案子开庭审理时,法官在量刑时也会酌情考虑的。

如果人能够早点出来一天,就多一天的自由,那为什么不去争取呢?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太重要了。

况且对方也是有一定的过错的,甚至是对方主动挑起事端的,也是对方先动的手。

王律师准备往正当防卫角度去攻克,主张林彦是在李寿对其进行施暴的过程中的一种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以防止暴力对自己造成伤害,所以才出手回击的。

“能不能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个得你们自己去协商沟通,我们不介入。”

警察乙一脸面无表情地回道。

听到警察这么说,林溪觉得时机来了。

他赶紧看向病床上的李寿,斟酌着措辞,说道:“阿寿,你看这,这个事情往小了说其实就是你们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有些不知轻重。”

“你看你能不能谅解我家林彦?”

李寿哪里会不同意,本来这个事端就是他挑起的,他有过错在先,自己耍威风不成,还被人一拳差点给打成植物人,这事儿说到哪儿都会让他跌份。

他自己脸上臊得慌,也知道林彦现在被抓进去关着了,这段时间定是担惊受怕吃了不少的苦,李寿都感觉自己对不住人家。

他道:“好,好,我写。警察叔叔,能不能将你们手上的纸和笔借我用一下?”

“可以。”

警察甲点点头,顺势将手里的空白的纸和笔递给了李寿。

林溪离开病房走出医院时,看着手里李寿亲手写的谅解书,眼里不禁泛了泪光。

真是太不容易了啊,他赶紧朝锦辉律所赶去。

……

案子基本上侦查结束了,法医鉴定报告、医院医生的笔录、李寿的病案记录以及李寿本人的笔录都整理好了。

王律师这边也提交了被害人谅解书以及申请从轻减轻处罚的申请报告也一并提交到公安机关了。

整个案子的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再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候,已经到了仲夏七月份了,田里的禾苗已经长到及人的小腿高了。

公诉方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打斗事件是被害人李寿先挑起来的,也是被害人先动的手,被害人骑在被告人林彦的背上并直接动手扇了被告人巴掌,被害人用左手朝被告人抡起拳头的行为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被害人有过错。”

“被告人将被害人甩下背后,就应该寻找机会避开被害人的攻击,而不是反过来反击被害人,与被害人拳脚相向。”

“在这个拳脚相向的过程中被告人已经有着伤害被害人主观上的故意了,而且造成了被害人重度脑震荡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申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在量刑上,考虑到被害人有过错在先,且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其认罪态度良好,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申请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律师据理力争,辩护意见认为:“事件是被害人李寿先挑起来的,也是被害人先动的手,被害人故意伤害被告人在先,且被害人在施暴的过程中,对被告人进行了拳打脚踢。”

“被告人是出于在当时紧急情况下的一种正当防卫的自我保护意识,才对被害人回击了一拳。”

“在那种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被告人的生命安全遭到了重大威胁,即便被告人想躲避,根本就没有躲避的时间和条件,因为被害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根本就没有停下,还在继续。”

“如果被告人不当场回击的话,只会遭受更加严重的身体伤害。所以被告人的回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被告人的正当防卫行为与被害人的施暴行为力量相当,并没有防卫过当,造成被害人昏迷的结果是在那种危急情况下无法控制的。”

“而且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极好,在看守所认真悔过,完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还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害人的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已进行了赔偿。”

“故恳请法院以教化未成年人为原则,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将本案定性为正当防卫。”

王律师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慷慨陈词:“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国家应该呵护和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对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叛逆多给予些耐心去理解和包容。”

“将正走上歧途的孩子拉上正途,让在成长道路上遇到挫折和磨难的孩子那受到惊惶的内心能够得到抚慰。”

林溪、林泉和林水在旁听席认真地听着,当听到检察机关申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时,三人心里都跟着一紧。

一旦定了故意伤害罪,那林彦这辈子就都得背上‘犯罪分子’这个身份,他这往后的人生该怎么过啊?

待三人听到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后,又觉得王律师说得好有道理,林彦的行为就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属于自我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彦弟这几个月在看守所已经承受了他的行为给他带来的后果了,他已经遭到了惩罚,希望法官大人一定不要定彦弟的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