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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红沙从怀里掏出一张被血浸泡的字条,“溧秦首”,字条给林凛看过,放到林凛头顶,解红沙看着林少将茶色的眼睛,“甚至,我们都没放出这次消息,令你们精神松懈再打你们个措手不及”。

“我们杀的就是全力准备的你们”。

“再告诉你一件事,族长活得好好的呢,林少将。”

“来人,把林少将系到马尾,拖回营地。”

解红沙骑在马上,走在颠簸的道路上,身后是林凛的大声惨叫。

为你送行,七栩,一路走好。

回到驻扎地,解红沙从马上一跃而下,看也不看马后的血人一眼,径直去到族长的营帐。

营帐内站着几名千阳族人,和留在此处以防二次偷袭的薄翅螳螂。

看到解红沙进来,族长裂开满嘴白牙,“赢了?”

“嗯,林凛是文将,脑子好使,但个人战力很弱”,解红沙看向族长床头七栩常站的位置,若是他现在也在对她笑,该多好。

解红沙把浴血的砍刀放到族长床榻边,“别笑了,牙齿该漏风了”,还有,明明是笑着,眼底却那么悲伤。

族长收起了笑容,“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有颗松动的门牙,在薄翅螳螂跳接时,撞上了它的胸甲,掉了!

胸甲没事长那么硬做什么!!!

解红沙看向族长的腿,族长确实还活着,只是不能再活蹦乱跳了,为保躯干与大脑,大量失血的小腿已经被军医截掉了。

但是,活着就还有希望,活着就还有明天。

护住族长一丝心脉的,居然是颈链上的鲨鱼牙齿。在关键的时刻,挡下了尖利的子弹。

只是他五脏六腑确实伤了,需要长久地静养。

当时,每天在不同方位望远发呆的族长被敌人那么精准地发现射杀,一下子他就意识到驻扎地出现了敌人的内应,在薄翅螳螂的臂弯里,他小声叮嘱,“不论我是否还活着,一定要说我已经死了。”

清理完偷袭者的解红沙获知此事,开始秘密在军中搜查形迹可疑的人物,直到找到一名半路加入进来的小兵,多次撒谎,明明告知队长去如厕,队友却会在兵器库看见他。

跟着小兵的行踪,才发现他与鸟营里的一只鸽子异常亲密。

而那只鸽子,是千阳族人在战场捡回来的,当时,那只鸽子身体横穿箭矢,却还顽强地活着,爱鸟的千阳族人看了当然于心不忍。

谁能想到,在三百公里外朝阳城收进的士兵,与一百公里外威天城救的鸽子,组合到一起会给汝迸城通风报信。

晨光微曦,驻扎地里一片静谧,熊熊火焰燃烧。

族长营帐的门帘挑开,营帐外的场景一览无余。

解红沙坐在主位之上,“行刑”,烈火烹油,浇灌到内应所在的铁桶内,空气里散发着浓烈的皮肉烧焦气味,内应发出尖锐的惨叫,很快垂下了脑袋。

“再有发现类似泄密者,无论主动还是被动,皆上酷刑。”

千阳族人将偷袭事件的主谋,面部已被马拖磨平的林凛拉进族长营帐,不一会儿,又抬着穿着千阳族服饰满面灰白的七栩等族人进到营帐,营帐的帷幕放了下来。

半日的功夫,解红沙带队夜袭汝迸城并攻陷的消息传至另外两城,本还在摇摆的两城直接递了投降书。

“你听说了吗?前朝公主带队活擒了林凛,就那个老骂我们城主蠢笨的林少将”。

“还前朝公主,过不久啊,我们就又要改朝换代了。”

“与我们有什么干系,我们又不受朝廷管,换了一回,城主不还是那个城主,保护我们的也是城兵,可不是朝廷派来的。我倒觉得,解家人有血性,国亡了,锦衣玉食的公主也能上阵杀敌,有这样的主子在我头顶,我可不反感。”

“孬货,一辈子没想过自己当主子!”

“我就是孬货,你有出息,你出城投奔他们去啊”。

“去就去!”

一会儿后,“嘿嘿,我也是孬货,我想一辈子给城主烧泡脚水。”

小厮翻大白眼。

解红沙大军继续向南开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