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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别叫我破鞋 > 第107章 芦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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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蚯蚓爬过滚烫的石板路面,翻滚两下已烤熟。

军伟顺手捡起来,吹两口气便放进嘴里嚼食,鲜甜美味。

村里人知道蚯蚓很补,蛋白质丰富,许多男人爱吃。

但陆景川极力制止大家挖来吃,他有点文化,小学课本曾说过蚯蚓帮助庄稼松土,帮助根部呼吸。

吃光蚯蚓,地里庄稼闷得慌,不好长个子。

个别男人为了补身子,多生几个娃,偷偷地到别人的地里挖。因为这事乡亲之间常闹矛盾。

除了蚯蚓,村里男人最爱吃的还是笋虫,蜂虫,还有蚂蚱,知了,水蟑螂等,

放进锅里炸一炸,便是一道下酒菜。

军伟来到河边看到一个酒瓶和一只拖鞋,心想谁到河里游泳。

他进入芦苇荡寻找野鸭子,偶然看到一群,没等人靠近,就飞到对岸去了,或者跳落河中。

如此几次,军伟也疲乏,捡几个野鸭蛋,到河里抓鱼算了。

他看看四周,除了知了声声叫个不停,午后的河边炎热而安静。

他打算脱光衣服跳下河,一边游泳一边抓鱼。

河水清澈见底,鱼儿隐藏在河底的水草间,惬意摇动着尾巴。

每到夏天,军伟总幻想抱着嫂子在河里洗澡。

因为偶然一次听梁玉珍说想学游泳,军伟便开始天天天地幻想。

今年夏天刚开始,或许这个愿望会实现。夏天总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他钻进水里,就是一条大鱼,四肢柔和摆动,一条河鱼很快被他抓住,刀子长,巴掌大。

来来回回,抓了七八条,他觉得够了便走上岸,纳闷放岸边的衣服竟然消失,只剩一双拖鞋。

他穿着拖鞋赤条条来回在河边寻找,衣服仍毫无踪影。

衣服不多,一件白色背心,一条短裤和一条裤衩。

军伟开始后悔不该把裤衩脱掉,如今这样子怎么回村,如果是晚上倒无所谓。

他想不到是谁拿他的衣服,这条河串联附近的所有村庄,山绕着水,水缠住山。

山高水长,谁也不知道它流向何处,人们只知道它流过家门前,其余便不关心。

没有衣服军伟也并不什么着急,如果看到人来,大不了再钻进河里,

或者到附近玉米地,美美睡一觉,等到天黑再回家。

他干脆坐在河边草地上,看着自己的鱼儿在竹筒里蹦蹦跳,十分有意思。

“你这人真有意思,衣服不见了,不去找。”

一个女声从军伟身后传来,军伟猛然扭转头,看到一个明媚女子剥开芦苇走出来,手上拿着军伟的衣服。

军伟觉得十分面熟,一时竟想不起来。他不自觉站起来,才发现自己光着身子只穿一双拖鞋,顿时多有害羞。

女子咯咯地笑,远远把衣服抛给军伟,但并没有走开的意思。

军伟也不出声,接住衣服就穿上。

山野村夫,衣服有时是一种障碍,农忙时男人都喜欢穿一条短裤干活。

军伟看那个女子没有要走的意思,便跟她说:“看够没?”

女子笑着摇摇头,并表示她没有恶意,纯属娱乐。

“你不认识我?我可去过你们村。”女子说。

军伟再仔细端详眼前的女子,猛然想起她就是铁牛的老婆金珠的妹妹——银珠。

“你姐跟你姐夫都逃跑,你来我们村干嘛。”军伟问。

“也不是特地来你们村,我只是沿着河边走走。”

“真奇怪,大热天你出来干嘛,小心被蛇咬。”

“无聊吧,想到乡下透透气。”

“怕是想看男人洗澡。”军伟笑着说。

银珠不否认,她自从看到过姐夫铁牛后,便有心要找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

农村的男人身体结结实,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看起来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家里已答应嫁给卖猪肉的陈世荣,立秋后便可以娶银珠回家。

银珠刚开始跟陈世荣交往时,心里蛮有新鲜感,交往一段时间后,发现陈世荣事事听他妈妈的,连跟她出去约会还要他妈妈批准。

银珠觉得这样男人不可靠,有他妈妈在,她永远排在第二位。

她又听说杀猪的多数命不长,即使身体硬朗,也只活五十来岁,多数人认为是杀生折寿。

银珠十分害怕以后守活寡,半路还得去找露水男人。

还有一个原因令银珠烦恼,陈世荣每天每天半夜两点就得起床去杀猪,被窝没睡暖又得起床。

嫁给这样男人,哪有什么夜长梦多。银珠想拒绝陈世荣,但爸爸王金生却十分认可他。

逼着银珠天天到陈世荣猪肉档口谈恋爱。谈论多数跟猪有关,比如说这头猪没有昨天肥,或者说比昨天瘦。

时而又说说猪尾巴跟狗尾巴,谁的比较长,如果人有尾巴会不会比猪的长。

银珠乏味了,她想当初姐姐不嫁给他是对的,整天谈论猪,快变成猪脑袋。

银珠冒着太阳沿着河边走,算是短暂逃离。

她胆子小,不敢违背父亲的意愿,知道立秋后就嫁给陈世荣。

藏起军伟的衣服,只是一时兴起。

军伟穿好衣服,看着眼前的女子,一副不谙世事样子,虽比不上梁玉珍懂风情有韵味,但胜在清纯。

“要不到河里一起游泳。”军伟问,眼睛望着她。

“你还会穿衣服下去吧。”银珠问。

“不打算穿,刚才你都看到了。”

“算了,我还是回去。”

银珠转身却走向芦苇荡,她时而回头看看军伟,军伟跟着走进去。

早把捉鱼回去煲汤给嫂子的事忘记,南风吹过,芦苇飘荡,像极一场风花雪月。

银珠感受到眼前的男人跟太阳一样猛烈。比起天天乏味谈论猪耳朵,猪鼻子更有趣。

“如果人有尾巴会比猪尾巴长吗?”银珠问。

“傻瓜,应该说是男人的尾巴。”

银珠满意军伟用行动给出回答。银珠触摸到男人的尾巴,瞬间胜过所有的乏味空谈。

如果当时陈世荣能明白过来,银珠或许不会来一次逃离。

银珠抱着军伟,激动地说:“你是我第一个男人,娶我回家吧。”

军伟他不回答,他不停在银珠身上寻找梁玉珍的味道,但始终嗅不到。

“我不会娶你,我要娶我的嫂子。”军伟说。

“哦,是那个寡妇,听说曾跟我姐夫有一腿。”银珠说。

“这跟我娶她没有什么关系,她每天都是全新的。”军伟说。

走出芦苇荡时,军伟先走出来,银珠跟在后面。

“这次后,或许我会安安心心地嫁人,再也不会逃离。”银珠说。

军伟听不懂银珠的意思,他拿起竹筒往家里走。

银珠摘掉裙子上的干草,也决定回家,她想不必等立秋再出嫁。

回去后她得说服爸爸,把出嫁日期改为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