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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着,路明非尝试在纸上写下“桌子”。

刚收回笔,路明非便察觉到笔记本上涌出一股诡异冰冷的力量。

这股力量并没有对路明非造成什么影响,可是他发现,在他目光所涉及的课桌,竟然诡异地迅速发霉,接着腐烂……到最后成为了一滩黑漆漆的腐烂之物。

这是“腐朽”的力量?路明非心想。

接着又试着在本子上写下几个名词,有些发生了作用,有些则没有发生。

最后路明非试验几次,终于发现了这本子的使用规律,就是必须是他亲眼看到,只有他看到的东西,哪怕只是他看到过的照片之类的,都能被笔记本锁定!

剩下的,只要随便在本子上画几笔,哪怕是乱画都能触发笔记本的力量,不过写的字越多越复杂,笔记本所被触发的力量就越恐怖,甚至如果目标是活物、鬼奴乃至厉鬼的话,它还能控制“死亡”的方式,并不只局限于“腐朽”!

“勉强算是蓝装!”

路明非直接将其下了定义,这本子并不像它所说的那么nb,它只能让东西死亡,其他的根本什么也做不到。

要是他还是普通人,这样的死亡笔记本着实可以算是极为逆天的金色传说了,但奈何他现在是鬼!

他本身的力量跟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重合了,所以它现在完全就是一个鸡肋之物,只能勉强拿来玩玩而已。

如果真能做的它所说的写什么就能实现什么的话,那可就真妥妥的是极品神装了。

但它不是!

也是,要真遇见这么nb的东西话,恐怕反手就可以把路明非给镇压了,哪还轮得到他现在评头论足。

而且仔细想想,就算是是普通人拿到它也很鸡肋。因为这个笔记本的副作用是,它在发挥作用的同时,首先将会对它的主人进行攻击。

根本就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邪物,普通人谁敢用它啊?也只有他现在成了不死的鬼才能这么肆意地使用。

不过此物虽然鸡肋,但它远程索敌性命的功能还是很可以的。

走出学校,路明非惊喜地望向路边一家五金机店,地上一排的发电机,还是没拆封的那种。

他是真不知道还有五金机店这样的店铺,他只知道有五金店,没想到他之前那么辛苦找到发电机,这里却有一整排!

看来发电是不用愁了!

……

看着说明书,路明非成功给这栋足足十九层之高的豪华酒店通上了电,虽然只有最顶层的一层,但路明非算是过上了穿越以来,第一次有水有电的生活。

尤其是这最顶层,完全满足了路明非对有钱人的各种想法,仅一个房间给路明非的感觉就比叔叔家大上两三倍倍不止了,特别宽阔,足足有三百多平方米的面积,而且还是那种双层中间镂空的结构,感觉都可以媲美仕兰中学的传奇校草——楚子航家的临湖大别墅了!

虽然大小可能比不上,但里面的装饰绝对比得上!不愧是他选的全市最大的酒店!

真踏马的豪华!真踏马的大气!真踏马的有钱!路明非心里连连赞叹。

客厅、书房、主卧、次卧、洗手间、餐厅、吧台、健身房、小影院等等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专属的小花园和室外泳池。

各种奢侈大气的家具,顶配的装饰,明亮的水晶吊灯,装满红酒的酒柜,柔软的沙发,巨大的液晶电视,墙上的艺术家画作,桌旁的瓷器,精致的钢琴……

除了落了层灰,泳池里的水也有点发臭,但稍微打扫一下还是勉强可以用的。

当然最让路明非喜欢的还是那一整个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落地窗,可以直接看到整座城市的风景,虽说是一片荒凉的景象,但这毕竟是属于他的地盘。

换一种视角,甚至还有种废土的风格!

“这就是朕的江山!”

路明非忍不住中二地感叹道。

感叹完后,路明非便迫不及待地从鬼域中搬出自己收集的几十台电脑,其中一些是网吧里的,一些是从居民楼内搜集的,特别是找那种看着就比较酷炫的电脑,一看就是为了打游戏买的那种,毕竟也只有这些电脑里才有大型单机游戏可玩。

人类都消失很多年了,网络也肯定早就断了,他也只能期望能找到一些单机游戏玩,世界不一样,游戏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他都还没玩过所谓的异世界游戏呢!

“不错啊,画面这么真实,不愧是平行世界的游戏!”

“这积水的倒影也是yyds,打到的npc居然没有血条,胸腔直接炸开!这喷血的效果,这倒地的真实……”

“这踏马的也太好玩了吧!”

“靠,这npc也太智能了,还会美式居合!搞偷袭,你玩不起了!”

“我擦,你又来???”

“以多欺少?”

咔——

闪着红白蓝光的电竞鼠标被路明非气得直接捏烂了。

路明非认真起来,深吸一口气,换上另一根鼠标,点下来“复活”。

认真起来的路明非远不是普通的npc可以比的,操纵的角色直接化身美国大片中的主角,迎着npc的枪林弹雨,过五关斩六将,七进七出,遇菜切菜遇瓜砍瓜,宛若在世战神,大杀四方,简直比国产抗日神剧还神!

光凭路明非自身的实力,短时间他是打不出这样行云流水的操作,但他现在是鬼!(毕竟是普通人,有天赋,但不多!)

手速和大脑真利用起来,提升的可不是一点半点,而是坐着火箭直线飙升,打一个游戏npc自然是简简单单,小菜一碟。

玩了一个通宵,直到路明非被来自窗外的阳光晃了一下,感觉到游戏暂时也打够了,伸了一下懒腰,站起身来准备洗漱。

待洗漱完后,路明非拉过一张椅子坐在落地窗前,安静地看着远处逐渐升起的太阳和那红色霞光下的城市,直至太阳高悬于天上……

换了一个世界,他还是那么喜欢独自一人发呆的感觉,那种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了自己,只不过这次整个世界是真的只剩下了他自己!

良久,路明非站起了身。

好了,发呆的时间已经过了,现在该干正事了!

首先就是打扫干净这间房间!

路明非放出了几只比较小巧正常人脑袋大小的鬼奴,之前是心里比较排斥它们,但自从他亲眼见识了鬼之后,亦或者是他已经逐渐认同了自己身为鬼的身份,也不再排斥他的鬼奴。

虽然大多都很丑,但也还是有几只可以入眼的,只要不看它们空荡荡的下半身就行。

鬼奴,是人被厉鬼杀死后受鬼的影响所形成的东西,受制于鬼主,无条件听从厉鬼的吩咐,就如同古代地主家的奴仆一样,所以被命名为鬼奴。

当然,鬼奴跟鬼也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鬼奴能够被杀死!

但这个主体是鬼,而不是人!

对普通人来说,其实鬼奴和鬼没什么区别。只有拥有鬼才能对付鬼,哪怕鬼奴也只不过是厉鬼力量的衍生物,但也处在这个定律之中!

路明非并没有明确数过他的鬼奴有多少,但看密密麻麻的数量,少说也有上万只了。

毕竟整个莱江市好歹也是个拥有数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虽然整个城市的人并不是都由人头鬼所杀,甚至一开始人头鬼还不是莱江市最强的厉鬼,只是一只普通厉鬼。

但由于人头鬼的传播速度和杀人规律,它却是成长速度最快的厉鬼,因而其中的大头都是路明非拿的,也是这些厉鬼都没有意识,不然高低路明非此时也是个“莱江鬼王”!

“打扫干净这层楼!”

路明非对眼前漂浮的几只披着斗篷的身影吩咐道。

就单个的脑袋飘着,路明非还是有些接受不了,于是他找了几身斗篷大衣,给其戴上大衣自带的帽子后,让大衣遮住空荡荡的身体,这样看来勉强好多了。

“主……”

几只鬼奴低声嘶哑,居然说话了!

路明非并没有为此感到奇怪,相比其它鬼奴,他的鬼奴还保留了一定的生前记忆,当然这个保留是作为鬼奴的基础上保留的,大概类似于人工智障的水平,仅仅只是知道,但不会创新思考。

但也因此,他的鬼奴比其它鬼奴更会懂得配合,会团队协作,搞以多欺少、包围之类的,也能完成路明非交待的一些简单事情,打扫卫生自然是不在话下……

啪——

一个花瓶摔碎了!

好吧,是他想多了,打扫卫生还真是有些为难它们了!

还得多多调教啊!

人家狗都能调教的能文能武,他就不相信他这群牛逼哄哄的鬼奴还能连狗都比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