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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权顷朝野之爵爷危情 > 第304章 天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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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术又被称为‘王者的运动’,无论古时还是现代,一匹好马都价格不菲。一匹能用来参加比赛的马,需要经过精心的挑选,悉心的照料和严格的训练,每一笔费用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承担的起。

帝国人多地少,大城市的地皮更是寸土寸金,老百姓想要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都要拼搏大半辈子。家里养只猫养只狗,还要花时间去遛它,养马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以马术在帝国是个很小众的运动,只在极少一群有钱又讲究格调的人群里受欢迎。本身受众就小,又是在国外不太知名的比赛中获奖,谁也没想到,一张少男获奖之后,亲吻马匹的照片会在网上大火,被数亿少女齐呼‘我的王子殿下’。

王室国姓是金,那名少男也姓金,照片在网上大火之后,有人扒出来他是王室宗室子弟,按照辈份唤成平大君一声伯父。

众所周知王室削减了成员,日后除了要继承王位的储君一家,即使贵为公主在嫁人之后也会被剥夺王室成员的身份,成为一名平民。

成平大君的兄弟并不是王室成员,他们的子嗣只能算是宗室子弟,并不拥有爵位。热血上头的女孩子可不管那么多,齐齐跑到他的社交账号喊老公,高呼要做他的王妃。

这样的事情,只能算是个花边新闻,连个事件都算不上。有一些有钱的宗氏子弟,不甘心自己的爵位被剥,弄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常常以某某公主、某某王子的身份自居。

王室多是不予理会,这次明显不同,因为这个男孩叫金承,那兰承的那个承,承平天下的那个承。别人自称王子,是玩笑的成分,他的名字后面坠上殿下二字,就让王后的寝宫的灯一夜未熄。

宋朝在高兰校友会上见到他时,也是吃惊不小,王室的这一段辛秘,知道的人不超过一双手,她就是其中一个。

权少顷用一方天下承平的私印,就让那兰家、白家和王室乱做一团,说到底国祚传承要比一顶凤冠意义更为重大。

那兰承,不,现在应该叫金承,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了宋朝,微笑的朝着她点点头。此次回国,他未做任何伪装,姓氏也由那兰换成了国姓--金。

见宋朝盯着金承发呆,江玉姗捅了捅她的侧腰“看那么入神,你也喜欢这位白马王子。”

宋朝额角直抽抽,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但这位金承,货真价实流着王室的血脉,是现任国王的私生子。王室辛秘什么的真是让人头痛,害怕自己一不留神就吐噜了出去。

江玉姗本是玩笑话,却见宋朝脑门上的感叹号,有加粗加黑的迹象,不禁多看金承一眼,典型的幼鸡、小白脸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这种人幼鸡型的男人,怎么能与咱们权家的男人比。”

江玉姗就这一点好,认亲,自从她认定了权朔,就将自己划分成了权家中的一员,说起话来都是咱们,咱们的。

权朔本人也没想到,自己半生戎马,遇到了最大的敌人,不是某某高手,某某国的特工,而是比自己小了十二岁,江家人都直挠头的疯批大小姐。

江母如果知道养的十几年的女儿,花还没开呢,就开口闭口是权家人,会不会哭死在卫生间里。

高兰校友会,是上层社会十分重要的交际场所,首先想要进入高兰女校,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对个人的背景和能力做全面的考察。那可是比政审还要严格,能进入高兰的女人,还要能经过系统的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名媛。

别看只是一些女人的聚会,每一个女人的身后,都是某某家族的儿媳,而想要嫁入这样的家族,女人本身的母家就不会很差。

想一想看似普通的校友联络感情,每个成员的背后都代表着帝国举足轻重的两大家族,这本本身就是一件普通的事情,这份诱惑力连宋朝这个不喜欢交际的人都无法拒绝。

来参加校友会的不全是女人,像金承这样身份金贵,个人能力杰出的青年才俊,通过友人的引荐也是可以来参加。毕竟校友会中还有一部分女孩子没有成家,需要更多的机会接触和认识同阶层优秀的男孩子。

人家未婚女孩子参加校友会,是想多接触一些青年才俊,江玉姗参加校友会,是为了死死扒住宋朝不放。未来的男人她已经选好了,需要的是增加接触的机会,来增强彼此的感情。

权朔身手太好,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如果他想要隐藏行踪,即使相距不到两米,你也发现不了他。江玉姗想了很久,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权朔是宋朝的暗卫,有宋朝的地方,权朔不会距离她很远。

接近宋朝,就是接近权朔,扒着宋朝不放,就是扒着权朔不放,所以她成了宋朝屁股后面的跟屁虫。

宗室子弟、绅士风度、白马王子,不过是为了他能让重返帝国包装的身份,几个月以往金承每天上着无聊的课程,跟着老师学习王室的历史和规矩,他都一一忍了下来。

不过是为了换一个身份,回到帝国完成自己未完成的事情。望着今天的目标,金承一步步朝着她走了过去,皇室威仪这件事情,那不是电视里面的演员穿上华丽的戏服就可以演出来的。

宋朝受过一段时间专业的仪态特训,一眼看出,向她走过来的男孩子,与几个月前猎场见到的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仪态和气质更加接近皇室的王子。

“你好,宋小姐,很高兴认识你。”金承像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绅士的打着招呼。

对方施之以礼,宋朝当然也装做不认识一般,回之以礼貌的微笑。心中却暗想,顶着王室宗室子弟光环的男孩,能不能当自己是空气不存在,他现在干了什么,和什么人说话,全都在王室密切的监视中。

宋朝的名号也是在王室那里挂着号的,必竟万凤之冠还在她的手中,自己又顶替了王后天下凤主的名头。王室没动静,不代表把自己给忘了,只是暂时的风平浪静罢了。

“宋小姐在设计界的风头很猛呀!听说三姐的成人礼王冠就是由你负责设计、制做。”

金承口中的三姐就是季雅公主,他唤诚平大君叔父,季雅与他同年出生,比他早出生几天,唤人家为三姐也合情合理。

可这些话听到宋朝耳朵里面,就另有一番滋味,季雅公主如果是个男孩,那金承这个名字也许就是她的。

宋朝没有说话,她害怕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王室都会找专人好好解读一番。

“我相信自家人的目光不会错,此行回来,我正有一事想求宋小姐帮忙,正欲登门拜访,巧了在这里遇到了。”

两个人并不熟,能不能不要如此熟络的攀谈,口口声声说他和王室是自家人,王后可不想有他这个存在。

“你的忙我可能帮不上,octobe的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你可以多走访几家珠宝公司。”

宋朝的话并不是说谎,自从出了万凤之冠的事情,octobe的订单激增数倍,代工厂那里制做不过来,她都考虑要不要找一块地皮,建一个专门的工厂。

面对宋朝的拒绝,金承不以为意“我要的东西只有你能制做,不要拒绝的那么早,不妨听听我给出的条件。”

octobe与其它珠宝公司不同,还是文物部指定的古文物修复单位,这个名头来得其实有些赶鸭子上架,是文物部硬安在她的公司头上。

大概是白家授的意,目地也很明显,是为了她手中的万凤之冠,文物部的专家多次表达出想借览凤冠,都被凤冠放在它处保管,需征得向权少顷点头为由给推辞了。

金承信誓旦旦只有octobe达成他的夙求,不会与万凤之冠有关系吧?宋朝头皮发紧,关于凤冠的明争暗斗从未停止,真让人防不胜防。

“公司有公司的规矩,许多客人排在前面,我只能说一声抱歉了。”宋朝还是拒绝,金承这次回来,必然会掀起王室的腥风血雨,她可不想参与其中。

“还是那句话,宋小姐不要拒绝的太早……”

金承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一旁的江玉姗看不下去了,王室都只是一个吉祥物,宗室子弟身份又能高到哪里去。除了名头好听一些,论资产和能量,都比不上一个中型的家族。

“听不懂人话么,你的生意,我们不接。”

江玉姗的脾气在上流社会都是有名号的,怼天怼地怼空气,放在普通的家庭是有公主病,没有那公主命。偏偏她出生在江家,上面还有两个十分厉害的哥哥,她不只有病,还有命,最重要的面对她的嚣张,只能违心的夸赞‘江小姐,是毫不作作的真性情’。

江玉姗活的我行我素,她不在乎别人眼里自己是什么样子,更不在乎别人的评论,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

‘只要本小姐活的开心,别人的想法都是个屁,你会在乎这个屁是吃韭菜放的,还是吃大葱放的’。

金承打量着说话的江玉姗,人活一世可以恣意而为,那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她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看着不顺眼就怼人,是江家几代人的沉淀,还有两位哥哥为她撑起头顶的一片天空,她的命很好,自己显然没有她的好运。

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宋朝,金承绅士的一笑“我们还会再见的。”

金承转身前说的那一句话,是一个魔咒,暗处不知多少人因为他的一句话,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大会小会不知开了多少,研究他此行回国的目地,权少顷是否她参与其中。

别人能不能睡着她不知道,宋朝在校友会上喝了一些酒,回到家中的时候有一些微醺,进屋脱掉脚上的鞋子,人就像一块吸了水的抹布,毫无形象的趴在了地板之上。

屋子里面开着地暖,地板之上暖洋洋的,让她这个在冬天里面寸步难行的人,立刻舒服的呻吟一声。

地上铺的是原产缅甸的柚木地板,每天会有专人打扫,所以上面并不脏。闻着地板上淡淡的木香,宋朝再次感叹地暖真是个好东西,第一次装修房子的时候懂得不多,并没有在家里加装地暖,空调调到最大,吹得她皮肤发干,屋子也暖不起来。

这里不是她与杜学智曾经生活过的房子,也不是octobe总部,是权少顷为她购置的房产。没错,最后她还是妥协了,即使她的脸皮受得了,octobe三楼的楼板和自己的身子骨也受不了。

宋朝选房子有两个条件,不要别墅,那里地广人稀没有人气,还有就是要加装地暖。权少顷多方考量后,选定了这套位于顶层的大平层。

五百多个平方的建筑面积,宋朝在里面骑自行车都没有问题,房子只有两个人居住,宋朝上班的时候,每天会有人来专门打扫。

宋朝的脸贴在地板上,地面微弱的颤动,全都清晰传进她的耳朵,抬起朦胧的双眼,一个高大的男人,手中握着和田玉把件,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自从搬来这里,宋朝一个人住的时候居多,权少顷太忙了,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消失个十几天,连个音信都没有,那也是常有的事情。

有一次,宋朝做好了的晚饭等他,却等到凌辰都不见他的身影,此后数天电话、信息是一个都没有。后来她就释然了,两个人本就没有未来,何必苛求对方太多。

权少顷脚上只穿着袜子,踩在带着花纹的地板上,眼含笑意的看着像只树懒的女人。

“就那么喜欢这个地暖?”

宋朝点了点头“暖暖的让人心里踏实。”

权少顷蹲下身体,用手中的缨络缓缓划过她脸部红润的皮肤“听你的语气,像一个怨妇。”

怨妇常常与深闺联系在一起,一个养在深门大户里面的女人,没有自我,没有自由,每天等着丈夫的怜爱过日子。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怜惜之上,无疑是可悲的。

宋朝不是那些深闺中的女人,也不会让自己变成一名自艾自怨,没有自我的女人。

她咧嘴一笑,嘴中吐出一丝香甜的酒气“我只是可惜了,那一桌子精心准备的菜,一个人吃不完,剩下的全都倒进了垃圾筒。”

权少顷一个人独自生活惯了,不会为谁人停留,也不需交待什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听出了宋朝语气中的寂寥,盘腿坐在了她的身边。

“那真是有些可惜了,你的手艺可是让爷流连忘返,不如你再做一些,如何?”

自己做饭的手艺就那样,她怎会听不出权少顷在哄自己,伸手勾住他的大腿,将头靠在他的膝盖之上。

“我今天在高兰校友会上见到了那兰清。”宋朝以为自己爆出这条消息,权少顷会有所反应,没想到他依是垂眸看着自己,没有因为这个劲爆的消息出现一丝异常。

“你早就知道他回来了?”

权少顷扶着她的长发,享受着心爱的女人,全身心依赖自己的感觉。宋朝想了想,也对,像他们这样的人,帝都有个风吹草动怎么会逃过他们的眼睛。

“一个跳梁小丑,折腾不出什么风浪。”